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少女只为出口气焚毁大楼烧死61人:1993年服装工厂恶性纵火案
今天的案件造成61人死亡,堪称建国以后死人最多的几起案件之一。这起恶性火灾的制造者,竟然是一个20岁的乡下女孩。她之所以烧毁大楼,只是为了出一口气。案件中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听萨沙说一说吧。
1993年某日凌晨3点,沿海某经济发达省会的大型服装公司,突然发生了重大火灾。
公司四五百名工人都已经熟睡,突然有人大喊:不得了啦!失火了!
这家香港人投资的纺织公司,绝大部分工人都是女性。本地气温比较高,那个年代没有什么空调,女工们都穿着内衣在宿舍睡觉。
被惊醒后,少数聪明女孩不顾穿衣,身穿背心、内裤就立即向外冲。
绝大部分女孩比较羞涩或者反应较慢,在找内衣、穿衣服、找鞋子的短短10分钟内,大火已经封住了部分宿舍的大门。
这里就要介绍一下失火的大楼,本来是一所四层楼的厂房,里面有很多车间。
由于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导致仓库和宿舍严重不足。于是,公司在没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二三楼改为宿舍区,居住了二百多名女工,同时将四楼的一半房屋改为仓库。
当巡逻保安发现四楼仓库起火以后,立即大声呼救。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火情发展竟然极快。
短短几分钟内,大火就将三楼全部烧起来,火势又蔓延到二楼。
二楼的女工有10分钟时间来反应,还有逃走的余地,却也烧伤了二三十人。
最倒霉的是三楼已经完全被大火包围,这里女工们没有办法顺着楼梯下楼。
说起来,三楼不算很高,如果拼死破窗跳楼,应该大部分女工只会摔伤。
更要命的,公司为了防盗,在二楼到四楼所有窗户上安装了坚固的防盗网。这玩意就算拿着撬棍等专业工具,撬上30分钟未必能弄开,女工们根本无法跳窗。
那么,三楼的女工们前面是封住了走廊和大门的大火,后面是牢牢的防盗网,等于被困在火窟中。
发现着火以后,工人和保安顿时慌乱不堪,直到10分钟后才想起来报警。
119紧急调动消防车赶去,但工厂在省会的远郊,距离市中心有20多公里,消防力量薄弱。市里立即调动大量消防车赶到,可惜有句俗话叫做远水救不了近火。
等到消防车赶到厂区大门时,三楼宿舍区已经完全被火包围。
被困的女工们大部分已经被浓烟熏倒,剩下的人大声呼救,声音非常凄惨。
更要命的是,厂区内唯一通向大楼的道路上,竟然停放着几辆大型货车,完全堵塞了道路。
消防车无法通过,只能急忙要求厂区保安将车开走。保安则表示,这是工厂运输货物的大型卡车,司机只在白天工作,晚上已经回家睡觉了,他们也没有钥匙。
反复折腾到消防车进去的时候,已经是发现着火的约40分钟后。
这里就要夸奖一下消防人员。
在消防车被堵在厂区内的时候,消防员们心急如焚,不顾车辆没到,抢先徒步进去救人。
他们表现出不怕牺牲的勇敢精神,组成一个小队冲入火场救人。
几个消防员们冒着大火,沿着火势较小的地方拼死冲入三楼,就近背走一些被熏倒的女工。
他们不怕死亡,用尽全力,先后拖出来34人,救了34条性命。
此后,大火已经完全将三楼烧毁,甚至二楼也难以上人。
消防员无法再冲入火场,不然自己都性命难保,只能颓然放弃。
等到消防车冲进来的时候,大火已经烧到十几米高度,水龙浇上去立即变成一股水雾。
全市消防车几乎都汇聚到这里,却也花费2个多小时才将大火彻底扑灭。
这栋四层大楼完全被烧毁,估算损失各种物资近千万人民币。
大家注意,这是1992年的近千万人民币,当时工厂女工的月薪才二三百元。
大火共烧死61人之多,除了1名男性保安以外,其余绝大部分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未婚小姑娘,正值妙龄。
消防队认为这起大火非常猛烈,火灾几乎是烧光了大楼所有的物品以后才熄灭的。
为什么火势会如此之大?
