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是位于河南省东南部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地方,当地的经济虽然不太发达(其实是相当不发达),但人们的生活多年来一直比较平静。2001年9月,一名高中男生的突然失踪打破了这种平静,焦急的家长多方打听,但没有结果。2003年,又有一个孩子失踪。到了2003年,失踪孩子的数目突然增多,时间间隔也越来越短,特别是在2003年2月至4月不足100天的时间里,接连有11个孩子不见了,小小的县城蒙上了阴影。值得一提的是,失踪的全部是男孩,大部分家在农村,在县城上高中并且住在学校,平时喜欢到录像厅、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由于失踪者,全部在十五岁以上,身上大多也没什么钱,被拐卖和抢劫的都可能性不大,所以寻找孩子的事情一直没有什么头绪。由于这个县在这两年内也有过一些孩子私自外出打工,后来被公安机关和家长找了回来,所以无奈之中,人们还以为这些孩子也可能出去打工了。
直到2003年11月12日,一个侥幸逃脱的男孩在家人的陪伴下向公安机关报案,人们才知道,失踪的孩子很可能全部被一个叫黄勇的人杀害了,因为公安人员在他的住所内挖出了17具尸骨。
这就是犯罪嫌疑人黄勇,29岁,平舆县玉皇庙乡大黄庄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
黄勇居住的房子其实非常简陋,而所谓的智能木马也就是一个简单的四条腿撑起来的木板,黄勇杀人案:黄勇智能木马演示及黄勇杀人案经过,他就是用这个装置诱骗并杀害了17名毫无防备的青少年。在他的家中,公安人员还发现了十几条被他留作纪念的被害人的腰带。而大部分受害人的遗体就被他埋在了与他的卧房一墙之隔的一间空屋内。
邻居都不知情,犯罪行为在继续,直到今年11月初,黄勇骗来了最后一名受害人小张,没想到几经折磨后,孩子居然还活着,并且哀求黄勇放了自己,还说要给他养老,而黄勇居然被打动了,小张最终逃出了这处埋着17名同龄人尸骨的凶宅。两天之后,他报了案,公安人员在他的指认下找到这里,抓获了黄勇。
上篇:挖地寻人
“17人”,这是一个冰冷的数字,但背后确实17个家庭遭受的毁灭性打击!
但黄勇杀死的真的只有17人吗?恐怕不是这样的!
据《北京青年报》和《广州日报》等媒体报道,凶手第一次作案是在2001年9月,发现孩子失踪后的家长报了案。也就是说,两年前当地就有了孩子失踪的案件,但公安部门没有引起重视。在今年的2月12日、2月27日、3月5日、3月15日、3月19日、3月30日、4月19日,连续有孩子失踪,其中2月27日和3月19日有两名孩子同时失踪,家长都报了案,但当地公安部门仍未有所行动。甚至当家长到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时,民警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安慰“说不定孩子出外打工去了。”
而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所提及的数字,还有25人一说和23人一说!
从我的经验来看,其实很多系列杀人案的真正受害人数都远多于最终被认定的人数。比如韩振营案件,至今未有详实的数字爆出来!他自述是杀死超百人,但报道中认定的只有23人。
还有保姆杀手张苏红案件,他自述是杀死15人,但由于早期作案时候经常将尸体扔入江中,导致无法寻找到尸骨,故而无法形成证据链,故不能认定,最终只认定6人。
就连鼎鼎大名的白宝山系列杀人案中,也有杀死一人而没有找到尸骨,最终没有认定的情况。(有兴趣请看:中国刑侦一号案(十七):悍匪缴械)
但发生在平舆的这一系列案件,情况有不同,就在于后来受害人的父母去案发地挖掘,居然又发现了两块残缺的人体组织!
