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侦史上,有多起食人案件,但专吃人脑浆的案件却不多。其中最著名的是哈尔滨侯凯系列并杀人食人脑浆案。而今天讲的这起案件,发生在改革开放的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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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8月3日16时30分。延吉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依兰公社莲花生产队的放牧员姜允弼,在7月28日下午外出后就神秘的失踪了,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为此,姜允弼的家人和公社社员四处寻找,但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他们家人经过打探,得知姜允弼失踪前曾经和同一公社的高振宝吵过一架,于是姜允弼家人就多次询问高振宝,但高振宝一口咬定吵完架后没见过姜允弼。
姜允弼的家人将信将疑,继续寻找。然而,悲剧还是发生了,8月3日下午有人在莲花洞西侧的水龙沟山坡上发现了姜允弼的尸体,尸体用草覆盖着像是被人杀害的。
8月4日上午,延吉县公安局的刑侦队员赶到案发现场,经过勘察,他们非常震惊:
姜允弼尸体头朝东南,脚朝西北,呈侧卧状,身上被树枝和杂草覆盖着,尸体已高度腐烂,头骨上有两处明显且较大的三角形创口,令人惊讶地是,头骨内没有发现丝毫的脑浆。他的胸部肋骨被砍断,在尸体头部北面30厘米处发现了6块头骨碎片,经现场勘查和初步检验,警方认定这是一起极为残忍的杀人案,他们立即向延边公安局报告案情,4日下午延边州公安局派人协助当地公安局进行侦查。
即使是州公安局的刑侦人员,也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惨剧:姜允弼的脑浆很明显是被人为取走的,而且取得非常干净,几乎一滴不剩。现场的刑侦人员不得不做出骇人听闻的推理:凶手杀人的目的就是想取出脑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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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一起惨案,延边州成立了专案组,20余名干警分成6组,在依兰公社及附近地区展开工作,范围定为莲华洞现场附近的生产队基地,侦察对象则定为患有重病需要人脑浆的人!这是因为,当时当地的很多人非常迷信,认为吃了脑浆就可以治好自己身上的重病。
而警方根据现场的痕迹,尤其是姜允弼头上的伤口,认定作案工具是一种类似三角刮刀或三角形的其它锐器。
以此为线索,警方在依兰公社莲华洞与周围生产队周围数十里内走访,分别调查了附近43家单位,走访200多人,然而他们都没有发现类似的凶器。
刑警们百思不得其解:被害人颅骨上的三角形创口到底是用什么作案工具留下的呢?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寻找,一直到9月1日,吉林省军区在依兰公社召开了民兵比武大会,当民兵们持枪列队,从刑侦人员李贤文面前走过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姜允弼颅骨上的创口会不会是用步枪上的枪刺出来呢?
他立即将自己的想法向指挥部作了汇报,经法医技术人员鉴定,被害人颅骨上的三角形创口就是用军用步枪的刺刀形成的。
56式半自动步枪装备的三棱枪刺
为此,指挥部立即决定对依兰公社各大队民兵连的枪支情况进行调查,很快,侦查员们在离现场10公里的一个处放牧点发现了线索:一名社员反映,7月中旬有一个小青年上身穿黄色衣服,下身穿蓝色裤子,背着步枪向仁坪四场方向走去。
侦查员们立即赶到仁坪四队放牧场,走访调查时,一个线索被摸排上来,放牧场一个人提起一件事:7月中旬的一天,仁坪六场的社员黄光日带着一支全自动步枪来打猎,直到7月末他才回去。
而黄光日也曾去过莲花洞,7月28日当天,黄光日清晨出去,直到晚上10点才回来。恰巧那天下大雨,但他回来后顾不得夜深雨大,立即开始洗衣服,第2天早晨又洗刷了枪支。
经过查询,发现28日那天确实下了大雨,被害人也是28日那天失踪的,指挥部立即决定对黄光日进行调查。原来,这个黄光日当年26岁,是朝鲜族吉林市长白山人。
黄光日他有个哥哥,是仁坪大队民兵连长,具有接触枪支的条件,而且黄光日曾多次跟周围人说过,他觉得经常吃动物的脑浆后,自己慢慢居然变得聪明了,因此他平时不论打到什么动物都要先讲动物的脑浆吃的干干净净。
更加诡异的是,七月根本不是打猎的季节,黄光日自己就经常打猎,肯定知道这个规律。事实也是如此,他到牧场后没打到任何动物,而他仍然在牧场待了半个月就很值得怀疑了。
技术人员设法找到黄光日使用过的全自动步枪进行实验,发现形成的痕迹和被害人颅骨上形成的三角形痕迹非常相似,因此专案组决定将黄光日定为重点嫌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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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清事实,专案组找到黄光日的姐姐了解情况。两名经验丰富的侦查员来到黄光日的姐姐家旁敲侧击,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黄光日就躲在姐姐家的柴房里!
等侦查员一走,黄光日立马逃走了,令人没想到的是,他思前想后居然选择服安眠药自杀了。然而,10月9日这天,也就是黄光日服药没多久之后,他就被人发现了,送到延边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
然而,更令人哭笑不得的还在后面:10月12日上午8:00,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的黄光日又从延边医院3楼跳下,然而他依然没有死成,经抢救再次脱离危险。
为了防止黄光日再次寻死,指挥部立即决定立即对黄光日进行审讯。连续两次没死成,黄光日彻底放弃了抵抗,很快就交代了杀人后吃人脑浆的犯罪事实。
据黄光日交代,他从1979年5月份就开始产生了吃人脑浆的念头。从7月中旬开始,他背着步枪以打猎为名来到放牧场,其实是每天都背着枪上山寻找“猎物”。
7月28日下午他在莲花洞碰到吵架后上山的姜允弼,便以迷路为名,将姜允弼骗到了水龙沟,趁姜允弼没防备,便用步枪上的枪刺刺伤了姜允弼的后脑。趁姜允弼倒地惨叫之后,他又用枪刺刺姜允弼的脸部杀死了他。
之后,黄光日又极其残忍的划开死者的左侧太阳穴,挖出人脑浆当场吃了一部分,剩下的全都装进塑料袋里,再用草和树枝盖上尸体后,仓皇逃离了现场。
1980年8月2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将黄光日在龙井县执行枪决。
即使是动物,也极少伤害自己的同类,更别说吸食脑浆,黄光日这一行为真的是禽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