根据检查发现,四楼仓库违规存放着,15万公斤的化学合成纶纱等原材料。
这些材料是高度易燃物,一旦着火就会迅速燃烧,还会放出有毒气体。
国家规定这类易燃易爆的原料,必须独立建立防火仓库用来堆放。
公司认为这样就要不断的安排工人,搬运原材料到生产车间,效率太低。他们违规直接将四楼一半厂房改为仓库,将原材料堆放在仓库内,白天加工时拿料就很方便了。
四楼失火后,原材料被点燃以后立即引起惊天大火,迅速向下蔓延,造成重大火灾。
这起死亡61人的重大火灾,到底是什么性质呢?
最初消防队认为可能是意外,毕竟公司的安全意识如此差劲,出现火灾也没什么稀奇。
一些消防员甚至说:这家工厂迟早会出事。
在检查熄灭的火场以后,消防队却发现了异常。
根据现场来看,大火是从四楼一间原料仓库烧起的。奇怪的是,这间仓库恰恰是全楼放火最严密的仓库,不允许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平时只有两个身材高大的女工负责搬运材料(防止男性员工吸烟会带进火种)。仓库钥匙有三把,两把在女工手中,一把在四楼车间主任手中(也是女性)。
在白天工作时,仓库的门是敞开的,但火灾发生在凌晨,不可能是白天在仓库里遗漏了火种。目前不是旺季,工厂不需要夜晚加班,到晚上10点仓库就会被锁上。而这个仓库只有一扇门可以进入,四面没有窗户。为了防止被盗,仓库的大门是厚重的双层钢门,没有钥匙是难以打开的。
在没有火种进入的情况下,仓库不可能出现易燃。
带着这点疑惑,消防队又在起火点检测出火柴的残骸,还有一些分解后的酒精痕迹。
有钥匙的三个女人都是不喝酒、不抽烟,这些痕迹就难以解释,基本可以确定是有人恶意纵火。
推测纵火犯在凌晨4点左右搞到了钥匙,打开仓库大门潜入进去。随后此人在易燃原料上浇了酒精,再用火柴点燃。
确定是恶意纵火以后,此案转交给公安方面处理。
由于火灾影响非常巨大,死亡高达61人,还有几十人被烧伤,市里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纵火方面专家赶到现场,也认可了消防方面的认定,这就是人为纵火。
因为纵火犯很有可能是拿钥匙开门进入,那么当然首先要盘查有钥匙的三个人。
他们首先找到了,四楼车间主任谢盼盼。
谢盼盼28岁,是个保养很好的少妇,结婚4年。谢盼盼年龄不大,在这个工厂中却属于大姐一样的人物,女工们平均都比她小七八岁。
同这些外来妹不同,谢盼盼就是本地人。她平时不住在工厂,由丈夫骑着摩托车在厂门口接送上下班,毕竟家里还有个2岁多的孩子要照顾。
谢盼盼之所以成为车间主任,除了精明强干以外,还是公司谢总经理的亲戚。
警方简单的调查了一下,发现谢盼盼的口碑并不好。
这个女人能力很强,但作风傲慢霸道。仗着总经理是她的亲戚,平时在公司里面相当嚣张。对平级的其他车间主任,谢盼盼经常说话带刺,更别说手下的那群女工。
不过谢盼盼倒也是那种对事不对人,骂人主要是针对工作不努力、工作犯错的女工。没听说过,谢盼盼恶意整过谁。
那么,会不会是谢盼盼恶意放火呢?