在凶案告破,凶手黄勇被枪决四个月后,在黄勇家的院子里,曾经挖出过17具尸骨的尸坑里,又发现并挖掘出两具已经高度腐败的相对完整的尸骨。而发现并挖掘尸骨的人,不是平舆县警方,而是遇害青少年的家长们。
有记者同遇害青少年家长联系,据家长透露,其实早在14号挖出相对完整的尸骨之前,在当年的3月26,家长们就已经在黄勇家的院子里发现了一些散碎的尸骨。
据家长回忆,当时是3月26号,家长感觉快清明节了决定去看看孩子。黄勇家里已经是一片荒芜,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
“本来没人进,我们到那里面一进那个地心就不好受,带着纸张什么的惦记孩子,烧了,烧了纸感觉都是心里不踏实,就拿东西挖,一挖又挖出来了,第一个挖出来感觉下面会不会还有别的东西。”
记者:“第一个挖出来是什么东西?”
家长一:“挖出来第一个就是一只手。第一次挖出一只手,越挖感觉心里越不踏实,结果把土像筛筛子一块,我们想考古一样,慢慢地考慢慢地考,结果在最西面一间房子里面挖了将近40块骨头。”
家长一:“当时我们拍了有照片你现在需要看吗?”
记者:“在吗?”
家长一:在,现在,我们都带来了,这是26号那一天,我们拍的照片,几个比较重要的,这是我们挖尸骨的时候,你看黄勇杀人的刀具还在这儿呢,还在现场我们现场挖出来一只手,这看这刀,当时杀人的刀,当时带着血迹还有头发,我们现在都在放着。我们当时清明节的时候祭奠孩子的时候,你看挖尸骨的这个坟里,挖出来的……
家长手中的受害者头发
3月26日,家长们在黄勇曾经指认埋尸的几个尸坑中挖掘,很快挖出了包括颅骨、肩胛骨、下肢骨在内的大量骸骨以及两把沾染着血迹和毛发的菜刀。
在有了这些发现之后,家长们向县里做了汇报。在等待了将近20天之后,4月14日,家长们又回到了黄勇家的院子里。
为了找到更多的残留骸骨,家长们试着在黄勇院内厨房前进行挖掘,王留超、韩忠耀两位家长先是在3月26日发现两把菜刀的土坑处寻找,没有什么发现;随后两人又试着在黄勇院内厨房前的空地上进行挖掘———之所以选择此处,是因为它是黄勇指认埋尸的“一号尸坑”———没想到刚挖了十多分钟,就在土中不断发现遗骨。13点30分左右,两位家长忽然发现在距地面1米左右的地方埋着什么异物。铁锹拨开土壤后,一具没有头颅,膝盖以下部位缺失的尸体显露出来,已经高度腐败。
当时在起尸现场的,还有接受家长委托进行骸骨鉴定的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邓亚军博士。邓博士有多年法医经验。
记者:你们见到是什么?挖出来的。
邓亚军:当时这个就是一号坑,一号坑的时候往下挖,挖的时候大概到一米左右的地方就感觉那个地方跟其它的地方土质什么都不太一样了,然后就让家长就慢一点,因为锨比较锋利嘛,慢一点,如果是一具尸体的话不要破坏。当时挖到这个地方大概现得了一个形的时候,那个挖的家长就受不了了,就跑到一边就去吐去了,我说你把锨给我,但是我挖不动,我没那么大劲挖不动,他说你再往下挖一下就把这个尸体能暴露出来多少,他就挖了一下,大概就把这个范围暴露出来,我们在现场中找了一个相当于小镰刀似的大众东西,我说你们让开一下,害怕他们把那个尸体破坏,这时候我就跟曾鹏宇(曾鹏宇是现场唯一记者)说,如果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按照法定程序我们谁都没权去动它,应该报案,曾鹏宇说是这样子,然后我们就用小点的小镰刀把它挖出来,我就把它全体尸体整个就从土里面掀起来,掀起来就看除了好像没有头颅以外,其它的地方相对完整,我就不想破坏这个尸体,为了留给警方进行勘验,我就大概看了一下,他前后胸的肋骨在,上臂长臂在,胳膊腿都在,我跟曾鹏宇指了一下这应该是一具完整的尸体,除了现在我们看不到头,因为颅骨他可以碎成很多片,他有些颅缝可以碎成很多片,可能会还在地下,或者被骨头带走了,这应该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我们应该报案,当时就是这样情况。
由于这个意外的发现已经超越了一般民事委托范畴,邓博士建议家长们立即报警,同时停止挖掘保护现场,等待警方到来;震惊的家长们随即向河南驻马店及平舆两级警方报了案。邓博士还保留着当时报案室的电话录音。半个小时后,平舆县警方先赶到现场;几小时后,驻马店市公安局方面也从100公里以外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在当天晚上将此事上报了河南省公安厅。4月15日中午,警方在现场勘查中又发现一具有部分头颅和主要躯干的尸体。到此为止,在黄勇家的院子里,又有两具尸骨重见天日。说到这里,我提供给读者两个数据,一个是0.95米,一个是1米。0.95米这个数据是北京青年报的记者设法在一份由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2003年11月13日即案发第二天做的《现场勘查笔录》找到的,该笔录显示黄勇指认过的一号尸坑里已经发现过两具尸体,当时勘查尸坑时已挖到了0.95米深度。另一个数字,1米,是14日下午家长们挖到的第一具尸体所在的深度,地下1米左右。也就是说,去年的11月13日,警方挖掘的深度再多不超过20厘米,就能见到现在家长们挖掘出的尸骨了。
再说现在,就在警方接到报案感到现场之后,据家长们回忆,警方问他们为什么要来挖?
