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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8月3日午夜时分,浙江省嵊州市石璜乡山口村的静谧气氛,突然被两下“嗥嗥”声所打破。
恐怖的叫声,惊醒了住在供销社屋后的村民钱介生。钱介生急忙离床去到窗前,向供销社方向眺望。此时的供销社内,楼上楼下光线晃动。联想几天前风传西白山闹匪之说,倒吸一口凉气的钱介生一边叮嘱老婆冯生飞别怕,一边决定向村干部报警。因担心自家门外有人看守,钱介生悄悄打开后窗,窥视窗外确实安全后,跳离窗台,跌撞着向数十米开外的村干部卢樟源家跑去。
就在钱介生准备跳窗报信期间,出现于山口供销社的怪声及烟火,已经引发村中的家犬们狂吠。家犬们的反常,早已惊醒了卢樟源。当钱介生跑来报信时,正在组织其他村民准备前往供销社探个究竟的卢樟源,突然觉得不可贸然行事,于是吩咐大家带上锄头、铁锨甚至菜刀等类防身工具,尽快赶往供销社,但就在这时,供销社突然蹿出大火。
当时嵊县农村的房子,柱头、跨梁以及扶梯、楼板之类的部件,清一色是用木材制作。这些木材,又多系松木。松木中含有一种油质,又名松明,遇火特别易燃,当地村民,常将松木中集聚松油最稠的部位,单取出来,作为引火或照明之用。由于松木全身上下或多或少必蕴油质,因此要么不遭火侵,一旦火魔降临,即使外观看上去甚为牢固的建筑,也会因松木的过多使用,而成为虚有其表的银样镴枪头。
山口供销社的消失,仅仅只有半个小时。忙于扑火的人们,在明白他们做了一件于事无补的事情时,方才想起那两个几乎每天都要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见面的供销社干部张玉泉和张锡棠。由于当时的通讯工具匮乏,因此查找一个人,除了采用口口相传的方法外,别无他法。如此过了半天,获得张玉泉和张锡棠根本没有回家的消息后,卢樟源他们方才认定,“两个张同志可能是被烧死了”,于是报警。
报警的方式,也是采用送信的方式。等到嵊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时,已是8月4日中午。又等到县公安局侦差股副股长孙明扬带着钱耀华、李敦可等侦查员通过乘坐公共汽车、徒步行走等方法,辗转到山口村时,已是下午3时光景。如此办事效率,时下许多人听了,有种天方夜谭式的奇怪,但这的确是当年客观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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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扬一行到达山口村,首先踏勘了供销社的外围,然后分别听取了负责现场警戒的公安特派员钱武欣和石璜乡总支书记张贵巨的案发情况汇报。基于群众反映中提到的信号弹、枪声以及遇害的“两张”的身份。孙明扬想,会不会是残余反革命势力的挟嫌报复?如果是的话,性质就严重了。基于如此考虑,孙明扬一行就向当时管辖嵊县的宁波市公安处汇报,然后由宁波公安处转报省公安厅,以期省厅派员参查此案。
浙江省公安厅接报后,厅领导即派当时负责刑事侦查工作的十四处处长王诗桐,带领侦查员葛承德、法医骆庆盘,星夜赶往嵊县。同样是因为交通条件落后等方面制约的原因,王诗桐一行到达嵊县时,已是8月5日的凌晨。现场勘查工作始于该日上午8时,结束于下午6时,共花10个小时。
根据现场情况,以被烧的尸体残肢为中心进行勘查。两具尸体均在现场的中心。一具侧面仰卧于布匹堆上,头南脚北,距西墙190厘米,胸腔已烧掉,内脏碳化收缩。经辨认,此尸体为张玉泉。另一具尸体,当然就是张锡棠了。经解剖检查,两具尸体的气管内,均无烟灰。在西侧门边的楼梯口,有一只已被烧得变形的铁质油桶,经了解,此油桶原来的位置不在这里。现场勘查结束后,即同意嵊县供销合作联社、保险部门入内处理相关事务。”
嵊县地处浙江省东部,紧毗奉化县。奉化溪口系蒋介石的故乡,蒋的母亲毛福妹,年轻时曾在嵊县生活过,去世后,下葬于和嵊县上东区直线距离不到30公里的溪口一座山上。传说早年蒋介石招兵买马时,只要听到是嵊县人,不管此人有没有文化,就会给他一个副官职务。或许就是这么个因素,当年嵊县人投靠国民党的人颇多,誓死效忠蒋介石的人也多。
解放军横渡长江后,蒋介石委任嵊县籍人周岩为浙江省省长。虽然周岩只不过是个“临时”省长,为了报效蒋家,周岩还是组织了国民党的残余势力,制造了多起震惊南下大军的事件,其中嵊县三界牛头山十七勇士牺牲于诱降、南下第三野战军后勤部参谋长李厚坤夫妇及20余名警卫途经嵊县遭遇伏击全部殉职事件,便是典型。基于上述这些原因,解放以来,嵊县境内不时滋生反革命组织报复或暗杀基层干部、群众的事件。眼下山口惨案,由于两名死者均系共产党员,再加上数天前出现于石璜周围的信号弹、枪声等,故而一开始,就被罩上政治色彩———1957年的嵊公治字564号文书档案清晰地写明:根据现场勘查与调查访问证实,这是一件敌人阴险的政治性的抢劫杀人案件。其具体性质:一是反革命破坏;二是反动小集团和武装土匪以抢劫杀人为目的的混合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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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个结论,当年专案组必予调查的人员,首先是地、富、反、坏分子。除此之外,那些被归类为革命思想不坚定、革命立场不稳定的落后村民,也被列入排查范围。为了“在声势上打出威严”,专案组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首先在石璜乡拉开了一场不亚于“十二级台风的群众运动”,然后依次向石璜乡周边的乡镇辐射。通过“掘地三尺”式的调查,专案组获得了不下于9个涉嫌反革命谋杀的线索,其中尤以“中国美术部队”、“护白团”两个组织为主要:
