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6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六,离春节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了,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大都在准备着春节的年货,水乡洪湖充满了节日的氛围。当晚10时40分,寒潮突降,天气阴霾,万全镇永丰粮站职工马华等人从新堤城区办完事后,乘车返回永丰村。当车行至永郑公路(永丰办事处至郑道湖办事处)1公里处时,马华等人几乎同时发现路中间跪伏着一个人,马华等3人连忙下车查看究竟,只见跪着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白色的衬衣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头部有几处已经裂开。年轻人见有人来,嘴里断断续续的吐出几个字:“ …… 有人抢车, …… 救我 …… ”后,便昏死过去。马华心中一紧,连忙与同事将年轻人抬上车,同时拿出手机向万全派出所报警。正在派出所值班室值班的所长黄祥儒接到马华的报警电话后,率民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
出警途中,黄所长拨通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彦群的电话,将初步了解的情况予以汇报。随即,洪湖市公安局遵照局长邓年炯同志的命令,迅速启动处置突发紧急案(事)件方案。峰口、黄家口、新滩、螺山等公路沿线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沿途查控可疑车辆及人员。副局长皮先章、刑侦大队长刘彦群率刑技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展开现场勘查工作。同一时间,万全派出所所长黄祥儒也正在加紧询问受伤年轻人案发情况。1月16日凌晨,受害者转送至仙桃市人民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于元月17日上午10时许死亡。经初步调查,死者白松,男,现年24岁,家住洪湖市峰口镇街道,2005年12月结婚,个体出租司机,被抢车辆为黑色桑塔纳2000型,牌照为鄂AR1710,系死者2005年4月25日从武汉旧货市场以7.6万元购买。由于白松在案发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故未能给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案发后,以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邓年炯,政委何良才,副局长皮先章任正副组长,刑侦大队刘彦群、万全派出所所长黄祥儒、峰口派出所所长高扬等 50名民警组成的“2006.1.15”劫车杀人案侦破专班成立,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朱国好副支队长也迅速赶赴洪湖指导侦破工作。案情分析会于10月16日中午12时准时召开,根据现场勘查及初步摸排的情况综合分析,专案组决定多措并举,三管齐下: 一是以万全派出所为主,在辖区展开大范围的摸底排查,以期发现线索; 二是以物找人,严密控制二手车及二手手机交易市场,通过控赃寻找线索; 三是以刑侦大队为主,赶赴周边县市摸排与案件相关的情况。
2
由于受害人白松未能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专案组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了摸排白松停车候客的这段时间。据调查,白松的出租车在案发前停靠在峰口闹市区伍峰路十字路口旁。另据经营小吃的店主周氏夫妇向警方反映:元月15日下午7时许,有一名身穿棕黄色夹克的中年男子曾在该店吃过饭。那名吃饭的男子表现的很异常,他身高1.75米左右,偏分头,较瘦。该男子进店后,径直在背对街面的椅子上坐下,店主周某连问了两声:“您吃点什么?”但该男子都未作答,只是用手指指其手持的菜谱,用手点了一盘菜苔,一碗磨菇蛋汤。然后坐在那里低着头吸着烟,匆匆扒了几口饭菜后,只从嘴里吐出三个字:“多少钱?”说罢,扔下8块钱就走出店门,在屋檐下站了几分钟钟后,就不见了。
周氏夫妇反映的情况引起了负责摸排工作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敖江波的重视,这名神秘男子会是租车人吗?带着这个疑问,敖江波、高扬等民警走访了案发当晚与白松一同等客的其它出租车司机,因白松当晚车停在最后一排,大部分出租司机都说没有注意。此时,案发当晚停在白松前面的出租车司机刘某不经意的说了一句:“那个晚上叫白松车的人还蛮大方的”,敖江波随即询问司机刘某具体情况。刘某说道,当晚7点多钟,他和白松都在等客,他在反光镜中看到一个黑影径直钻进了白松车内,因为白松车窗开着,他隐隐约约听到租车那人让白松去武汉接人,连价钱都没有砍。敖江波连忙问了一句是不是本地口音,刘某肯定的回答道:“是的”。神秘食客是否就是租车人?是否就是犯罪嫌疑人?二者中间能否划上等号?专班民警陷入了深思之中 …… 刘某因事发突然,对租车人的体貌特征回忆的不是很清楚,只是依稀看到租车穿的好象是一件棕黄色的外套。至此,租车人的体貌特征逐渐清晰起来。
如果假设神秘食客就是租车人、租车人就是犯罪嫌疑人,那么找到租车人就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综合调查情况,租车人应为男性,身高1.75左右,本地口音,偏分头发,较瘦,从其劫车的动机看,应该会车辆驾驶,从其作案手段来看,极有可能是有前科的人员。立足于本地人作案,但不排除外籍人员流窜作案的可能(因为仙桃口音与洪湖口音相近)。排查的重点范围应放在峰口和万全两个乡镇。