说实在的,当地警方问这个问题把我弄得哭笑不得,他们倒不如问:“这个案件不是结束了吗?黄勇不也被处死了吗?你们为什么又来给我们惹麻烦?”
这个问题,我想我可以提供文字记录,读者就知道了!
家长一:我们在家做梦,我媳妇在家做梦,就做梦窗户外面有一只手就那样做梦,大概这孩子好像是托梦那一种状况,是不是在感觉有点冤屈那种状况,我们家就先上面去挖,结果没想到就在窗户外面又挖出来一具,这事要说出来像神话似的,事实就是这样。
我不相信什么托梦,但是,即使真相大白凶犯伏法事情过去了四个月,家长们仍然无法平静。在黄勇杀人案中失去儿子的家庭,据河南省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认定的,有17个。据一位遇害少年的父亲回忆说,去年11月案子破了之后,他们这17个死亡孩子的家长都做了DNA检测,后来都领到了自己孩子的遗骨。但今年,当他们自己从黄勇的院子里再度发现遗骸和两具尸体,让家长们对案件的死亡数字产生了怀疑,他们怀疑“17人”的死亡数字不准确。尽管没人愿意看到死亡人数和不幸家庭的增加,但事实几乎无可辩驳。当北京青年报以及其他媒体披露发现新的尸骨之后,平舆县立刻就有几户有失踪少年的家庭奔走相告,希望能从警方那里尽快得到消息。平舆县警方迅速做出反应,4月15日发现第二具尸骨的当天,就请公安部有关部门进行DNA测试,并准备根据测试结果确认死者的身份寻找死者的亲人。据邓博士介绍说,DNA测试一般在10个小时之内就可以得出结果。——结果在第三天,也就是4月18日出来了,我手上有一份4月18日的驻马店日报,在头版,报道上这样写到,公安部已对新发现尸骨全部进行了检验,确定分别为原被害人韩某,翟某的残缺尸骨。也就是说本月14日15日新发现的尸骨,是去年11月13日警方挖掘时所残留下来的。
关于这个结论,记者再次请教了既是14日起尸现场的目击者又是专家的,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邓亚军博士。
记者:那您觉得在现场发现的大一具尸体,您发现他骸骨的多少和程度有没有可能是,就是说人家已经拼好了之后遗漏下来的呢?
邓亚军:不可能。它是一具完整的,因为他还没有腐败到只剩碎骨头了,他的前胸还有,不应该是遗漏下来的,因为它远比那个要挖得深了。因为他们报道说是在第一号坑里面挖出来两具尸体,他比那两具尸体应该深一些,他是嵌在那个土里面,是我们用手把它抠出来的。
记者:那等于说是并是说这种碎骨,而是一个完整的,整个是落在下面的。
邓亚军:对,是完整的。
记者:那听在发掘的过程中,是不是觉得您把这具骸骨挖出来特别难,因为他的这种发掘难度警方可能他们会疏忽呢?
