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张扣扣母亲汪秀萍被当时17岁的王正军用木棒打死。
王家人的描述是,张扣扣的母亲走过他家门,因为先前两家有矛盾,她上来就吐口水。
发生争执后,张扣扣母亲接过女儿递来的钢条把王家人打伤,随后王家的老三王正军(未满18岁)抄起木棍,打中张扣扣母亲的太阳穴致其死亡。
这一说法与法院判决书中描述的经过基本一致,认为是张扣扣的母亲先挑起事端,王家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杀人。
只是张扣扣一家的说法却是另一番经过:母亲路过王家,被对方辱骂,发生争执后,对方还喊”往死里打“。
而且下死手的也不是老三,而是王家的二儿子。
当年判决结果出来后,王家的三儿子被定为凶手,因为他未满十八岁,并且法院接受了张扣扣母亲挑起事端的说法,对凶手从轻处罚。
最终凶手被判有期徒刑7年,入狱三年后提前释放。
赔了张家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对此,张家人对此不能接受。并且这一切,都在当年还13岁的张扣扣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他亲眼目睹了母亲的死亡。他记得,王家的两个儿子用膝盖顶在母亲身上,母亲被打之后,扶起来两回都倒下了。
他能听到母亲喉咙里有血在流动,嘴里也不断往外喷血,发出咕咕的声音。
法医当众尸检时有几百人围观,他眼睁睁看着母亲的头被拆开……他也记得清清楚楚。
大家应该很难想象被这种场景折磨会是怎样的感受吧,从那时起,张扣扣就下定决心复仇。
后来张扣扣辍学,去当了兵,当年部队里有人问他,为什么来到这儿。
别人都说是报效祖国,只有张扣扣说自己要为母复仇,来当兵是想锻炼身体,结果被思想教育了好几天。
退役后,他四处打工,还寄钱帮着重新翻修了老家的房子。
只是因为情绪不稳,经常跟老板同事起冲突,还多次被骗进过传销,无论工作和生活都陷入困境。
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有这样一句,“张扣扣不能理智对待内心的仇恨……迁怒于受害者”。
张扣扣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家。
2018年春节前夕,时年35岁的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在家过年,先后购买帽子、口罩等工具,并于2月15日(除夕),张扣扣先后对王正军及其哥哥王校军以及其父王自新进行捅刺。
事后张扣扣用准备好的一把菜刀和装有汽油的红酒瓶、啤酒瓶,将王校军的小轿车毁损,随后张扣扣逃离现场。
经120检查,三名被害人均已死亡。同年2月17日,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张扣扣表示,除了没有对王正军补刀外,其他内容均属实。
2019年1月8日,案件开庭后当庭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扣扣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损财物罪。
张扣扣不能理智对待内心仇恨,在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迁怒于王正军及其家人,蓄意报复杀人,选择在除夕之夜持刀连杀三人。
犯罪动机卑劣、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杀人后张扣扣为泄愤又使用自制汽油燃烧瓶焚烧被害人家用小轿车,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
虽然张扣扣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实在此案的报道中,有一些细节确实能触动很多人朴素的情感。
比如张扣扣发小所说的:
我劝他说:扣扣,冷静点,这过年呢!他看了我一眼说:三条人命,我死定了。我妈死了22年,今天我终于把仇报了!他继续吼着,很多村民都围着看。也没人敢上前去,一个村民想把他堵住,他说:不关你的事,今天谁动谁死!当时我还在那里看到他曾指着王自新的老伴说:杨桂英,你是个女的,我今天不杀你。但无论如何,张扣扣涉嫌杀害三人,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这都是铁一般的事实。
那天早上,一身黑色T恤的张扣扣被带进法庭。在回答法庭的询问时,张扣扣声音洪亮短促,并且否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报复社会,“对生活不满的人多了,每个人都杀人吗,我又不是个神经病!”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张扣扣始终表示为母亲报仇并不感到后悔,但并不是为了金钱和生活不顺杀人。
他说自己长大后入伍是为了能变得坚强刚毅,杀人过程中心里也曾害怕,但又将当年母亲被害的事情回忆了一次,大脑里一片空白,“人和行尸走肉一样,不由自主地捅刺人。”
张扣扣说,仇恨一直存在心里,自己也料到了早晚会有这样一天,因此他一直没有结婚,除了经济原因以外,还因不想有后顾之忧。
许多人对张扣扣的悲剧寄予同情,也有许多人认为他不应当判处极刑,还有许多人认为当年打死他母亲的那个少年就应该判处死刑,只能说这是一场悲剧,这个事件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