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0日08时46分许,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薛家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新北区春江路小桥头桥下河道水里发现一具女尸。薛家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处警人员赶赴现场并通知新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进行现场勘查,据了解,最早发现女尸的是早上在这里钓鱼的市民。
发现尸体的河道
刑警很快将女尸打捞上岸,发现女尸上身穿红色T恤,肚子部位被用尼龙绳绑着石头。经法医初步检验,女尸高度腐烂,尸长166cm,左手手腕至手肘处有一个残缺的纹身图案,隐约呈现出一朵花的形状。刑警综合分析认为,女子若是自杀,绑着石块的可能性极低,由此认定为他杀,遂立案侦查。
女尸手臂上的纹身
与此同时,新北公安分局果断出击,抽调新北分局精干警力会同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网安支队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侦破工作。
“不查清楚死者身份,破案就没有突破口。”
由于沉尸现场地处偏僻,他们推测案犯极有可能对薛家地形较为熟悉。通过对现场周边展开搜索,警方发现尸体身上所绑石头系就地取材,这也就说明了案犯极有可能即兴杀人,且有藏尸意图。专案组大胆将尸源排查范围划定在常州,安排人员重点排查检索近一个月以来失踪的女性,然而并未有结果。
为了能够快速弄清死者身份,警方改变思路,依据尸体手臂上花纹纹身的特殊特征,在常州本地论坛发布寻尸公告,发动群众力量,寻找尸源。令人振奋的是,该公告一经发布,五分钟内便得到回复,一位名叫马某的女子于2015年8月11日晚与家人以及朋友失去了联系后杳无音讯。同时,网友提供马某的基本情况,她是宿迁人,165cm左右,左边手臂有长约十厘米的纹身,暂住武进鸣凰永安花园。侦查员立即向马某母亲了解相关情况,经对死者纹身的辨认,确认该女尸的真实身份正是马某,24岁的她就这样不幸遇害了。
死者生前照片
由于有了死者的确切信息,警方查阅得知死者在8月11晚9点,通过最后一通电话。由此分析,死者应该是在当晚9点至次日凌晨一段时间内遇害的。于是警方以尸体发现地为中心,对8月11日21时至8月12日6时的方圆2公里之内高清卡口照片进行查阅、研判。经过排查近3万余幅高清智能卡口照片,发现苏DU867A的白色现代轿车有重大嫌疑。
警方发现,该车在8月11日晚23时许至次日8时许,在薛家地区多次出现在各个卡口的位置,并且根据高清卡口拍摄到的照片,8月11日晚间在,该车副驾驶室位置曾有一名半躺的年轻女子,该女子身着红色短袖T恤,后来再发下车辆时,女子消失了。经细节比对,警方女子身着衣物与现场打捞的女尸所着衣服一致。
锁定作案嫌疑车辆后,侦查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车辆及轨迹研判,发现该车现车主为潘某,前车主为孙某,案发后每天正常使用且每天都从武进到薛家、薛家至武进的轨迹。由于该案中的作案车辆被押给借贷公司,公司为防止车辆被盗,车上装有GPS车载定位系统终端。
侦查员调取该车8月11日至21日期间的行车轨迹,发现该GPS系统较为完整的保留了8月11日至21日期间的整个车辆轨迹,且超过三分钟以上的停留均能在地图上完整的加以标注。经比对发现该车主潘某不是8月11日晚至12日凌晨驾驶该车的年轻男子,而孙某才是。
8月21日凌晨1时许侦查人员立即赶至孙某的住处,在武进区南夏墅街道三河村委经过近8小时的守候伏击,于21日上午9时许,在孙某驾驶该车离开住处后,抵达龙江路高架南延线武南路出口接听电话时将其抓获归案。
面对大量的证据,91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孙某交代了杀人抛尸的原因:经审查,孙某网聊认识了马某,二人聊得来,就于2015年8月11日晚相约在武进区大学城附近见面。见面后二人相约去一家咖啡馆喝茶,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由于孙某老家在薛家,对薛家比较熟悉,后两人相约驾车赶至新北区薛家看夜钓,然而,谁也没想到,两人在车内哦突然话不投机,发生了争执!孙某一激动,就停下车,采用手勒脖子的手段将马某勒死了。
杀了人的马某惊慌不已,思前想后,他决定将尸体沉于河内,避免被人发现。于是,他从车内弄了些尼龙绳缠在女子的腰部,而后绑上石头等重物,将其抛入春江路小桥头桥下河道内。由于杀了人心里总是惶恐不安,他每天一大早就会从南夏墅赶到薛家看看尸体是不是浮上来了。杀人后的两天里,为了安全起见,他还特意到周边的砖块厂买了些青砖,抛入河中,希望“加固”沉尸。基本上每次要抛20多块青砖。8月20日清晨7点左右,他还去了抛尸地点,就当他以为万无一失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尸体还是浮出水面。
凶手指认现场
据悉,孙某虽然之前就因盗窃被处理过2次,但他有房有车,经济条件还不错。令人扼腕的是,孙某一念之差令三个家庭悲痛不已。据了解,今年8月初,孙某刚刚领了结婚证,妻子有着两个月的身孕。父亲为了这个儿子,正在忙前忙后为他装修婚房。可是谁也没想到,这种时刻,他居然犯下这种弥天大罪,杀死了马某。让父亲绝望,令妻子悲伤!而马某其实是离异女子,是两个孩子的妈妈,离婚后只身一人来常州务工,这一死,两个孩子也没了母亲。孙某的行为,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警方还发现,孙某在杀害马某后,拿走了马某的vivo手机和一条金手链,后对手机进行刷机并将金手链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
然而,在之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2015年7月中旬至8月初,孙某通过网络先后两次购买用于镇静、催眠的"三唑仑片"。在这之后,当年的8月初,孙某通过社交软件聊天认识了24岁的被害人马某。
8月11日晚8点左右,经事先联系,孙某驾车和马某见面,并趁其不备,将事先准备的大量"三唑仑片"粉末放入饮料中让其喝下。当晚11点左右,孙某驾车将昏睡中的马某载到常州市北区薛家镇春江路小桥头。随后,他将昏迷中的马某用绳子捆绑砖石于腰间,推入河道内。也就是说,孙某就是蓄意抢劫谋杀,而不是他之前说的因为争吵而激情杀人!
就此,一审法院判决: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然而,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孙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今年9月27日,省高院采纳二审检察机关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孙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此提醒广大年轻女性,网上认识的陌生朋友,在提出单独见面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