邓亚军:也不是很深,也不是特别难,它大概就在一米左右的地方,再深挖一点应该是能够看到起码是可以看到他跟周围的土不一样,它底下应该是有东西,那么再往下挖的话,应该是能够挖出来,不应该太难,因为家长们没有任何专业的什么他们就用锨的把它挖出来了。
邓博士不认为14日发现的尸体是去年所遗漏的,因为尸体相对完整。但4月17日公安部DNA检测的结果又证明的确是原被害人韩某,翟某的尸骨。这中间究竟出了什么差错?我不得不产生种种猜测:如果像邓博士所说的,这次发现是两具新的尸骨,那么公安部DNA的检测结果就一定出了问题;如果17日公安部DNA检测的结果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这次发现的两具相对完整的尸骨是去年挖掘的遗漏,那么去年警方在没找到两名被害人的绝大部分尸骨的情况下,仅仅凭着少量散碎的遗骨就能结案?有这个疑问,我又重新翻阅了一份重要文件,《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可是我看明白了我就更加糊涂了。在去年警方向法庭提供的并被法庭认定的证据里,有这么一句话,“2003年11月12日在被告人黄勇供述的掩埋被害人陈萌萌、韩鹏尸体的地点,挖掘出两具男性尸体,其中一具未肢解的尸体为韩鹏的尸体,可排除中毒致死,不排除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未经肢解,也就是说去年平舆县警方在结案之前,找到了被害人韩鹏的相对完整的尸骨。去年找到了韩鹏相对完整的尸骨,今年找到的相对完整的尸骨经DNA检测,还是韩鹏!这究竟是这次公安部DNA检测结果有误,还是去年警方在取证方面出了什么纰漏,我,说不出来。
在先后得到两种完全矛盾的说法之后,韩鹏的家长都要崩溃了。请看《社会纪录》对韩鹏的父亲韩华的专访。
影像韩鹏的父亲韩华的专访
韩鹏父亲韩华:“打一个比方我们就是抱着这种思想,要是我们17个家庭的孩子,那我们当初火化是谁家的孩子,你说这事怪不怪我感觉?要是这孩子比如说是我们家的那肯定当初火化的是别人家的孩子,那别人家的孩子是谁家的?”
是谁家的孩子呢?早在去年十一月领到被警方告知儿子韩朋确实遇害之后没多久,在县里的帮助下儿子韩朋的尸骨就被送去火化了。如果说新发现的尸骨是儿子韩朋的,那曾经作为韩朋的尸骨被韩朋的父母接受的,那又是哪家的孩子呢?
一位被害少年的父亲曾经对记者说,从4月14,15日挖出两具相对完整的尸体却又在17日得知DNA结果后,他们这些被害少年的家长们开始对去年结案时所确认的共有17少年遇害,17这个数字产生了怀疑。那么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回首往事,看看“17人”这一数字究竟是怎么出来的呢?
一份由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11·12”系列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该笔录记录了于2003年11月13日即黄勇被抓获的第二天,在原平舆县公安局局长赵学军,后来被免职了,在赵局长的带领下对凶杀现场进行的首次勘查情况。该笔录显示,当时在黄勇院内先后发现了6个尸坑,并先后起出17具尸体———这是对于“17人”这一死亡数字最早的记载。我们找到了那位唯一从黄勇的魔爪下逃生的少年张某,也就是他及时报案才使此案得以迅速告破的勇敢少年张某,我们来听听他怎么说。
张某采访:他当时凑到我的耳边亲口对我说,他杀了20多人。开始我还不相信。后来回了家报了案以后,才知道他杀了那些人,跟他跟我说的一样,我才觉得他当时不是骗我,一点也没有骗我。现在我相信了。
北京青年报的记者在刚才说到的那份《“11·12”系列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里,还看到了如下内容:“2003年11月12日上午8时20分,古槐镇铁塔路居委会张某来我队(平舆刑警大队)报称:11月4日上午在网吧认识一男青年黄勇,中午黄勇带其回到家中,黄勇将张某骗绑一大木凳上后,用布条勒其颈部,将张某勒昏,张某苏醒后黄勇对其说:‘我是个杀手,已杀死20多人……’”
张某的证词与后来警方侦查的最终结果并没有完全吻合,但张某的声音还是通过当时很多媒体的报道传导了更多人的耳朵里,这也是使家长们怀疑死亡数字的重要根据之一。记者把他们的怀疑转达给了现任平舆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李副局长。
记者:请问您如何向产生怀疑的家长们解释呢?
