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金安是一位河南农民。1996他因“抢劫杀人”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0年的牢狱生活,他无数次的伸冤,但昭雪的路是那样的艰难。2008年因真凶落网被宣判无罪。会不会有下一个郝金安?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一个含冤入狱的无辜百姓,伸冤的路为何如此艰难?他及家人努力后的无奈谁能体会?如果不是真凶落网,他的牢狱是否就坐定了,这是一个极具有现实意义的思考。
郝金安在法庭上
1
郝金安总会一个人坐在走廊尽头,缩着身子,仰头望着树叶后面的阳光,一坐一天,沉默不语。
数天前的2007年12月18日的上午,郝金安终于被取保候审,“自由”的走出了监狱。他没有立即回家,山西检方为他安排了临时住所,那是太原109医院的一间15平方米的单人病房。
偶尔看到有麻雀落在身旁的草地上,他会缓慢的弯下腰去,并不引逗,只是安静的看着。经历了10年牢狱,照郝金安的话说,“原本满身的力气,现在抬一下手都吃力。”
“郝金安无罪的事实,现在应该说是很清楚的,但需要走法律程序来确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10日,对郝金安一案开庭再审。
2
郝金安,五旬老汉,知天命之年。
1996年,单身汉郝金安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出去打打工,赚些钱,说不定就能讨个老婆。”
他背着铺盖卷,“挤在一辆大客车里,颠了十几个小时,到了矿上。”郝金安所谓的矿,名为“全湾子煤矿”,在山西省乡宁县台头镇。
“脑子活络,肯卖力气,老板很看重我。”提起当年的矿井时光,郝金安才会露出难得的一丝笑容。那时,他是矿上的一个小工头,手下有十几个人跟着,一起下井拉煤。一个月800块钱的收入,郝感到满足,“买2两花生米,喝一盅小酒,日子很好过。”
1998年,郝的快乐时光噶然而止。
那年1月24日,晚上8点多钟,郝金安躺在工棚里“喝酒吹牛”,几名警察突然而至。
“你认识刘茵和吗?”警察问他。
“认识。”郝金安随口应道。此后,他被警察带到了裴家河煤矿刘茵和曾经的住处。当时那里的工人都回家过年。
警察开始殴打郝金安,并剥光他的衣服。郝多次昏死过去,又被冷水激醒。次日天明后,郝被带到当地派出所,再次遭到殴打。郝金安感到“浑身都疼,受不了,就胡说了一通,承认自己杀了刘茵和。”随后,派出所警员将郝金安送到乡宁县看守所,看守所工作人员带着郝金安到医院检查身体,发现肾已严重损伤,于是立即手术,将坏死的左肾切除。在郝金安的左腹部,至今留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这些细节,日后都被郝金安写进了给姐姐的一封信中。
那一年的3月4日,郝金安被批准逮捕。8月5日,在接受警方讯问时,郝金安曾说,牛某、杨某可能是作案凶手,案发前几天,牛某、杨某在郝金安住处已经住了十几天。一次,刘茵和在郝金安的住处曾对牛、杨两人说:“你俩这么年轻,不好好干活,还能光靠老乡?”牛某和杨某两人与刘茵和吵了几句。案发当日的深夜,牛、杨两人回到住处时,郝金安已经休息,“他俩在脸盆里洗手后没倒水,把一件衣服塞进屋内放衣服的编织袋中就走了”。郝金安第二天起床倒水时,发现脸盆里的水有些红,但他“没有考虑那么多”。
当时的警方口供记录显示,郝金安一再说,“这个案子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和死者无冤无仇。如果是我作的案早跑了。”