“中国美术部队”,是一个具有反动性质的纠合性集团。集团的首要分子金小缘、袁见,在山口惨案发生前后两天内,去向不明。另据了解,金、袁两人以前曾多次潜入山口村发展成员。与金、袁两人接触较多的村民俞月祥、俞苗祥,案发后神情反常,十分可疑。
“护白团”的成员,多系曾经在国民党部队服役过的老兵。取名“护白团”,意思是想复辟“青天白日”。这些人由于当过兵,或多或少会使用一些枪械。前段时间出现信号弹和枪声后,当地政府就怀疑此系“护白团”所为,专门对该组织进行过外围调查。调查中获悉,有个“护白团”成员,曾对人放言:近期要出大事。这件大事,是不是就是山口惨案呢?
在“掘地三尺”的调查中,也有个别事后被批评为“没有政治嗅觉”、“没有很好领会组织意图”、“以个人好恶偏离侦查方向”的侦查员,把一些政治上没问题的人,视为嫌疑提交专案组的讨论。其中一个嫌疑人,名叫陈眩。陈眩又名陈尧荣,祖籍浙江慈溪县。高中毕业后,被招录到嵊县供销系统。陈眩原系石璜供销社的出纳,后升任农业社的辅导会计。半年前,陈眩被调往与石璜乡相毗邻的开元乡供销社。山口供销社出事那天下午,陈眩随乡总支书记钱廷老到山口村工作,当夜留宿该村。认为陈眩具备作案嫌疑的侦查员,据此提出有必要对陈眩进行深层次的调查。
当年的档案
然而这个分析,没有引起专案组的重视。不予重视的理由也是简单:陈眩没有作案时间。证明这一点的根据是:8月3日夜,陈眩与乡总支书记钱廷老一起留宿山口村的村委办公室。当供销社蹿起大火时,钱廷老一边披衣,一边去叩陈眩的房门,陈眩当时打着呵欠出来开门。如果是陈眩作案,他要短时间从案发地跑到足有半公里开外的村委内装睡,似不可能。
另外一个原因:陈眩在本地几乎没有一个知心、投缘的朋友,要想与人合伙作此大案,亦无条件。事实上,不光是钱介生,还是其妻冯生飞,都十分明确地提到,发案初期,供销社的楼上楼下均有电筒光闪亮。根据“一个人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分别出现在同一地点”的原理,专案组最后“一致”认为:陈眩之嫌,可以彻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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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眩是否具有作案嫌疑的问题上,由于专案组成员“高度一致”的认识,因此导致事后的侦查工作,一直处于瞎子摸象的状态。出于改变毫无起色的侦查工作需要,专案组的成员不时被调整,最后连那几个省公安厅的侦查员,也被“调整”了回去。好在山口惨案后,嵊县各地不仅没有发生类似案件,而且连地、富、反、坏之类人员仇视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也少有出现。面对此情,当时的嵊县公安局在向上级报送汇报材料时,不无自豪地表示:前阶段强有力的侦查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地、富、反、坏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丑恶言行。
虽然可以在汇报材料上,使用一些自欺欺人的语句。但在案发地石璜乡,特别是山口村,群众因为政府久拖不破此案而产生的怨恨情绪,还是通过各种途径不时反映出来。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时任嵊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调派“经验丰富”的侦查员,蹲点破案。但基于思维定式的限制,这些“新生力量”,依旧没有找到突破口。如此过了两个月,亦即1957年的10月中旬,因于赵舟参与侦查此案,案情方才“柳暗花明又一村”。
时年26岁的赵舟,又名赵菊春。赵舟当年的身份是政治协理员。这个职务,类似现在的政工干部。政工干部去破案,显然超越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底线。其实委派赵舟进驻山口村的初衷,是想让平易近人的赵舟化解村民们的怨言。但赵舟蹲点山口村不到一个星期,竟然提出:必须彻底推翻专案组对此案的初期定性。
初当公安的赵舟(后右一)