李副局长采访:当时市里和居里开会跟家长们谈这个事情,当时我不在,我也不知道,那时我在班另外一件案子,他们那时候开会,肯定又会议记录,可以看一看。
好一个“我不在。我不知道。我在办另一个案件。”真的是一问三不知,神仙怪不得!
记者:现在平舆公安机关,对于黄勇案有什么反思的地方呢?
需要说明一下啊,李副局长是去年11月20日左右上任的县公安局领导,那时黄勇杀人案刚刚告破。前任局长已经被撤职。因为是新上任的领导,所以李副局长对情况不太了解也是实际情况。不过对黄勇一案,李副局长也有他的思考。
李副局长说,(关于黄勇案件的处理)肯定有不足的地方,要不也不会处理那么多人了。有疏漏和不负责任。现在为了整顿纪律,也在开动员大会。
而此时,被害孩子们的母亲们像采蘑菇一样在泥土里翻翻捡捡,非常爱怜地抚摸着儿子们的散碎尸骨。
在黄勇家的院子外面,记者还见到了三位被害少年的母亲,自从2003彼此认识以后,这些失去孩子的家庭走动得很勤。母亲们还特意给记者带来了一些物证。那是他们在3月26日那天他们到黄勇的院子里祭奠孩子们的时候,从原来埋尸的地方挖掘出来的两把还残留着血迹的菜刀,一口袋散碎的尸骨,还有一些毛发。
记者:这些尸骨,我看您一点也不怕。
母亲甲:不怕,这是我儿子啊!
母亲乙:这不知道是谁家孩子的头发呢。
母亲丙:他们男人都怕,挖出来的时候都害怕不敢看,都站到一边去了,当时是我下去把边上的泥扒拉开的,我还想摸摸呢。
母亲们所珍藏的骸骨和毛发,本应该是有关部门立案侦查时所必须搜集到的关键证据,但现在它们成了母亲们手中的寄托思念的遗物,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母亲甲:别人都觉得这个院子很恐怖很鬼气,但是我不觉得,我觉得我儿子就在这儿,我觉得挺温暖的,我挺愿意上这里来的。
母亲甲说完在院子里沉默良久,使劲忍住悲伤,后来说:“走吧。”
“像“平舆杀人案”这样涉案人数多、作案时间长的特大刑事案件,警方的现场勘查应该“掘地三尺”、非常仔细才对,这一过程会花去不少的时间,有的刑事案件取证甚至长达几月之久;而“平舆杀人案”则是在案发五天就确定了死亡人数、案发十五天就提起公诉、二十七天后就开庭公审判处死刑、公审十七天后就执行了枪决。侦破行动之迅速,这当然是好事值得表扬,但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确实调查清楚了,让大家都放心了呢?
也许有人认为,黄勇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杀17人是死刑,杀19人也是死刑,即使杀25人同样也是一个死,判决结果没有本质差别,但此种观点恕我难以苟同。昨天看到一篇文章,作者署名是山东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文章鞭辟入里,我在这里引述一些给您听。他说,认定犯罪事实准确全面,犯罪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量刑适当,是法律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基本前提。从表面上看,对黄勇犯罪事实的认定,杀17人或25人的最终判决结果肯定都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会再有第二个结果。对黄勇个人来说,也只能行刑一次,决不可能为了平民愤而多次行刑。但我们不应忘记,审判和制裁除了对于犯罪人的惩罚功能外,还有对社会秩序的恢复和调整功能,以及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抚慰功能。如果对被害人没有使他们获得法律上的公正对待,他们没有获得应得的法律正义,这对被害人是不公平的。而对于黄勇,虽然他杀17人是一死,杀19人同样是一死,但是黄勇理应对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负责,而不应该对部分行为负责。而对于有关部门如果出现漏罪,那就证明没有认真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是一种玩忽职守的渎职行为。所引起的被害人家属的强烈义愤,可能就不再直接指向罪犯罪犯了,而是指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深被害人家属乃至当地人民群众与有关部门的裂痕,形成强烈的情结对立,那危害可就大了。
下篇:心理分析
黄勇的心理很值得分析,要受害的孩子都是青少年,而且和他无怨无仇,那么他为什么要杀人呢?