但郝金安的言论,当时警方并未采信。11月1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在审理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临汾分院检察官裴国庆、杨圣华出庭指控称,“1998年1月19日晚10时许,郝金安携带一把刀子窜至乡宁县台头镇河南舞阳籍矿工刘茵和住处,向刘要钱,遭刘拒绝后,即用拳击打刘的胸部,随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朝刘的头部刺了一下,刘倒地后,郝金安又用木板击打刘的头部,用手卡其脖颈,致刘茵和当场死亡。随后,郝金安翻箱倒柜找钱未果,后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还提供了此案报案材料、乡宁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鉴定刘茵和系因窒息及颅脑损伤死亡)、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书等。
检察机关称,经提取化验,郝金安处发现的白色衬衣的左前襟及左袖口的可疑斑迹均为血迹,其血型与死者刘茵和一致。案发现场所留皮鞋足迹特征和郝金安右脚橡胶底皮鞋鞋底特征属同一种花纹。
临汾市诚敏律师事务所的王维钧,是当年法院为郝金安指定的代理律师。王维钧认为,皮鞋、白衬衣虽然是在郝金安住处找到的,但警方并没有找到相关凶器,在没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情况下,草率地认定郝金安杀害了刘茵和,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
但是,辩护并未起作用,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决,郝金安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8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核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
郝金安的牢狱生活至此开始。
3
在山西汾阳监狱里,其他犯人会聚在一起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篮球,郝金安却总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喃喃自语。
最初的那段日子,白天,郝金安会如同祥林嫂那般,一遍遍向狱友们讲述自己的冤情,得到的却是众人的嘲笑,“关这里的哪个不会说自己是冤枉的,谁信啊。”晚上,郝金安常常躲在被窝里哭,整夜失眠。
郝金安很小时,父母便过世了,他一直跟着年长5岁的姐姐生活。被关进监狱,郝金安起初不想惊动姐姐,“免得担心”,但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他越发感到监狱生活带给他的折磨感觉,“好端端进了牢房,心里憋屈。”
郝金安想讨回公道,还自己清白,他要自我救赎。
他开始写信,给姐姐,给山西省各级司法机关。
在监狱中,他每个月可以领取8元钱的津贴,这些钱大部分用在了寄信上。“想的也简单,哪一级领导看到我的信,将我放出牢房。”
在信中,郝金安写道,事发那天晚上,他在台头镇煤矿职工马师傅家打牌,一直到深夜11点多,“这事老马能证明”。
他还写道,他根本就没有沾着血迹的白衬衣,“那是他们(警方)硬定的,真正的凶手很可能是杨某。”
一封,两封,三封……郝金安坚持定期写信寄出,内容都大同小异,申述自己的冤情。但,那些寄出去的信件,如同泥牛入海,没有回音。
在漫长的、看不见希望的等待中,郝金安感到痛苦不堪。有几次想“死了算了,省的活着受罪”,但转念又很不甘,“为啥,我好端端的人,却要死在这里?”
那些寄往各级司法机关的信件,是否顺利到达目的地?是否被人拆开查阅?这一切,郝金安至今无法知晓。
而他那些寄给姐姐家的信,也走了一条漫长的邮寄征途。
2003年的一天,郝金安的姐夫吴明甫接到一封来自汾阳监狱的来信。“信中,郝金安让我寄200块过去,说头疼,看病要钱。”吴明甫回忆说,“在那之前,郝金安已经很久没有音讯了,我们家里人都认为他死在外面了,突然来了这封奇怪的信,觉得是有人在搞欺诈,我根本不相信。”
但相似的信件随后接踵而至,一连3封。这时,吴明甫有些犹豫了:“难道内弟真的坐牢了?他那么老实,能犯啥事?”