警方很快排除了她的嫌疑,很简单,没有作案时间。
大火烧起来的时候,谢盼盼并不在厂区而在家里,第二天7点听说厂里出事才赶过来。仓库的钥匙就在她的身上,事后上交给警方,也不存在被谁盗用的情况。
那么,剩下两个搬运女工就有较大的嫌疑了。
两个女工中的任玉兰,因为全身大面积烧伤,正在医院救治,生死未卜,不能询问。
于是,警方先去询问另一名叫做蓝小妹的搬运女工。
蓝小妹就住在三楼宿舍,因及时逃走,只有一只手臂被大火灼伤,影响不大。
蓝小妹告诉警方,她的钥匙放在宿舍的柜子里,由于逃走的比较匆忙,并没有带走。
三楼宿舍完全烧毁,想要找到钥匙残骸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只能先对蓝小妹进行询问。
蓝小妹是本省乡下的女工,19岁。和本省瘦小的女孩子不太一样,蓝小妹从小就长得很粗壮。常年跟着父亲干农活,蓝小妹也颇有些力气,不亚于男人。
进入工厂以后,蓝小妹本来是普通的纺织女工。
车间主任谢盼盼觉得蓝小妹身高体壮,当时又需要女性搬运工,就让她去干。
事实证明,蓝小妹做这行很拿手。她每天只需要从四楼仓库,将原料一箱箱的搬到四楼的车间即可。一楼的厂房送料,另有其他车间女工负责。
在别人看来,每天搬着东西很辛苦,身体强壮的蓝小妹却不当回事。
需要说明的是,蓝小妹外表是傻大个,其实颇有几分精明。
听到有人说失火了,蓝小妹是少数从三楼宿舍成功逃走的女工。
当时蓝小妹连内衣都顾不上穿,只穿着睡觉的背心和内裤就跳下床来。黑暗中没有找到鞋子,蓝小妹就穿着一只拖鞋冲出宿舍,前后不到10秒就跑了出去。
等到她跑到宿舍门外,门口已经燃起大火,将蓝小妹手臂灼伤。蓝小妹吓得对宿舍里面大喊“快逃啊,火烧到门口了,快!快!”随即不顾一切的冲下楼。
蓝小妹只是左手臂被烧焦了一些皮肤,负了轻伤。同她在一个宿舍的其他女工,大多数没有逃亡成功,都死于火海。
这可以理解为蓝小妹的自救意识强,但也可以认为就是蓝小妹放的火,她才可以及时逃走。
刑警问:蓝小妹,你们宿舍十几个人,怎么就你和一个女工逃走了,其他都烧死了?
蓝小妹:哎呀,就是她们太要面子,才没了命。民警同志,你们夏天能随便打赤膊的男人哪里知道。宿舍晚上热的不得了,女工晚上睡觉都会脱掉胸罩,只穿着背心和内裤睡觉。我们的背心和内裤都是半透明的,因为宿舍不允许男人进来,春光乍泄也没关系。火烧起来的时候,我是直接穿着背心短裤朝外面跑。成功逃走的那个姐妹,也是大大咧咧的,跳下床就跑。其他那些姐妹除了反应慢的,有几个也及时起来了,却不好意思这么出来,都在七手八脚的穿胸罩和裤子。
刑警:她们要穿好衣服再跑?
蓝小妹:就是啊,至少要穿上胸罩吧,因为楼下肯定有男工人。我花费最多10秒冲到宿舍门口,都被火烧伤了手,烧焦了这么大一块皮。她们虽然就迟了一二分钟,哪里还出的来,门都被大火封住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我们都是本省乡下来的,民风都很保守。女工们又都没嫁人,自然很害羞。
刑警:你的仓库钥匙呢?
蓝小妹:放在宿舍柜子中的一个盒子里,估计被烧化了。
刑警:放在还是锁在柜子里?
蓝小妹:我们宿舍是公用柜子没有锁。不过我用了一个有锁的盒子放钥匙。
刑警:你为什么要把钥匙上锁?
蓝小妹:嘿嘿,主要就是怕人偷了钥匙去盗窃。我们管仓库的,最怕丢东西,一旦被人偷了就会算在我们两个女工头上,谢盼盼主任是没事的。白天仓库门虽不关闭,来往的人多,一般没人敢偷。要是晚上有人拿走我们的钥匙去偷成品、半成品,我们就倒霉了。
刑警:有人偷吗?
蓝小妹:当然有了。每个月都丢货,好在数字都不大。工厂有几百个女工,出现几个贼也不稀奇。我们工厂附近的村里,就有收原料的小店,其实就是收赃的。
刑警:是你钥匙被人偷走出的问题吗?
蓝小妹:当然不是了,就是那个傻乎乎的任玉兰连累了我。任玉兰是谁?就是另外那个女搬运工,她也有钥匙。这丫头的头脑不够用,做事从不细想。我让她也将钥匙晚上装在盒子里锁上,还送了她一个带锁的盒子。她有时候嫌麻烦,晚上就把钥匙胡乱丢在宿舍里。仓库里面丢的东西,估计就是有人在宿舍偷了她的钥匙,趁夜色跑去偷的。我们两人是一起进厂的,关系也不错,总不能去举报她,只能被她连累了。
那么,蓝小妹说的是不是实话?