首先,要看到,本案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受害人全部是男性,年龄在15岁到22岁之间 2)受害人全部是在网吧、游戏厅、录像厅被骗走的。 3)所有的受害人在黄勇家里都参与了他自己设计的所谓木马游戏。 那么,黄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记者首先采访了与他同村的一些人。从村民的描述中,似乎看不出黄勇有什么异常,那么真实的他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经过公安人员的批准,见到了犯罪嫌疑人黄勇。 记者:为什么?当时为什么要杀他? 黄勇:因为我小时候看了一些录像。 记者:是什么样的录像? 黄勇:这种录像就是让我想杀人的这种录像,就是因为这种东西把我推向了一个不回的路。也正是因为这些东西让我想到一个外向的愿望,不想实现的愿望正在我心中逐渐形成。 记者:什么愿望? 黄勇:要成为一个杀人犯。 记者:为什么呢?
黄勇的家很简陋
黄勇:因为那时候录像杀手比较酷,给我比较好奇。逐渐在我心目中成为形象,这种形象逐渐在我心中成为一个愿望,在某一天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 少年时代性格内向的黄勇喜欢看凶杀、枪战的录像,沉浸在不能自拔的当杀手的梦想中,成年以后,他又逐渐迷上了网络游戏。 记者:你喜欢什么样的游戏? 黄勇:是那种武打的。 记者:你喜欢玩这种游戏痴迷到什么程度? 黄勇:不睡觉,不吃饭可以玩。 记者:最多的时候一天你在游戏机前玩多长时间? 黄勇:最长时间20多小时。 记者:一天都在玩,为什么玩这样的游戏?
所谓的智能木马也就是一个简单的四条腿撑起来的木板,他就是用这个装置诱骗并杀害了17名毫无防备的青少年
黄勇:比较喜欢这个游戏。 记者:喜欢它什么?一般在这个游戏里充当什么角色? 黄勇:武士。 记者:在这个游戏里你作为武士做一些什么事情? 黄勇:都是练级,级别比较高可以保护级别比我小的人物。 记者:除了保护别人在游戏当中你作为武士还能做什么,能杀人吗? 黄勇:当然能了。它跟现实生活中不同。 记者:你希望你现实生活和网络生活一样吗? 黄勇:最起码在那里可以找到一些温暖。 在平舆县城,我们找到了一些在黄勇案发后已被关闭的网吧,黄勇就是在这些地方,用那些曾经给了他所谓温暖和成就感的网络游戏技巧,骗取了大部分青少年受害人的信任。 记者:那段时间你经常出在公共场合,比如公共汽车和马路上物色对象? 黄勇:那时候在网吧录像厅和游戏厅。 记者:在这些地方物色对象有什么好处呢? 黄勇:最起码容易接近他们。 记者:你怎么跟他们接近,你们是素不相识的? 黄勇:是,只有用玩游戏的手段。手段都是玩游戏的技术。 记者:比如用过哪些玩游戏的手段和技术? 黄勇:比如他们玩法是一般,我是高手,传授他们技术,都是指点他们一下,得到他们的信任。 记者:帮助他们玩游戏,让他们玩游戏的时候得到一些诀窍,然后攻关,在现实生活中就信任你了? 黄勇:是。
黄勇的字迹:黄勇,Good!
