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系列残害妇女的案例中,有些罪犯专门喜欢用刀刺女性臀部,这算是造成损伤较小的类型,比这种轻的就只有专门割女性衣服的。除此之外,还有的喜欢割伤女性大腿的,割伤女性胸部,在这些类型中,毁容无异是性质最恶劣的一种,今天讲的就是这样一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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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夏天,安丘市。此时已经是8月中旬,一天傍晚,安丘市肉联厂青年女工人王某,骑自行车到市肉联厂附近时,和她同一方向的骑车男青年猛然回头,手一扬,一瓶浓硫酸就泼在了王某的脸上,王某疼得差点昏过去。男青年趁此机会骑上车子逃走了!
王某被周围的人送进医院,当她出院后,一照镜子,吓得大叫一声,随即蒙头大哭,她那美丽的容颜已惨不忍睹…
同一天晚上9时,安丘市绒厂女青年李某,也被骑自行车男子用硫酸烧伤了面部。9月的一天晚上7时许,潍坊市第四制药厂女青年杨某惨遭厄运,10月的一天傍晚6时10分,安丘市电机厂的女青年王某,同样被硫酸毁容!
此后,市公安局连续接到报案。到1995年2月,被浓硫酸喷洒面部和衣服的女青年已有24人之多。一时间,安丘市城区以及城乡结合部,闹得人心惶惶,女学生放学家长去接,青年妇女外出时忐忑不安,左顾右盼,硫酸泼面的阴影笼罩在她们的心头。
为此,安丘市公安局刑警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全体干警和城区6处派出所的160名精干民警排查摸底,巡逻守候,组织有辨认条件的受害人,在发案路段和公共场所寻找作案分子。但作案分子似乎有所警觉,不再连续作案,作案区域由城北转向城南,方式也越来越隐蔽,时间越来越不固定,给侦破带来了新的难度。
自发案起到1998年7月,4年多的时间,干警们24小时昼夜不停的巡逻、守侯和排查。然而,他们始终没能抓住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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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潍坊市“百日斗争”拉开战幕,市委要求全力以赴继续破这起“泼硫酸案”。
7月23日傍晚,大雨刚过,身穿灰色雨披的歹徒骑一辆木兰摩托车出现在城西一偏僻的泥泞路上,当他发现一年轻妇女时,赶上去朝女青年右脸一就是耳光,又跑到女青年前面拦截她,女青年大声呼救,歹徒见行凶难以得逞,便驾车而逃。
根据这一歹徒的身材特点,警方觉得他与“硫酸案”凶手一些特征吻合,经过目击者的仔细回忆,民警们发现周家楼子村民周东升的体貌特征与歹徒非常相似。周东升是安丘豪华汽车修理厂临时工,1990年曾因盗窃被判刑,1994年刑满释放。
周东升被带到公安局,办案人员对周东升昼夜突审,经详细搜查他的家,民警从其家中发现用布包裹的一小塑料瓶硫酸,接着又在院内仓库下发现了大半瓶硫酸,同时还搜出了一件被硫酸腐蚀了许多小孔的衣服。
警方到周东升所在的村和修理厂调查,发现其性情孤僻,容易走极端。而经过对受害人进行询问,并组织辨认嫌疑人,最终认定周东升就是“硫酸案”的罪魁祸首!
经过30多个小时的突审,该犯终于交待了自1994年夏天以来,连续用硫酸喷洒妇女面部和衣物,伤害妇女达40余起的罪行。而周东升的作案动机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1994年初,他与刚从潍北监狱释放的5个朋友,在一小饭店喝酒,女服务员讥笑说:“又放出一些社会渣子来。”他本来从里面出来就有自卑感,听到讥笑话就生气了,于是产生了报复女人的变态心理,因此这才连续作案。
这个被毁容的少女大家应该认得,窃以为伤害他的人受到的判罚还是轻
经过四年的寻找,警方终于将这个变态绳之於法,可惜的是,周东升虽然作恶多端,却仅仅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