2004年初,吴明甫终于决定,到汾阳监狱一探究竟。那天,在监狱亲属接见室内,隔着厚厚的玻璃,吴明甫见到了郝金安。“第一眼看上去,根本不敢认,头发胡子都白了,老头子一样了。”
此后,吴明甫和郝金安一起,继续向各级部门申诉,但依旧得不到任何回音。
真凶落网
郝金安与家人一起努力的救赎之举,显得那么乏力。
2006年,事情有了转机。这一年的4月11日,临晨2点多钟,河南宜阳县警方在巡逻至该县滨河西路附近时,发现3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询问。没等警察靠近,3名男子分头向不同方向奔逃。其中一名男子,为躲避警方追捕,从洛河桥上跳进河中,却意外坠落在河堤上,一条腿骨折。
受伤的这名男子随后被警方送到医院救治。该男子住院治疗期间,宜阳警方不仅为其垫付医药费,还派警员给予照顾。住院一个多月后,该男子突然对照顾他的警员坦白,他真名叫牛某,曾在山西一个煤矿杀过人。
宜阳警方迅速与山西警方联系,最终确认,此人正是1998年1月19日杀害刘茵和的凶手之一。警方进一步确认,涉嫌杀害刘茵和的共有4人,随后,同案一名嫌疑人在河南舞阳县落网,另外两人一人已死亡,一人尚在追捕中。临汾市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将此案移送到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真凶落网后,山西检方经过调查认定,郝金安是无罪的。但是,此后郝金安仍然被关押在监狱中。
吴明甫对此不能理解,多次找山西相关司法部门反应,但都没有得到答复。“那些日子我真的要绝望了。”吴明甫回忆说,为了救内弟郝金安出狱,他前前后后花掉了3、4万元钱。每次从河南老家去山西看郝金安,为了省钱,只舍得住15元一晚的小旅馆。而他的妻子,也就是郝金安的姐姐,因为思念弟弟,终日流泪,患上青光眼,不得不做手术,花掉3000多元,吴妻说,她宁愿眼睛瞎掉,也要救弟弟出狱。
无奈之下,吴明甫找到了河南一家报社,期望通过媒体的曝光,给山西方面施加压力,还郝金安清白,让他早日出狱。
2006年12月4日,吴明甫约媒体一同前往山西省检察院。媒体的力量的介入,让郝金安和家人的救赎行为更为有力。各级机关终于出来表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厅白姓法官、临汾市检察院检察官段太平、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杨霞等人陆续表示,“真凶出现后,我们也认为郝金安是冤枉的。”一名女检察官对他们说,“该院对郝金安的案子很重视,发现真凶之后,办案检察官调查认为郝金安是无罪的。但当前尚有一名嫌疑人没有抓到,只有抓到这名嫌疑人后,法院才能够进行判决。有关部门已经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抓捕,目前,检察院已经向汾阳市监狱打过招呼,郝金安在里面生活得很好”。
2007年12月14日和15日两天,媒体首度将郝金安冤狱一案曝光。经过与山西省检察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会面沟通,依照程序,决定先对郝金安进行取保候审,让其先从监狱内走出来。
此时的郝金安,并不知道铁窗之外发生了什么,每天蹲在牢房之中,沉默不语,独自发呆。
4
郝金安出狱半个多月,他一直等待2008年1月10日庭审完毕后,他将正式踏上回家的路。
然而最让人关心的是,郝金安能获得怎样的物质和精神赔偿。“他被切掉一个腰子,是什么原因?这个他们(法院)要给个说法?”
至2008年1月4日,山西省有关部门已经将郝金安案件相关的病例、案件卷宗进行了封存,一旦法院判决郝金安无罪释放,有关部门将立即启动追责制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住在医院里的郝金安,前几天听姐夫吴明甫说,自己在老家的那几间破房子已经被一次意外火灾烧毁,不免有些伤心:“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好像我已经死了很多年。”哪里安家?怎样安家?怎样治病?怎样生活?
郝金安的律师说:“我做了12年检察官,8年的律师,从没有遇到此类的错案。”在他看来,郝金安一案中,“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粗糙,以审代侦,以刑代侦,而法院和检察院都未能严格把关,最后连死刑复核关也轻易闯了过去。四重纠错关卡,如果有任何一个关卡把住了,郝金安的悲剧就不会出现。”
更可怕的是,在‘乌龙案件’面前,我们的司法救济和纠错却显得那样的滞钝,那些蒙冤者不得不继续披着莫须有的罪名,继续着失去自由的冤狱生涯。郝金安案和聂树斌案及佘祥林案一起,被称作中国司法界“乌龙案件”最具意义的标本。与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相比,郝金安似乎又是不幸者中的幸运者。
郝金安,或许不会是类似的‘乌龙案件’中的最后一个标本,但是,应该由他开始,将中国司法陈旧僵化的救济和纠错机制逼迫至突变的临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