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历代中国妇女的眼里,每一座贞节牌坊都是一副巨大的精神枷锁,是人间地狱,因为每一座贞节牌坊下,都深埋着一位古代妇女的屈辱灵魂和无尽的血泪。
贞节牌坊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是谁制造的这副巨大的枷锁?程朱理学是扼杀妇女的元凶吗?什么样的“贞洁烈女”可以立贞节牌坊?
始皇首建怀清台
贞节一词,是一个极具时代特征的词汇,在先秦时期,多用来表达对爱情的忠贞专一。那时候的贞节观并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女子丧夫或离婚改嫁实乃寻常之事。到了宋代,在理学的推动下,贞节观愈演愈烈,变得越来越偏狭,只用来特指女子。清朝更是推动着贞节含义的极端化,近乎宗教般严苛。
怀清台
秦始皇时,巴邑有个叫“怀清”的寡妇,她也是中国首个富豪榜——《史记·货殖列传》唯一记录在案女实业家。她聪明强干,苦心经营丹砂产业,成为当时中国女子富豪第一人。她捐资修建长城,始皇“客之”,对她就像接待贵宾一样以礼相待。始皇帝念及她疏财卫国的大义,特下诏封她为“贞妇”,以表彰其忠贞爱国之举。又念她孤苦无依,降旨接她到咸阳颐养天年。清寡妇病逝后,始皇帝御笔亲题“怀清台”,以旌表其功业美德。
对此,历来有不同解释。有的说,这与秦始皇对女性的态度有关。因他亲眼目睹了母亲的淫乱,并诛灭了嫪毐党羽,由此带来的心理阴影让他视女人为不洁不祥之物。而巴寡妇清给了他一个不一样的女人形象,故而殊荣有加,建坊以旌其贞。
推波助澜说道学
这里的道学,并非黄老学派的道学,而是宋明理学之道学。
秦始皇刻石提倡贞节:“禁止淫佚,男女洁诚。”西汉宣帝、东汉安帝也都曾诏赐贞妇。秦始皇的贞节观包括“男女”,并非专指女性。汉代皇帝旌表的贞妇,也绝非后世所说的贞洁烈女。
直到程朱理学之前,贞节观还是还是比较宽泛的,也并非特指女性,寡妇再嫁很正常,不会遭致指责或禁止。
比如汉代朱买臣贫穷时无奈休妻,妻子立马嫁人。朱买臣发迹后,还厚待前妻夫妇。还有《孔雀东南飞》,东汉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被母亲退回后,当地太守、县令争相为自己儿子说媒。这说明,女子再嫁也很正常,蔡文姬婚嫁三次,并没被人轻贱。
孔雀东南飞
汉唐时,因受游牧民族生活风气影响,皇族贵胄家的女子可以结伴骑马郊游,异性交往也很开放,光是有名有姓的再嫁公主就有23人,有的离婚两次结婚三次,还有的与和尚淫乱寻刺激。正因为此,宋代的道学先生们才众口一词地辱骂,说汉唐在贞节观方面是“脏唐烂汉”。
饿死事小,失节大
北宋时,有人问理学家程颐:寡妇穷困无依靠,能娶她为妻吗?程颐说曰:为了生存,也可以。但是就贞节而言,饿死不是个事,失节就是个大事了。
程颐这段话说的是男女双方,娶寡妇为妻的男人,属于失节;寡妇改嫁,也属于失节。一个有贞节观的人,不怕饿死,就怕失去气节。
宋代承袭晚唐五代遗风,最高统治者厚待官吏、鼓励享乐,即便是柳永那样的落魄文人,也可养妾狎妓,整个社会弥漫着“笑贫不笑娼”的风气。官家女子也追随时俗。比如贵妇魏夫人自办文化沙龙,招待男性文人,李清照则以饮酒、放游为乐,道学家程颐当然不惯。但他的主张在当时并未产生多大影响,而他自己也曾把守寡的外甥女再嫁给他人。
程颐同时期的司马光鼓励女子读书,范仲淹主张寡妇再嫁应给予补助,他的儿媳守寡,就由他做主改嫁学生王陶。
南宋,女子再嫁也很普遍,李清照改嫁张汝舟,陆游的妻子唐婉离婚后再嫁赵士诚,都很正常。而且当时南宋皇帝宋孝宗还亲自出面为再嫁寡妇的去世主持丧礼。可见,即使是在南宋理学一统天下的情况之下,妇女再嫁也不足为奇。
后世贞操宗教化
南宋以后的各朝代均将贞操上升为国家战略。尤其是清代,把贞节的含义局限在不幸的女人身上,并且法律化、宗教化,让本就可怜的女人雪上加霜
清代专门制定了一部“贞节法”,叫《礼部则例》,该法明文规定了“节妇”的名称范围、评审标准、申报条件、建坊审批等等事项,并要求地方乡绅要定期向官府推荐烈女节妇,给予表彰等等。
从京师到省、府、州、县都要修建“节孝祠”、大牌坊,春秋两祭。对于事迹特别“感人”的,皇帝还御赐诗章、匾额和缎匹。正史和地方志都要载入。
据《古今图书集成》统计,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大盛的宋代,记载在案的节妇烈女也只有152人,而元代却有359人,明代更是遍地开花,人数高达27141人。郭松义先生的研究成果证明,清代贞节烈妇高达100万人之多!
统治者的宣传教化,贞节观的法制化、宗教化,把守节升级成了不可违背的天理,未嫁夫死要尽节,遭致调戏也要寻死,把贞节凌驾于女子的生命之上。以至于清代的儒家道学者们,每每看见唐人诗文里有女杰放胆、公主改嫁之类的记载,必拍案而起,怒不可遏:堂堂大唐竟然容忍了“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句,真是有失大国风范,斯文扫地,悲哀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