紧张的排查工作全面铺开。办案民警逐村逐村开展了大走访。在社区和村组的治内保干部、治安中心户及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协助下,通过几天的排查 ,共查出符合作案人体貌特征及具备作案时间、条件的重点嫌疑人员黄祥明、杨某、周某等5人,但黄祥明只是在半年前回过一次老家,之后去向不明。而杨某、周某则是因欠赌债而外出躲藏,第一轮摸排工作陷入了僵局。但与此同时,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从武汉传回,被劫车辆鄂AR1710在武汉出现。
3
案发之初,专案组就明确了两条腿走路、双管齐下的侦破方针,实践证明,现阶段新形势下,这些破案方法仍是卓有成效的。通过控赃、以车找人、以车破案,仍是一条捷径。因为赃车目标过大,犯罪嫌疑人一定会想方设法将车脱手。基于这种考虑,案发之后,控赃组围绕武汉市展开了查车控赃工作,武汉警方对洪湖警方查控赃车的工作予以大力的支持,定专人24小时陪同洪湖警方调查市内的旧汽车交易市场。
1月23日,控赃组的艰辛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在查至武汉市某旧汽车交易市场时,从事车辆交易业务的范某承认其于1月16日上午8时左右收购过一台黑色桑塔纳汽车,车牌照为鄂AR1710、车架号为10054、发动机号为0062278,这正是被劫车辆!通过仔细的询问范某,自称姓胡的卖车人体貌特征与神秘的食客、租车人极其吻合。
当时,范某收购价格为6.3万元,范某将车收购后随即又以6.4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武汉本地人陈某,控赃组随后又顺线追踪找到陈某,陈某告知办案民警此车已于1月18日以6.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武汉郊区的朱某,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地赶赴武汉郊区朱某家,下午4时,经过4小时的不间断努力,终于联系上了朱某,朱某承认买到此车后,见有利可图,又将此车转卖给同村的王某,出售价格为6.7万元。民警简要通报了案情之后,朱某主动联系上王某,王某在电话中表示将全力支持洪湖警方的追赃工作。最后,警方与王某一起找到了最后一个买主齐某。齐某遂将用6.8万元购买的轿车交由洪湖警方。至此,赃车被成功追回。
经查车辆交易记录,卖车人员确为小胡,家庭住址为洪湖市万全镇徐桥村。调查工作围绕胡某全面展开。然而,胡某一直在浙江温州打工,其体貌特征也与办案民警所掌握的犯罪嫌疑人不符,并且交易市场卖主身份证上的照片也与胡某不同,但身份证却并不是假证,难道是犯罪嫌疑人冒充胡某领取的身份证?很快,办案民警便查清了胡某有一个亲戚曾用胡家户口本申领过身份证。而此人正是黄祥明,至此 ,黄祥明作案嫌疑骤然上升。
迷雾正在一层层的被拨开,真相即将显现 ……
4
赃车被成功追回洪湖后,警方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黄祥明身上,黄祥明,男,汉族,现年 34岁,家住洪湖市万全镇郑新村四组,离异。黄祥明常年在洪湖城区以开出租车为生,平常寡言少语,与人接触不多。通过进一步的调查,一条重要的线索被办案民警掌握,黄祥明在洪湖城区有一情人,以在酒吧、宾馆坐台为业。2005年6月黄祥明在洪湖城区盗窃出租汽车未遂后就是逃至其情人处躲藏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摸清黄祥明情人的基本情况。很快,调查专班民警便查明黄祥明情人化名叫王娟,民警们便逐个酒吧的查找名叫王娟的小姐。但是所查找出的4个王娟均因黄祥明无关而被排除,调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此时,一名坐台小姐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她有一个老乡名叫王菲,住湖南衡南县,有时对外自称叫做王娟,平常与一个开出租车的中年男性关系密切,不过王菲早在元月16日便不知所踪了。通过详细的询问,与王菲关系密切的中年男性体貌特征与黄祥明极其吻合,专案组随即决定由刑侦大队刘彦群、教导员吴全彬带队赴湘进一步核查相关情况。
2006年1月25日晚7时左右,赴湘追捕组在泥泞的山路中经过3个小时的徒步跋涉,在凛洌的寒风中苦守近6个小时,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一举在湖南省衡南县宝盖镇泉塘村将犯罪嫌疑人黄祥明及涉嫌包庇罪的王菲擒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黄祥明交待了全部的作案过程。 1月15日晚7时许,黄祥明在周氏夫妇小吃店吃完饭后,直接钻进白松出租车,以到武汉天河机场接人为由将白松车辆骗出,当车行至白庙大桥后,苦于无作案时机,便以同伴未接为由让白松将车开至永郑公路,当车辆行至永郑公路偏僻处时,慌称一银行卡失落在路边,请白松下车帮助寻找,趁其不备,黄祥明用随身携带的小斧朝白松头部猛砍7斧,致使白松当场休克。尔后,黄祥明将白松塞进路边一抽水机水池内,随即驾车逃逸。为躲避警方追捕,黄祥明一路上走走停停,抛开高速公路走318国道。1月16日晨8时,黄祥明将车在武汉某旧汽车交易市场以冒领的胡某的身份证卖出,尔后逃至湖南衡南宝盖镇和情人王菲处藏匿。
1月26日上午10时许,黄祥明作案工具小斧头在案发地点旁的小河内被警方起获。至此,“1.15”特大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