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在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般的打击下,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已经危如累卵。然而就在这时,国民党设在武汉的陆军总医院却出现了一桩恶性案件——六名国民党军官轮奸了一位团长太太。按当时法律,现役军人强奸当被判处死刑。然而,就是这样一起案件,让人们看到了当时的国民党司法腐败有多么严重。
1、血泪控告
1948年9月的一天上午,一个年轻女人拖着沉重的步伐来到国民党武汉军法处,哭诉了自己被害的经过:“我叫陈愉,我的丈夫楼将亮在国民党军队中任上校大队长,因患肺结核病在武汉陆军医院住院治疗。我为照料丈夫,带着两个孩子也和丈夫住在同一病房。9月9日凌晨2时,我拿着脸盆去取水,走到11号病房门口,患病住院的崔博文、凌志从我后面上来,崔博文用纱布棉花塞住我的嘴,凌志把我手里的脸盆夺下,帮崔把我向后拖到13号病门口。这时,石磐、查大钧、袁尚质、曾玄名(他们都患肺结核,住在同一医院内)把我抬到17号房内,按在地板上对我进行了轮奸。崔博文是第一个强奸,他戴的眼镜曾碰到我的脸,行奸时,他把我的长衫撕破了,把我的裤子也拉破了。奸后,他叫凌来。凌强奸时,把我的裤子全部脱下了。凌奸后是姓石的,石奸后是姓查的,再后是曾的,袁是最后一名。他奸后是揿着我的肩膀起来的。他们当中有两三个人对我说,不要讲出去,如果讲出去,就要杀了我们夫妇俩。一面讲还一面把我嘴内的棉花纱布挖出来了。当时我没办法,他们人多,我又顾虑我丈夫的病,恐怕他知道了又要吐血……”
陈愉控告的六名罪犯,除袁是大学生外,其余的在国民党内均有官衔。崔是中校主任、凌是上尉、石是少校副官、查是督察员、曾是少校军医主任,他们病情不重,住院为了寻欢。在此轮奸案发生之前,曾多次侮辱、调戏过陈愉。
那么,这起案件的过程究竟如何呢?
时间回到1948年9月,座落在汉口解放大道黄埔路口的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汉口陆军总医院”(解放后接管,原址即今161医院),收住了不少国民党陆军官兵。整编第九师上校团长楼将亮因患肺结核病,住在该院内科11号病房。楼团长是浙江诸暨人,当时约四十岁左右。由于病重需人照料,他的妻子陈愉被特许住院陪伴。他们的两个儿子,一个四岁,一个仅八个月,也随同父母住在该院。陈愉当时只有二十七、八岁年纪,是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知识妇女。她和丈夫感情甚笃,相敬如宾。对于身染重病的丈夫,并不嫌弃,精心照料,毫无怨言。每天除了陪伴丈夫、照看孩子以外,从不到处游逛,举止端庄,受到病员们的尊敏。
该院内科17号病房中,住着六个患轻度肺结核病的病人,他们是:国民党联勤总部第九补给区中校附员崔博文,少校军医曾立民,少校副官石盘,上尉军医凌志同,汉口市警察局督察员查大钧,某大学在校生袁尚质。后两人虽非国民党军官,但因跟联勤总部的人有亲属关系,因此也住在该院。这帮人虽然个个“仪表堂堂”,活象“正人君子”,实际上都是些兵痞流氓、花花公子。名曰“病员”,实际都很轻微,有的甚至无病呻吟。他们这些家伙吃饱喝足之后,每日无所事事,专门凑在一起,想歪点子,出馊主意。他们早已看中楼团长的妻子陈愉年轻貌美,起下邪恶的念头,经常趁陈愉到厨房拿饭或到池边洗衣服的时候,上前搭讪。但陈愉从不跟他们交谈,有时出于礼貌,也只敷衍一两句,使这帮家伙难以得逞。这帮人依仗自己的后台,有时甚至当着一些病员的面,说些风言风语,可陈×从不假以词色。但为了少惹麻烦,陈愉白天就更加少出病房,整天陪伴丈夫,逗着孩子。她把洗衣物的事就放到晚上人少时去做。有时更是偷偷摸摸地去洗,尽量避开那些家伙的耳目。日子长了,没有不透风的墙。陈愉每天夜间到水池洗衣物的事不久便被那六个家伙侦知。为了达到他们邪恶的目的,他们策划了一起更大的阴谋。
1948年9月9日这天,陈愉白天在病房照料生病的丈夫。到了晚上,跟往常一样,她端了一大盆全家换下的衣服准备到水池边去洗。当她正穿出走廊朝水池边走去时,就发生了之前她讲述的那一幕惨剧。