警方去调查了,一同逃出来的那个女工。
根据女工介绍,她就睡在宿舍门口,睡眠并不好,有人进出都会察觉。她可以肯定,在着火前一二个小时内,没有任何人进出过这间宿舍。
也就是说,蓝小妹没有作案时间,不是放火的人。
警方又在蓝小妹居住的宿舍中寻找,花费很大力气找到了那个盒子的残骸,确实看到一些钥匙融化后的金属。
看来蓝小妹的钥匙并没有失窃,这起案件同她没有关系。
那么,所有的疑点都汇聚到任玉兰这里。
根据车间主任谢盼盼介绍,任玉兰同蓝小妹都是强壮的女工,但头脑差别很大。
做事糊涂的任玉兰,是不能胜任纺织女工的工作后,才被调去从事搬运工的。
正常来说,笨手笨脚、经常出错的任玉兰就应该被解雇。
只是谢盼盼考虑到任玉兰的家里还有生病的母亲,才照顾她转了岗。
就是做搬运工,任玉兰也经常送错料,导致停工待产,引起其他女工的不满。女工们都是计件算钱,每天完不成指标就要罚款。
任玉兰耽误女工们的直接利益,大家当然不满意。
谢盼盼批评过她几次,让她好好工作,不要老是犯错,不然肯定要被解雇的。
任玉兰随后情绪低落,多次偷偷哭啼。
不能排除任玉兰觉得就要被解雇,用钥匙打开仓库,纵火进行报复的可能性。
但是,任玉兰自己在火灾中被烧成重伤,能否保住性命还很难说。
有这么蠢的纵火犯吗?
刑警们认为,19岁的任玉兰从乡下到城里打工,并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文化程度又低,可能没想到纵火以后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点火以后,她可能为了掩人耳目回宿舍睡觉,没想到大火蔓延速度,远远超过她的预料,将整个宿舍的女工都烧死烧伤。
此时任玉兰的气管被严重灼伤不能说话,神志不清,警方无法进行询问。
听说警方怀疑任玉兰后,蓝小妹主动来反映情况。
蓝小妹说:民警同志,你们不要怀疑任玉兰,不可能是她干的。这个丫头我最了解,她就是笨一点,其实是个非常善良、非常老实的女孩子。她家明明有兄弟好几个,却让她一个女孩出门打工赚钱给母亲看病。其他几个哥哥都娶了媳妇成家,分了家产就不管父母,让爹娘去找妹妹。我们乡下很保守,女孩一旦出嫁就同家里没关系,未来不再承担赡养父母责任。你说说看,任玉兰这么辛苦,又整天被主任谢盼盼骂,岂不是傻子吗?就算打工赚钱救母亲,也应该几个哥哥去啊,轮得到她吗?她就是太善良了,才会被人欺负。这种人,你说她能放火去报复工厂,报复社会?
刑警:这也不见得。人在情绪激动下,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更别说你们这些年轻女孩子,经常情绪会波动。
蓝小妹:就算你们说的对,也不可能是任玉兰做的。你们看,四楼仓库就在任玉兰他们宿舍的正上方,一旦烧起来马上就会烧到这间宿舍。就算别的宿舍可以逃走,他们这间绝对逃不掉。任玉兰在这里放火,岂不是等同于自焚?她就算再傻,也同我一起上过几次消防培训课,懂得这个道理。谁会在自己的头顶上放火?不可能的。
蓝小妹确实挺聪明,说的话很有些道理。
警方暂时停止对任玉兰的侦察时,这个女孩突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在大体脱离生命危险后,医院停止使用大量镇静剂。任玉兰仍然不能说话,神志已经恢复。
刚刚清醒过来,任玉兰就对护士比划,说要写字。
护士给她纸笔,任玉兰写下了公安局三个字,随后又写下董杨玲三个字。
护士打电话联络警方,此时任玉兰的烧伤位置剧烈疼痛,被注射了大量止痛剂和镇静剂,昏睡过去。
刑警们看到董杨玲三个字,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董杨玲并不在工厂女工的名单中,当然也不是火灾受害者!