黄勇画的画,看上去还像点样子
就这样,黄勇取得了孩子们的信任,把他们骗回家,然后又用一个简单的游戏夺去了他们年轻的生命。据了解,黄勇平时沉默寡言,除了打游戏外,他还喜欢画国画,记者在他的家中发现,墙壁上贴满了他自己画的画。 沉痛的事实已经不可逆转,鲜活的生命也无法再挽回。入夜后,记者在平舆县的街头看到许多放了晚自习的学生,如何能让这些孩子不再遭遇类似的危险,这个案件又能给人们什么样的启发呢? 记者:犯罪嫌疑人黄勇是什么样的人,充满暴力情节的电影和游戏到底对他造成什么影响,还有这样的事件能够被防范吗?接下来连线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我们采访过程中我们觉得这个犯罪嫌疑人他的性格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所有跟他接触的人说他非常内心,他也容易跟别人打交道,他表面很文弱实际很残忍,你判断他是什么人? 李:我觉得他是一个典型的杀人案例,在美国这块研究比较多,这种有一些共同特征,比如这样的人比较孤独,他控制的欲望很强烈,这种人由于种种原因,属于一种他是比较被人家轻视或者在生活当中没有任何品尝成功的快乐感受,往往出现幻想,比较孤独情况就是幻想,这个幻想从现在犯罪心理学角度看,从童年到少年真正到他犯罪时间是25岁到40岁之间,他幻想主要是自身心理上的孤独不成功,缺乏权力支配的感受,在想象当中觉得想象干什么事情,这个过程当中一般有一个暴力片对他产生启发,这个问题越想越完整,当他具有一定能力以后就实施,这是对犯罪人是比较典型的发展过程。 记者:这个犯罪嫌疑人跟你说的情况非常像,在八九岁的时候看过暴力的电影,他觉得杀手了不起,他想模仿,到2002年27岁的时候终于实行第一次杀人,充满凶杀案暴力电影录像真的对一个人心理产生影响吗? 李:这很多人有争议,很多人看了不会犯罪,研究证实这类片子对未成年孩子可能有直接的影响,我们成年人看了片子自己有比较成熟的判断,我们知道它是一个极端的做法,对于未成年孩子他的脑子比较简单,他看的情节和感受的问题,他分不出生活和非生活的差异,以及文学作品和生活上的关系,很多孩子看了这些片子受到影响,甚至想模仿,未成年孩子很大程度模仿,所以有直接影响。 记者:很多18岁以下孩子接触这类电影并不是每个人走上犯罪道路? 李:这个和孩子家庭教育有关,如果这个孩子生活比较正常,从人格发展比较正常,有父母和老师以及和自身心理发展过程,他可以自我调整,这些孩子本身,他有一个共同特点很少与人正面接触,他给人感觉很礼貌,但是内心没有向任何人袒露过,这个孩子是心理有障碍的人,这个孩子的想象周围人并不知道,当他看这类片子这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记者:说起电影或者游戏的影响,还让我们想另外一个问题在案子当中我们很多人不能理解关键的环节,看他骗17个从十几岁到22岁的人,为什么会那么多人相信他呢? 李:这里面从两个方面讲,一个从犯罪人讲,对这种系列杀手研究有两类人,这些杀手智商在平均智商之上,这是必须聪明的,他往往采取诱骗的方式,还有一种系列杀手他属于思维有点混乱,这种杀手以偷袭的方式接触受害人,黄勇智商正常,是比较聪明的人,所以他当把自己杀手幻想变成实施的时候,他会想各种方法接近受害人,他接触方式是诱骗,首先要给对方好的印象,他给人不是凶神恶煞的形象,所以他可能首先外表上给人不具有暴力倾向的感觉,这类犯罪人智商非常好,他要找受害人的愿望上的东西,他会了解他的受害对象,知道他们需要什么,我们知道男孩子一般喜欢上网和玩游戏,这是孩子的弱点,我们成人知道我们无法阻拦,我们有时候控制孩子上网,在学校立法,在250米以内不准有网吧,这孩子对这些有诱惑,心理上不是很成熟,对很多问题防范不是很强,犯罪嫌疑人选择这个的孩子作为对象容易得手,孩子为什么跟他走,我认为比较容易理解,男孩子我首先想到不会被抢劫,不是女孩不会被人性伤害,所以他们很容易诱骗。 记者:这件事情本身可以防范吗?在社会上跟人交往怎么观察别人对你有不良的企图? 