赵舟的观点是:山口供销社惨案,仅为刑事性,决非“政治性”。除了否定案件性质外,赵舟对钱介生夫妇等群众反映的情况,也予怀疑。他认为,导致专案组框定此案系政治性的原因,恰恰就是过于重视那些群众的初期反映。比如所谓的信号弹、枪声等,事实上应属空穴来风范畴。而“楼上楼下同时闪亮电筒”、“犯罪分子至少在三人以上”的说法,极有可能是那些群众当时因为心理过度紧张,而造成的错觉。
在否定政治性的同时,赵舟又提出了陈眩具备作案条件的理由:陈眩平时常到山口供销社与两张“叙旧”,但案发那日,陈眩竟然一整天不去供销社,似属反常之一;乡总支书记钱廷老去叫醒陈眩时,陈眩穿着衣裤出来,这种不卸衣裤入睡的方式,应属反常之二;案发后,陈眩没有对惨遭谋杀的两张表露悲伤,即属反常之三;第二天陈眩不辞而别,到邻村工作,又属反常之四;邻村干部群众听说陈眩昨夜住在山口村口,向他打探案情情况,陈眩三缄其口,显属反常之五。
赵舟这一另起炉灶式的分析,特别是那个反问和对陈眩的五个怀疑,因为说理性较强,终于获得了时任嵊县公安局局长祝绍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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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直接领导的支持,但要真正揭下陈眩的画皮,并非易事。其时的陈眩,由于高中文化水平在那个年代属于“超高”,因此让他有了一般人难以与其抗衡的“见多识广”、“理论丰富”的素质。除此之外,陈眩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比一般人要强。据说有一次,他与一个同事怄气,一连两个月不和对方说话。
基于这个原因,赵舟觉得,只有查到一至两条“靠硬”的证据,才能达到制伏陈眩的目的。为此,赵舟以小名赵菊春自称,前往陈眩工作的开元乡供销社,开展对陈眩进行秘密式的了解。经过数天的侦查,获得一个线索:陈眩为人颇为“小气”。他的“小气”,体现在只要是他置办的东西,一般不予出借。比如擦脸用的毛巾,比如饮茶用的杯子,别人休想挨边。出于卫生习惯,毛巾、茶杯不借他人,情有可原,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陈眩把自己那支手电筒,用质地牢固的细绳连接,然后别在腰间。遇到夜间走路,有人向他借用手电,“小气”的他就让那根细绳,把借用者和他自己连在一起。有人不解,问陈眩这般做,不利于照明啊?陈眩解释:“前照七,后照一,即使绳子再长些,也不碍事。”基于陈眩的这个习惯,许多人也就不大愿意开口借用他的东西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分析是否对路,赵舟截取了多条长短不一的绳子,把手电连接到腰身上,然后反复模拟手电在脱离手握状态后,有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赵舟最后认为,陈眩所采用的那根连接绳的长度,足以让手电在垂直状态下,大幅度地自由晃动。基于晃动幅度剧烈,手电筒的表面,难免留下或多或少的磕碰伤。这类损伤痕迹,极有可能会给破案带来生机。为此,赵舟报请领导批准,秘派平时与陈眩关系较好的预备党员袁南,“借用”到了被陈眩视为“宝贝”的那支手电。
1992年秋,嵊县公安志出版,我和已经调任嵊州计经委负责人的赵舟,就山口供销社惨案因何得以告破作过探讨,赵舟说:“其实那时促使我报请领导下达抓捕陈眩命令的理由,与连线手电筒外部是否具有磕碰伤的初衷,有点南辕北辙。最终促使我认定陈眩就是作案人的原因,就是山口供销社惨案后,几乎无人再看到过陈眩使用那支手电。”赵舟说:“一个平时将手电筒视为宝贝的人,突然舍弃不用,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1957年10月31日下午,陈眩在其宿舍里被逮捕。诚如赵舟等侦查员的事先估计,听罢宣布的逮捕决定后,陈眩非常镇定地反问:“我很是奇怪。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几位是在做一件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
陈眩在审讯过程中十分顽固,经过数天较量,陈眩终于败下阵来。
导致陈眩连害两命的原因,缘于经济。案发前两天,陈眩收到其母之信,其母要求陈眩有空回家看望她。陈眩觉得回家一趟花费不菲,遂萌盗钱之念。案发之夜,他悄悄离开村委,前往供销社投宿。由于陈眩平时常去,“两张”自然不予警惕。当夜三人同卧床上,聊些闲事。待到“两张”沉睡,陈眩悄悄抽出当作枕头的木柴,连击“两张”昏迷。窃取营业款后,陈眩欲逃离,却不料“两张”负痛呼喊。陈眩大惊,复窜楼上再下毒手。紧张中,他的手电不慎脱离手心,吊挂到楼梯下,为了快速解决问题,陈眩顺手取用了张玉泉枕下的手电,从而让目击者有了“楼上楼下同时闪烁手电光”的错觉。又因为了灭迹,陈眩取来油桶,泼油于柴上,点燃后逃离。
赵舟在科委时与一批老民警的合影(前排右一)
赵舟因该案声名鹊起,1959年10月升任嵊县公安局副局长。“文革”结束后,赵舟未再返回公安战线。2003年3月10日,因突发脑溢血,赵舟谢世,享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