第二天清早,陈愉来到院长室,找院长蔡善德和训导长刘家桢二人反映,要求严惩罪犯。蔡、刘两人起初根本不信,经检验罪证,才答应调查,但要求陈愉不得声张,以免影响院方名誉。陈愉年轻幼稚,哪里晓得这是“官样文章”,一连数日,毫无动静,等她再经过17号病房时,里面已布置一新,丝毫也看不出撕打凌乱的痕迹了。直到这时,陈愉才知道蔡、刘跟崔博文等六人是官官相卫,根本不会处理此案;才知道依靠国民党的正常法律来解决这件事是毫无希望了。万般无奈,她才到汉口市妇女会申诉。该会负责人张人骥先生(当时系国民党国大代表,汉口市参议员,解放后参加“民革”)听了陈愉的哭诉,义愤填膺,表示要坚决为陈愉伸冤,严惩六名罪犯。她带着陈愉找武汉警备司令阮齐,阮齐托病不见,经张先生再三恳请,始由阮的妻子代为接见。听了张先生义正词严的谈话和陈愉的哭诉,阮的妻子表示一定转告阮齐。然而,由于这些罪犯都有很硬的“后台”,阮齐也不敢得罪他们。因此陈愉这才来到军法处控告凶手。
2、包庇与恫吓
陈愉向军法处作了控告后,又先后向浙江旅乡同乡会、汉口市妇女会、汉口市参议会、武昌市参议会、湖北省参议会等进行了血泪控诉。军法处也决定对犯罪者进行判决。然而陆军医院的领导决意袒护被告,因为这六名被告与院领导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在这段时间,事情又发生了很多变化:
在陈愉向院方控告后的当天,院长蔡善德和训导长刘家桢叫人把实施犯罪的地点——内科17号病房里的草垫子全部拿出,然后叫住在这间房子里的陈松连(石磐的勤务兵)把地板用水冲洗,销毁现场罪证。
后来陈愉再找到院方,院方的刘家祯、孙明听完了陈愉的控告后,对她说:“和平解决最好。让被告每人出两亿元作医药费赔偿损失,然后打发他们出院,这样不失名誉又有赔偿。孙明还无耻地说:“你横竖不是处女,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真想不到此人会说出这样无耻的话。
但这些所谓的调节遭到了陈愉的严词拒绝。她只有一个要求:我要申冤!
院方慌了手脚,先压住不报案,经过一阵紧急密商后,蔡院长亲自出面了。他说:“楼太太,我想你不要告,你应考虑你自己和丈夫的名誉,同时你丈夫现在危在旦夕,你决意向警备部控告,我们立即就要告诉你丈夫知道,不能替他的病着想了;如你仍要告,就得先找铺保(也就是担保人),否则就得把你押起来,那时你丈夫无人照料,病情会加重,可能会死掉,而且你有两个小孩,一旦人多手杂出了问题,你会追悔莫及的。”
然而陈愉已抱定决心,不作丝毫妥协,非要惩凶不可,她返回病房后悲伤至极,泪湿衣襟,被丈夫看见,严厉追问。在无可奈何之际,陈愉始将真情吐露,丈夫几次欲跳窗自杀,被陈愉死死抱住,当即口吐鲜血,惨不忍睹。陈愉又背着丈夫到院方去告状,并一再提出要检查身体。医院迟至11日上午10时,也就是案发后32小时才进行检查。除检查面部有伤十处、臂部有伤一处、阴部有伤四处外,并没有检查出重要证据,原因很简单,经过这么长时间,陈愉已经多次大小便,像精液精斑等证据都已经消失了。
然而,更加诡异的事情还在后面,原来陈愉和丈夫有两个儿子,大儿子4岁小儿子8个月。没想到的是,1948年9月18日下午1点钟,陈愉年仅4岁的儿子被一个护士带出病房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陈愉疯狂寻找,但哪里也找不到孩子。直到4天后的22日,当地报纸上登出“迷途男孩,速往警局认领”后,陈愉才赶到从警察局将孩子领回。
此时,面对院方和军法处如此无耻的嘴脸,陈愉没有任何办法。然而当时的记者商若冰得知此事后采访了张人骥和陈愉,并将此事发表在《正风报》上,这样一来舆论大哗,全国皆知,这样一来,华中军政长官白崇禧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便将此案交给联勤总部第九补给区司令军法处处理。当时的联勤总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白崇禧考虑到事关重大,决定将此事报给李宗仁代总统。李宗仁为了缓和舆论,稳住人心,力主严办!
