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别墅虽然叫别墅,但并不是真的别墅豪宅,而是一家廉价到不能再廉价的小旅馆。
这么个不起眼的地方,怎么就著名了?著名的「长城黑野狼杀人案」,就发生在这里。
命案1974年8月15日,长城别墅发生命案。
死者是一名女性,她在旅馆5号房内遇害后,还被凶手割掉了五官、胸部、下身私密处,现场极其血腥。
警方询问了前一天晚上值班的女服务员,黄姐。
据黄姐回忆,5号房的房客是一男一女,男子姓梁,身材高大,女子没有留下姓名,打扮得很像X行业从业者。
两人开房时已是凌晨,一看就知道是来搞事情的,因此黄姐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六点多男子就起床了。
离开前,他还特地叮嘱黄姐,说自己的朋友很累,正在休息,等中午再去叫她。
中午,黄姐把梁某的嘱咐转告给同事陈观,便下班了。
现在看来,黄姐是幸运的,她因为下班逃过了一劫——11点之后,陈观去5号房叫醒客人,一进门,就看到床上有个模模糊糊的人形。
她走上前去,掀开被子,发现里面赫然是一具没有脸的、满身鲜血的裸体女尸!求陈观的心理阴影面积……
调查很快,警方按照黄姐的描述,画出了嫌疑人梁某的画像。
就连资深法医都觉得,死者的死相太惨了:脸上,她的眼皮、鼻子、嘴、耳朵都被割掉了;上身,没了胸部两点;下身,隐私部分惨遭切割;剩下的,死者的眉毛、头发都被简单粗暴地破坏了,脖子上还有勒痕。
尸检报告上显示,她是被活活勒死的,身上的其他伤口都是凶手后来故意弄出来的。
本案还有个特殊之处:办案的警察是陈欣健。
△奏是这位大哥,他后来辞掉了警察职务,进了演艺圈陈欣健在很多场合提到过这桩诡异的案件,还十分详细地描述过案发现场:「我看到那张白色床单,有些污秽,但不是血……我揭开床单,看到……她的眉毛、鼻子、胸口,全都是一片片白色的(肉),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原来,一个人死后,心脏不再供血,血流不到皮肤,所以在死后一段时间,割她的皮肤,就不会有血流出,一片片的,就像白切肉似的……」谢谢,有画面了,哕……本案的一大难点在于,尸体被破坏了容貌,身份很难确认。
于是,警方的调查重点放在了找到遗失的「尸块」。
他们认为尸块不会被凶手带走,很可能被凶手冲进了下水道。
结果呢?厕所都拆干净了,警方也没发现尸块,他们只能改变方法,公开了梁某画像,在全城范围内寻找线索。
嫌疑人画像
挑衅媒体一出手,案件瞬间成了民众热议的话题。
最开始,确实没啥有用的线索,全是看热闹的。
这时,香港《快报》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寄信人自称「长城杀手黑野狼」,没有给啥具体信息,就是把警方骂了个狗血喷头,大意如下:「劳资就是凶手,给你们留了那么多线索,你们还抓不到劳资?废物!」陈欣健差点没气死。
案发第三天,也就是1974年8月17日,更让陈欣健愤怒的事情发生了——旺角警署接到一通电话,「黑野狼」打来的!他说:「你们去房间的冷气机看看吧,那有12件你们想找的东西……」电话很快就挂断了。
警方没办法,只能又派人到长城别墅去找,结果,他们竟然真的找到了碎尸,就在冷气机槽里!尸体完整后,警方还原了被害人的相貌,再次联系各大媒体,登报寻人。
死者画像
真相死者画像印在报纸上,分发到香港各地,很快有了消息。
8月19日,荃湾警署接待了一名老妇人,称死者就是自己的女儿刘富敏!老妇人还带了女儿的照片,确实与警方拼凑出的被害人形象十分相似。
接下来就是停尸房认尸这种常规流程,老妇人见到尸体后更加确定了,被害的就是自己的女儿!刘富敏遇害时34岁,离异状态,平日与母亲和两个女儿一起生活,生活比较贫困。
刘富敏这种状态,能踏踏实实赚钱生活还好,可她偏偏有个恶习,赌博。
她常常赌了今天没明天,因此为了筹集赌资,她只想赚快钱——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还有啥能比做皮肉生意来钱更快?
据调查,刘富敏任职于一家美发厅。
对,没错,所谓美发厅,并不是正经剪头发的地儿,而是那种根本没有美发服务、都是增值性服务的不可描述场所。
美发厅小姐一般不会出台,都是店内解决问题。
反常的是,案发前一天,刘富敏接了个电话,便独自离开了美发厅。
必然是熟客来电啊!警方排查刘富敏的熟客,发现一名叫做梁兆平的男子具有重大嫌疑。
警方立刻上门,打算请梁兆平协助调查,结果梁并不在家,是他叔叔开的门。
简单询问了梁的叔叔之后,警方本来已经打算走了,这时,角落的一个皮箱吸引了警察的注意。
打开皮箱,里面赫然是刘富敏丢失的衣服鞋袜,还有她的身份证!好消息:罪犯很可能就是梁兆平。
坏消息:警方打草惊蛇,梁兆平跑了。
灵异8月22日,刘富敏出殡。
虽然被割掉的部位都找了回来,但警方认为碎尸属于证物,不能一起下葬。
正因此,刘富敏的遗容并没有经过修复,十分恐怖。
葬礼即将结束的时候,刘富敏弟弟的一个行为,打开了事件的「诡异开关」。
他举着一把菜刀,一边念叨,一边劈向了姐姐的棺材!传说,这是来自茅山的道术,只要把刀与棺材一起下葬,亲属就可以通过「劈棺追凶」让死者化身厉鬼,自己去找仇人报仇。
葬礼次日晚,警方接到报案,一名男子离奇从高处坠下,面部受伤严重,神态癫狂,一直重复一句话:「有鬼啊!」警方询问他,他答:有个红衣女人叫我到高处去,等我去了,她突然把我推下去了!警方认为此人已经神志不清,只好仔细检查了他身上的证件。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倒霉催的,不就是梁兆平吗!
与凶手诡异的落网方式相比,他的杀人动机简直无聊得要死。
原来,梁兆平爱慕刘富敏,跟她求了几次婚,但总是被无情拒绝。
案发那天,梁兆平旧事重提,刘富敏不厌其烦,轻蔑道:「你又没钱,X能力也不行,我和你结婚,图什么?」一句「X能力不行」彻底惹恼了梁兆平。
他当时已经喝了不少酒,一个酒劲儿上来,活活勒死了刘富敏。
最后,法院宣判,梁兆平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判处十年监禁。
醉酒还能作为减刑理由?杀人又辱尸竟然不需要从重量刑?凶手写信打电话挑衅警方又该怎么算?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
您觉得,法院的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