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锤杀父母案”、“12岁男孩弑母案”等等,未成年犯罪低龄化现象已经不容忽视,一桩一件血淋淋案件的发生更是让我们在胆战心惊之余疑问重重。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能把父母残忍杀害?孩子为什么会突然变成了“索命的小恶魔”?
由于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已满16周岁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上述两个案件中的嫌疑人均未满14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被取消刑事处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据的现有法律,却引发社会争议。其中,修改刑事责任年龄呼声四起,但有专家表示,“降低年龄并不是治本之策”。
改为批评教育、心理疏导等一些外在手段,这样做是否真的有效果,对孩子有帮助呢?当然,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的,但如果说想要彻底改变一个孩子的想法,恐怕也是收益不大。况且,一个有着犯罪前科的孩子,尤其是杀害的自己父母,就算回到了学校,受到不合理的对待的可能性也很大,哪怕到了社会上,其他人不友善的眼光也会让孩子的心里更加扭曲。
如果说犯错后补救已为时过晚,那不如冷静下来,宽容的对待这些即将凋零的花朵,让他们敢于面对心中的黑暗面,把一切不敢说不能说的都说出来,道出自己的委屈明确自己的错误,也给其他人以警示。
“13岁男孩锤杀父母案”,嫌疑人罗某有着特殊的家庭情况,母亲和姐姐均有智力残疾,罗某也曾多次因为偷拿家里的钱与父亲发生口角,并对母亲表露过怨恨,认为母亲不该生了他;“12岁男孩弑母案”,嫌疑人吴某是留守儿童,2岁时父母外出打工,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溺爱和疏于管教,吴某染上了一些恶习。
这两个家庭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尽管他们的父母都在世,但因为经济、自己的原因或多或少缺席了孩子的成长过程,在他们心理发生变化的时候,父母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当然,一定存在可以自我疏导、自我安慰的孩子,但在这件事情上,谁敢存在侥幸心理?无论是抑郁后结束生命、还是冲动下杀害自己至亲至爱的人,都是一个家庭的毁灭,也是社会的一大损失。
请各位正在为生活拼搏的父母们,多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要分清主次,切不可因小失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