于是,刑警们去询问车间主任谢盼盼。
看到董杨玲的名字,谢盼盼突然想起了什么。
谢盼盼介绍,20岁的董杨玲本来也是工厂女工,同任玉兰、蓝小妹他们在1年多前一起进的工厂。
说起来,董杨玲很能干,比绝大部分女工要心灵手巧,每个月的业绩都名列车间前茅。
谢盼盼对她另眼相看,本来还想培养她作为工头,负责管理一部分女工。
工头是管理人员,一旦担任就不用具体做工了,只需要负责监督,工作轻松。
工头的收入很高,是女工的好几倍,在管理干部食堂吃饭,住在条件较好的宿舍(两人一间),还有机会升为车间主任。
可以说,成为工头就是每个女工的梦想。
车间有个女工头马上就要回家生二胎,之后准备相夫教子,不再出来工作了。
那么,最有希望成为工头的就是业绩前两名的张彩蓉和董杨玲。
很快谢盼盼就发现,董杨玲同其他乡下单纯的女孩不同,她的心术不正。
相比起来,张彩蓉更是聪明伶俐,每个月产量还强于董杨玲。
谢盼盼就宣布,让女工们进行一个月的产量竞赛,谁是第一名就可以成为工头。
显然,其他女工不可能是张彩蓉和董杨玲的对手,工头肯定是两人中的一个。
竞赛进行了大半个月,张彩蓉始终稳稳的领先董杨玲,看来做定了工头了。
一次张彩蓉中午吃饭回来上工时,机器突然出现故障,将她的手指划伤。
虽然只是皮肉伤,至少也要一周不能上工了。
几天后董杨玲的产量就大大超过对手,看来肯定会成为工头了。
谢盼盼安排张彩蓉看病和休养,又觉得很奇怪。
这些机器都是香港进口的最新设备,安全性很好,每天都要调试。车间已经半年没有任何事故,怎么突然就出事了呢?
本着负责的态度,谢盼盼私下拆开机器检查,发现其中一根皮带断裂。而这根皮带上,有一道明显的剪刀痕迹。这不是工伤事故,而是有人恶意破坏张彩蓉的机器,就是想让她受伤。
本着最大获利者原则,谢盼盼当然第一个怀疑董杨玲。
她询问几个女工,发现中午吃饭时董杨玲刚坐下就说胃痛,第一个离开食堂回到工位。当时车间内没有别人,显然董杨玲有机会破坏这台机器,暗算张彩蓉借此获得竞争的胜利。
谢盼盼继续询问别人,有一个女工身体不舒服,也是吃了几口就走了,是第二个回到车间的人。当时她看到董杨玲在张彩蓉工位上,不知道干什么。看到她以后,董杨玲迅速离开。
显然董杨玲有恶意伤害同事的嫌疑,毕竟没有确切的证据,谢盼盼只是向自己的亲戚总经理汇报了一下。
总经理不关心某个女工的小事,让她自己看着办。
无奈之下,谢盼盼仍然让董杨玲做了工头,却开始盯着董杨玲,终于发现了其它问题,就是盗窃。
这家港资工厂做的是服装加工,用的都是国内最好的化学合成纤维,主要用于出口香港、台湾、东南亚等地。
董杨玲在每天加工时,故意留下一些下脚料,随后乘人不备塞入衣服内带走。积累一段时间后,她会将这些原料卖到工厂外的收赃小店,每月能够多赚一些小钱。
工厂三令五申不允许这么做,董杨玲就违反了厂规。
此次成为工头以后,董杨玲的一项工作就是将下脚料归类。她趁机挑走其中大块的原料,偷偷变卖。
工厂可能不在乎女工卖几块零散料子,工头则绝对不能这么做。
谢盼盼就找到董杨玲,指出之前张彩蓉意外受伤,以及最近连续的盗窃事件。她要求董杨玲自动离开,可以给她一两个月时间做缓冲,找到新的工厂。
董杨玲大吃一惊,她做工头还不到1个月,正是志得意满、威风八面的时候。
她开始是苦苦央求不愿意离开,毕竟这个工厂的收入是周边最高的。但谢盼盼表示,车间即便可以留下任玉兰这种笨手笨脚的人,也不能留下人品卑劣的人。
董杨玲见央求无效,只能带着仇恨的眼神回到宿舍。几天后,董杨玲就去辞职,拿着工资离开工厂,不知去向。
这是案发半个多月前的事情。
需要说明的是,董杨玲同任玉兰关系不错,两人都是同一个地方的老乡。
刑警们认为,董杨玲有一定的嫌疑,必须进一步向任玉兰了解情况。
此时,任玉兰又断断续续写下了一些文字交给警方。
大体是,案发前一天中午饭点,董杨玲突然在厂门口找任玉兰,说有事找她请吃饭。
两人去了附近一个小饭店吃了饭,奇怪的是董杨玲并没有说什么,随后就分开了。
直到傍晚,大大咧咧的任玉兰才发现,一直放在身上的仓库钥匙不见了。
她没多想,认为可能是丢在车间或者仓库的某处了,明天找一找就行了。
此时躺在医院里,她才想起吃饭时,董杨玲曾经故意同她亲近,靠在她身上,这是以往从没有过的。任玉兰不是傻子,猜测可能是董杨玲偷走了她的钥匙,当晚潜入仓库放火。
那么,这事究竟是不是董杨玲做的?很有可能。
刑警们在工厂进行调查,发现一个重要线索。
有两个巡逻保安说发现起火后,他们立即跑向大楼,同慌慌张张的董杨玲打了个照面。
