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他们看到眼前有个挺大的黑色垃圾袋。
出于好奇心,他们打开了袋子,瞬间就后悔了:里面是几块焦糊的碎尸,看着像是人的大腿!
报警之后,警方确认,袋子里是人的手臂、大腿和一部分内脏。
所有人心里浮现了相同的疑问:「剩下的尸体,去哪了?」
烧腊店警方遇到无名尸体时,除了常规的调查内容,还得多一项工作,那就是查明死者身份。
凭借几块碎尸,警方确定了死者的部分信息:女性,25-25岁之间,死亡3天左右。
碎尸全都呈现出被油煎炸过的状态,警方无法得到更多线索,只能排查附近的失踪人员。
好在大埔这边的治安还算不错,失踪人口不多,警方很快锁定了被害者身份——「味记烧腊店」老板娘,三天前失踪的钟彩娟。
所谓「烧腊」,属于粤菜的一种,包括烧鹅、乳猪、叉烧等一些卤水菜式。
「味记烧腊店」的烧腊很正宗,附近很多居民都是这家店的常客,所以警方一上门,不少人都很警惕:听说那被油煎过的尸体还缺很多块,该不会被凶手做成了……
哕了!
开分店有老板娘,就会有老板。
烧腊店的老板名叫罗福成,与钟彩娟一样都是33岁。
二人一个负责后厨一个负责前台,一个厨艺好,一个人缘好,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开始,二人只在大埔墟临时街市有一家店面,因为口碑越来越好,便在宝湖花园附近开了家分店。
开分店,罗福成负责的后厨部分简单,及时送货就是了;钟彩娟的前台招待却分身乏术,只能另雇他人看管分店。
这个人,便是貌美嘴甜的钱燕荷。
一开始,老板娘钟彩娟觉得自己招到宝了。
原来,这个钱燕荷不仅善于待人接物,还略懂烧腊,在她的建议下,店里改进了烧腊的口感,生意又好了不少。
然而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钱燕荷实在能干过了头,一下子干到了老板床上……
有小三很长一段时间里,罗福成在两家店之间来回跑。
因为钱燕荷就住在宝湖花园附近,十分方便与老板进行烧腊之外的烧包交流,她竟然先「正房」一步,生下了儿子。
钟彩娟啊钟彩娟,你叫「钟白甜」得了,小三连儿子都生了,你竟然P都不知道!
时间转眼来到1993年。
4月,老店的烧腊炉出了故障,钟彩娟想着去分店借点工具和零件,于是前往了宝湖花园。
一进分店,钟彩娟先寒暄了两句:「家姐,你忙不忙啊?」钱燕荷看到她并不热情,反问:「哦,彩娟啊,你怎么来了?」钟彩娟便开始诉苦,说明了来意:借炉丝。
这事本身这很正常,你一个分店店主,给老板娘弄点零件怎么了?老板娘跟你客气,那是她人好。
可钱燕荷她不这么看待自己。
她觉得,她给老板生了儿子,她才是正经老板娘,只不过没名分罢了!
于是钱燕荷阴阳怪气地答道:「不好意思啊,你要修就找人修,要不就买新的,我的烤炉也想换呢!」钟白甜再傻也听出不对味儿了:大家都是一家店,什么你的我的他的???
有矛盾两女你一言我一语,竟然吵了起来。
吵架嘛,自然是什么难听说什么,钱燕荷一时被怒火冲昏了头脑,情商智商都不要了,直接道出了多年来的「委屈」:「我跟罗福成那么多年,儿子都有了,我也是老板!我不做二奶,不是小三,我也是老板娘!」
钟彩娟顿时懵了。
钱燕荷也懵了几秒,然后决定破罐子破摔:「对,怎么着吧,我跟罗福成好了好多年了!」要我说呢,钟白甜还是太有素质了——她骂了几句狐狸精,便愤怒地离开了分店,回老店找罗福成算账去了。
然而说是算账,夫妻之间的账哪是那么好算的?更别说两人还共同经营同一家店,想散伙,钟彩娟没这个魄力。
窗户纸捅破之后,罗福成并没有痛改前非,反而更明目张胆地不着家了——毕竟那边的小三不仅能干,还能干(且带崽),对吧?
真相调查清楚烧腊店的爱恨情仇之后,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罗福成和钱燕荷,然后很快查明了真相。
1993年7月5日,罗福成数日没回家。
钟彩娟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直接关店杀到了钱燕荷家里——宝湖花园B座16楼B5。
没想到,她捉奸没捉到(罗福成不在),反而与恼羞成怒的钱燕荷扭打了起来。
纠缠中,钱燕荷脸被抓伤,整个人都出离愤怒了,于是顺手抄起水果刀,捅死了钟彩娟。
一怒之下杀了人,钱燕荷思考了半天,决定毁尸灭迹。
做烧腊,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型号的刀具。
钱燕荷回到店里拿了斩骨刀、锯等工具,又返回家里,开始分尸。
忙活了整整半宿,钱燕荷把尸体上的肉伪装成猪肉的样子放到了烧腊店里,而头部、四肢、内脏等不易伪装的部位,均被她用热油煎过了一遍。
案发现场在警方审讯钱燕荷时,她供认了用热油辱尸时的心理:分尸时,钟彩娟两次诈尸,一次是在她切割腿部时,整个人直挺挺地坐起来;一次是在她用锅处理头部时,本来沉到锅底的头竟然浮上来撞击锅盖!钱燕荷吓得魂飞魄散,于是烧满了热油,打算彻底「超度」钟彩娟。
就这样,没熟透的碎尸被她抛在海边;熟透的内脏被扔进了店里的垃圾桶;还有一部分熟肉,被她做成了叉烧,准备第二天售卖!1993年7月10日,警方逮捕钱燕荷。
在搜查分店厨房时,警方发现了一部分没有卖掉的人肉叉烧;在卤肉桶里,他们发现了没煮烂的耳朵和脚趾……直到结案,法医也没有拼凑出完整的尸体,附近居民的担忧成了真。
对了,据说很多警察在进过现场之后,一辈子再没吃过叉烧;当月,附近医院体检人数暴增的同时,附近所有烧腊店都门可罗雀,濒临倒闭……
想必大家都很关心凶手的下场。
本案最荒谬的部分来了:法院判决凶手钱燕荷「误杀罪」成立,监禁六年。
也就是说,钱燕荷1993年进宫,1999年就被放出来了!
哎,真不是指尖陀螺网想提大陆的法律——就这,杀人分尸还卖给人吃,不该判个死刑?咱就说同一年发生在深圳的「六魔女事件」——“大宝健”色诱劫杀17名司机(←戳蓝字回顾),13名主犯全部死刑,这™才叫冤有头债有主、一个都不能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