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人刘世馨撰写的《粤屑》,记载了一件明代在广东新兴县发生的奇案。
新来的李知县出城,看见一个坟堆前有一个女子穿着艳妆在哭丧,非常奇怪。
可是再定睛细看,这女子却是穿着丧服。
李知县问随从,随从都说老爷看错了,那是个服丧的妇女在哭坟。
李知县就要衙役将这妇女带回衙门调查。
到了衙门里,李知县审问这个妇女,那个妇女说:“我丈夫病死,邻居都知道。今日正做‘七七’,到坟前奠祭,哪里会穿艳服?”
李知县传四邻来问话,四邻都说这个妇女的丈夫确实是病死的。这李知县仍然不释放这妇女。这妇女的夫家没有其他人,邻居见李知县如此固执,就帮这个妇女出面,到府衙申诉,告发李知县“无故拘押寡妇”。
知府发下文件,要求李知县在半个月内放人,如果查不出犯罪情节,就要按照“故入人罪”处罚(反坐所加给他人的罪名,折为行政处分,革职罢官)。
李知县慌了手脚,只得亲自化装潜出县城,到附近一带查访,连着几天,毫无收获。
有一天傍晚,正好遭遇小雨,见山脚下一户草房,便走近请求能躲避一时。那草屋里有个中年村妇,让他进了屋。李知县自称是路过的外地算命先生,请求能否借宿一晚。这时那村妇的儿子恰好回家,李知县取出一点银钱,请村妇准备饭菜,那村妇笑道:“我家又不开饭店,只有粗茶淡饭,怎么可以让客人破费!”一来两去,彼此热络。
李知县和那儿子喝着老酒,说些闲话,那儿子很快有了醉意,问李知县:“你从城里过,知道现在的知县吗?”
李知县说:“知道,听说是个姓李的。”
那儿子说:“你不知道那李知县很快就要因为那个女人的案件罢官了!这事哪怕是包龙图再世也搞不清了,可是偏偏只有我才搞得清!”
讲到得意处,那儿子拍着桌子说:“老实告诉你,我实际上是靠做小偷来养活母亲的。那户人家我也去打探过,那晚见屋门虚掩,闪进门去想拿点东西,这时就见本地的一位武举人老爷进来,我只好躲到暗处。这位武举老爷好象和那女人很亲热,那生病的丈夫躺在里间床上呻吟,那女人说药已经煎好了,就端着一个铜勺走进去,把勺里的东西倒进去那丈夫的嘴里,那丈夫惨叫一声就死了。我看见那铜勺里的是熔化的锡液!我实在害怕,就乘机溜走了。这种事情官府如何能知道!”
李知县听了心中大喜,问那儿子:“你为什么不去告发?”
那儿子说:“俗话说‘夤夜入人家,非奸即盗’,我去告发不是自投罗网?”李知县劝告那儿子:“小偷不可以做长久的。我和你一见如故,明天跟我进城,我的行李里有点银子,送给你做个买卖本钱吧!”那儿子当然也很高兴。
第二天李知县带了那个小偷回到县城,要他先等一下。自己回衙门,派出衙役把那小偷也带进来,后堂相见。那小偷大惊失色,叩头不止。
李知县交代他在审讯那女人和武举时出庭作证,又派出衙役抓武举到案。
两人在堂前想见,已是吃惊不小,那小偷出来一番证词,两人百般抵赖也说不通。
李知县下令吊棺检验,果然发现死者喉咙被锡块堵塞。
这是那个武举出的主意,要害死病恹恹的丈夫,用毒药会被人看出来,用烊锡就不会被发现。那个向府衙申诉的邻居,也是武举指使的。
李知县按照法律判处了这对男女,给那个作证的小偷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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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奇就奇在,如果不是李知县路过时看花了一眼,根本就不会怀疑到这女子,这个案子也就永远都不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也不知道李知县的那一时花眼是不是坟里的那个枉死的丈夫为了替自己申冤所弄出来的呢?
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