李:我觉得这对于很多未成年的孩子和家长都是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在这几年宣传教育当中,尤其是法制教育我们提倡一个概念,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在过去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前,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强烈的要求大家自我保护,我们现在社会在发展在变化,尤其是人员流动而且经济发展,多元化的发展导致很多问题的出现,这种情况下尤其我们现在很多孩子,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条件下长大,在生活当中接触并不是很多坏人,父母对他们保护比过去多子女保护更周到,很多孩子在这方面丧失自我保护意识,社会变化人心也在变,心理活动也在变,有些人心理出现障碍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寻找一些没有防范意识的孩子作为对象,未成年人作为伤害对象不仅在农村大城市也有发生,我们强调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教育,这个教育也很简单也是基本的原则孩子要知道,如果有别人用利益诱惑你,这个情况你要多加小心,比如给你什么好处,跟你又不是很熟,在法制节目当中也提过,很多人上当就是受到利益的诱惑,首先告诉我们孩子如果有人用好处引诱你,你一定要说不字,这是基本的条件,第二我们对于未成年我个人的一个想法,关于游戏、网吧我们过去是禁止,我一直呼吁,我们应该在很多学校开这种网吧,只有让孩子在我们视线范围内,我应该让孩子上网玩的时候往往在家长视线之外,所以通过这个案子在我们一些方面启示,孩子毕竟是好奇也是贪玩的,如果我们提供比较好的环境比如在家庭创造条件,在学校开网吧,这个网吧在我们管理范围内,这样对他们更安全一些。
黄勇家一贫如洗
记者: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一定要说“不”,不要跟别人走,最后有一个孩子逃生了,当你落到罪犯手里的时候,他逃生了,当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受害人怎么办?
李:对这种系列杀手他在杀人的时候,他侵害对象往往选择陌生的,或者某一类人,这一类人在他眼中是实现他幻想的一个工具,也就是说受害人真的到他眼睛里不是人,而是物件,这种情况下他对受害人是非常残忍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心理学家提出一些建议,落到这些人手里要想办法和犯罪人通过语言沟通搭上情感的桥,让他感觉你是活生生的人,你在理解感化他甚至打动他,这个过程是难度很大,这个孩子是很出色也非常聪明的,他用非常简单和有效的话语,比如说给他养老做干儿子,这也是他今后归宿的问题,可能对他起到某种感应,你落到这些人手里的时候一定在这个过程想办法通过言语打动他,让他感觉到你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物件。
记者:孩子虽然很幸运逃生,但是由于受了四天折磨,现在从精神和心理状态非常不好怎么帮助这个孩子?
李:这个孩子看了电视,我告诉他他是非常勇敢机智的孩子,他能渡过这么危险的关,他后面也能战胜这种恐惧感,他很好渡过这一关,周围的人让他家长在附近找一个心理医生做一些心理治疗,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回到生活环境真实感的感受,他慢慢会淡化这种恐惧感的,目前尽量少在提,这个案件对他提供越少越好,时间长了淡化以后回过头感觉自己安全了,那时候再让他谈这个问题,他现在刚刚从恐惧中摆脱出来,没有完全摆脱,这段时间作为他的家属,包括我们的媒体都要控制减少让他回忆那个过程。
记者:这个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按照目前对案情的了解,你觉得他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对自己行为有控制能力吗?
李:有,这种犯罪嫌疑人智商很好的,在正常心理状态下做的,他经常在想的一些事情,把这个事情变为现实,在实施这个行为过程当中,他心理是正常的,但是他杀人的方式是我们常人所少见的,我们认为他不是常见心理,我们认为他是变态,他心理是完全正常的,但是实施这个行为有它特殊性,这一类的杀手他们心理上有归类的,比如说往往家庭是很好的,而且自己也很聪明有一个良好外面,不影响他的社会交往活动,他特点就是内心孤独爱幻想,没有和人正面接触。所以这些都表面这些人他在心理上实际上有一定障碍的,这个障碍主要表现在他对人的感受上,也就是说社会性的发展是有障碍的。
黄勇杀人案已经尘埃落地,很多讨论也只能是讨论了,但这个案件背后折射出的诸多问题,却并不能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