保安认识董杨玲,但并不知道她当时已经离职,并没有当回事。
这个线索非常关键,可以证明董杨玲在案发时到过现场。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找到董杨玲。
根据任玉兰的介绍,董杨玲说自己在附近一家服装厂打工。
警方立即在四面的服装厂挨个搜索,没多久就找到了董杨玲。
被捕后,董杨玲非常紧张。
她虽然聪明伶俐,毕竟是个20岁年轻女孩。
面对刑警们的各种证据,董杨玲很快哭啼起来,交代了作案经过。
董杨玲:我被工厂解雇以后,找了这个小厂上班。这个厂子很差,工资、待遇、工作条件都比之前差远了。我这半个月越想越气,本来我都是工头了,前景一片光明,就是被工厂还有谢盼盼整了。偷东西的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怎么就盯着我,还借此逼我走呢?谢盼盼整我,就是因为我对他不太客气,而张彩蓉只会对她唯唯诺诺。
刑警: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不是故意弄坏机器暗算张彩蓉,她的手指没断是运气好。人家车间主任,能留下这种人吗?
董杨玲:不管怎么说,他们就是整了我。我一直很要强,用了多少心血才当上工头。谢盼盼家里有钱,又只有一个孩子。根据当地风俗,她生了老二以后一般就会回家做职业太太了。到时候,我就能做车间主任,月收入是女工的10倍,年底还有奖金,彻底混好了。现在什么都没了,我咽不下这口气,想要报复。我知道四楼的仓库,也归谢盼盼管理。只要我将仓库的货物烧了一部分,谢盼盼就要被解雇,工厂也要被政府处理。我就决定去放火。
刑警:你怎么做的?
董杨玲:我在工厂工作了1年多,对环境非常熟悉。我准备了一小瓶酒精和一盒火柴,要混入工厂不困难,关键还要搞到仓库钥匙。我就请任玉兰吃饭,期间轻易的掏走她身上的那串钥匙。她笨笨的,根本就不知道。当晚我从一处小树林混入工厂,偷偷爬上四楼,用钥匙打开仓库。我将酒精浇在原料上,随后用火柴点燃。
刑警:你做事不是很精明吗?应该规划好了放火后逃跑的路线。你为什么慌慌张张的乱跑,还被人看到了?
董杨玲:我没什么文化,上学就上到初中,没想到这些原料都是易燃的。我刚刚点火,原料一下子就烧起来,最多一分钟,整个仓库就着火了,烧的像火焰山一样。我本来只是想烧几箱货,害一害谢盼盼和工厂,没想到烧的这么大。我知道出大事了,吓得六神无主,只知道抄近路赶快逃走,迎面被两个认识的保安看到了。我跑出厂的时候,看到楼房上的火焰有十几米高,更是吓得魂不附体。后来听说工厂烧死了60多个人,我知道这是要枪毙的,想要逃到外地去,但又没什么钱,没办法逃,直到被你们捉住。民警同志,我发誓没想杀人,只想烧几箱货,求求你们对我宽大处理。我才20岁,不想死啊!
刑警:不想死?你烧死了61个人,你知道吗?他们都和你一样,是十九二十岁的小姑娘,现在连个全尸都没有。
根据董杨玲的交代,刑警找到了藏在她床上的仓库钥匙。
1994年,经过法院两次审理,判处20岁的董杨玲死刑。
董杨玲的律师却又不同意见,认为火灾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并不完全是董杨玲纵火的责任。该工厂完全忽视安全防火,不然绝对不会死这么多人。
律师认为,董杨玲放火占六成,工厂占四成。
董杨玲是个年轻的乡下女孩,没见过什么市面,也不知道会有如此可怕的后果,属于过失杀人,希望政府留她一条命。
法院认为,董杨玲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恶意纵火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仍然在宿舍楼上纵火。可见,董杨玲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又造成6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
同年,董杨玲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人无节,弃本逐末。喜思其与,怒思其夺。小人无耻,重利轻死。不畏人诛,岂顾物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