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说一桩天怒人怨的罪恶——韩国“素媛案”。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电影《素媛》,它基本上还原了真实的案件。
2010年,现实中的赵斗淳残忍侵害了年仅8岁的娜英,并对孩子进行恐怖的虐待,事后为了毁灭证据,赵斗淳向娜英体内注入大量冰冷的自来水,用树枝和其他条状物体穿刺娜英身体,最后将孩子扔进了河里。
娜英多处骨折。
内脏受损、大部分大肠裸露在外坏死,生殖器官大部分丧失功能,被抢救回来后,需要安装人工肛门,佩戴尿袋。
“恶魔赵斗淳的辩护词”赵斗淳其人,除了因“素媛案”被世人认识外,此前还犯下过十多次罪行,从1996年开始,其犯罪经历包括暴力袭击、杀人等。
这个罪犯有着非常明显的反社会型人格,他凶残、狡猾、永远不知悔改。
“素媛案”之后,赵斗淳在面对法律制裁时,声称自己当时喝醉,根本不记得任何侵害娜英的经过,自己绝对不会伤害孩子。
因为这样荒唐而拙劣的谎言,韩国司法系统只判了赵斗淳12年监禁。
可恨的是,12年过去了,现在的娜英刚刚20岁,考上了大学,经过不懈的治疗,也刚刚取下了尿袋和粪袋,基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赵斗淳却要回来了。
在赵斗淳一次次犯罪、甚至侵害娜英之后,赵斗淳的妻子始终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良知,她等待他归来,甚至为了满足丈夫要和受害者见面的想法,多年来,一直紧紧监视着娜英一家。
不管娜英家搬到哪里,这个幽灵一样的女人始终跟在他们身边,从来不曾消失过,她在期待着什么?果然恶魔的枕边人,也只能是恶魔。
“赵斗淳出狱始末”再说回赵斗淳出狱这件事。
就在12月12日,赵斗淳的刑期结束了,他在大批警察的护送下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荒诞的是,当年的娜英在遭受侵害时,没有一个人在她身边保护她;今年的罪犯赵斗淳出狱了,为了防止他被愤怒的韩国民众当场打死,警方出动了上百警力维护治安,现场警察和抗议民众也出现了冲突。
赵斗淳显然也被现场的激愤的人们吓了一跳,他第一次弯下腰道歉了。
在此之前,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妻子,都没有对受害者进行过一个字的道歉。
但是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恶魔的道歉,他鞠躬时是这样背着手的——
从身体肢体语言的解读来看,这样背着手的架势,非常像大人物或者领导在对下进行交流,当赵斗淳背着手的时候,人们开始以为他是带着手铐,后来发现并不是,也就是说明:赵斗淳的内心充满了挑衅、不屑、甚至洋洋得意。
他根本没有悔改,也永远不会悔改!根据监狱中的心理专家评估,赵斗淳再次犯罪的几率非常非常高,甚至超过了很多杀人犯的再犯动机。
而根据和赵斗淳同一个监狱的狱友说明:赵斗淳每天坚持锻炼,一次性能做一千个俯卧撑。
更可怕的是,狱中线路产生的电流声,都会让赵斗淳产生强烈的性欲,并且做出不堪入目的淫秽行为。
恶魔永远都是恶魔,赵斗淳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的罪行,他心中没有悔恨,如果有——那也是自己做得不够天衣无缝,没有毁灭证据,让自己锒铛入狱。
赵斗淳想要见到受害者娜英,因为他恨对方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他的妻子始终紧跟着受害者,现在,他们正式回到了人类社会。
“韩国司法为什么保护恶魔?”写到这里,说时候包谷叶觉得很迷惘。
十二年前,8岁的娜英被侵害的时候,她身边没有一个人保护她;12年后,恶魔出来了,警方却出动上百警力去保护这个恶魔。
没错,当地确实安装了大量的电子监控设备,并且有专员随时看守赵斗淳,防止他再犯罪。
但是为什么要把纳税人的钱花在这样一个败类身上?我们来看看中国也有相似的一个案例,我们国家是怎么处理罪犯的。
2020年12月2日,在韩国赵斗淳出狱前的十天,中国的哈尔滨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奸淫幼女的案件。
案件前情是这样的:罪犯刘某和受害人一家是熟人,当天刘某趁着在受害人家喝酒,将他们家的小女孩抱走了,将孩子骗到水沟里进行了暴力侵害。
第二天送回家后,孩子全身严重淤青,裤子上血迹斑斑,伤势不容乐观。
当天孩子就进了ICU,经过诊断,下体严重撕裂并伴随严重感染,全身有三处二级重伤,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和“素媛案”的娜英一样,这个孩子也留下了终身残疾,需要佩戴粪袋。
和赵斗淳一样,刘某有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的前科,曾被两次判刑。
但是在我们国家,恶魔终将是要滚回地狱的,哈尔滨中级法院因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判处犯罪分子刘某——死刑!
在这里,包谷叶要为我国喝彩,干得太漂亮了,太大快人心了!这才是世上最朴素的正义:一个邪恶到不配做人的犯罪分子,最严厉的审判才是他的归宿。
而不是打着所谓人道主义的幌子,弱化受害者的声音,却赋予一个恶魔“人权”。
残忍、狡猾、无耻的渣滓,就应该让他在绝望和恐惧中死去,如果韩国的法律做不到,那就应该为愤怒的人们让路,公道不在司法,那就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