当时社会上普遍认为:很可能是院方和六被告采取这种卑鄙的手段,意在恫吓陈愉不要上告。院方还对医院的工作人员及内科病员做了大量工作——或威胁、或利诱、或拉拢,目的是封人之口。因此,当审判官向案发当夜的医务人员及病员调查时,医院人员一致回答:不知道;病员们回答:绝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件。
不久,还出现了一份51名伤病员给白崇禧的报告。报告的中心意思是:希望警方到肇事地点详细侦查,找左邻右舍病房的伤患员了解实情。而写报告的51人,就是这些左邻右舍的病员,报告的幕后操纵者正是院方领导和某些被告家属。
然而,医院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的。医院的训导员朱恢肆向审判官说出了如下事实:他亲眼看到医务长孙明和已是罪犯的凌志在政工室里密商对策;他亲耳听到蔡院长恐吓陈愉的话“如果你坚持告状,就得找铺保,否则原告就得押起来。要告状,就要告诉你丈夫。”
但是,不出两天,这朱恢肆就哭着跑到军法处请求保护,原来他说出实情后就被院方记恨,有人说他是“诬告”、是“间谍”,甚至放风要“杀掉”他。军法处将朱的报告交给白崇禧,白给武汉陆军医院下达了命令:“希查办恫吓朱恢肆之人员并保障朱恢肆之安全。”
3、负隅顽抗
医院的高压手段没有使陈愉屈服,这个师范学校毕业的女子不断地上告,不停地向各界哭诉。在社会的再三催促下,第九补给区军法处写了“要求捉拿六犯的报告”。于是,六犯被关进了看守所。然而在被擒之前,他们早就统一了口供:拒不承认强奸之事,而且以攻为守,硬说陈愉是诬害。
六犯被关押后,其家属如热锅上的蚂蚁,终日匆忙奔走呼救。他们公开召开茶话会,邀请社会各界名流参加,会上阐述他们对案件的看法,恳求社会支援;多次联名打电报,写申诉信、辩护书给白崇禧、朱鼎卿及军法部门,要求“公正处理”,还在武汉的报纸上发表声明、启事,宣传他们的观点。在一份给朱鼎卿的辩护词中栽诬“陈愉是否神经正常”,“牺牲他人名誉抬高自己身份,是否尚挟有其它目的。”
当轮奸案审讯基本结束,即将宣判之前,被告家属似乎已了解军法处的判决对他们极不利。他们连续三天在武汉所有大报上刊登了《被诬家属崔钟秀贞等敬告各界书》,这是一篇有气无力的申辩和无可奈何的声明。《敬告书》列举种种现象,力图证实原告证据之不足:
一、陈愉阴部经检查无红肿及淤血现象,且阴道无精虫,医学上精虫在58小时内仍能留存在阴道,此显未遭受轮奸。
二、陈愉果被轮奸,何以不即时报告院方,迟至翌晨始向院方发表,且又迟至是日午后将旗袍短裤交出,而检查旗袍并未有污迹,至于短裤所显示污迹仅有三小点,与六人之精液量大为悬殊。
三、陈愉果被六人轮奸,神志当然昏迷,何以某人为一、某人为二……如此清楚,显属虚构。
四、17号房地板上之污迹,院方用盐水验过,显无精虫迹象。
《敬告书》又举出若干现象和莫须有的事,证实被告人的无辜:“其一是当时天热,各病房未关门,时不时就有护士查夜,六人轮奸,以棉花塞口也不至于窒息无声;其二是崔博文等人均受过相当教育,是读书识礼之人,与陈愉无怨无仇,又无姿色可贪,不会干此兽行,且崔与曾均有妻室追随,在生理上及心理上决无强奸之可能。”那么,陈愉为何血口喷人呢、
《敬告书》进一步分析道:陈愉不是楼将亮之发妻,其身份如何值得怀疑;陈愉曾化名“王英”去领失踪的儿子,足见其行动诡秘;陈愉曾捏造其他人也企图强奸她,足见她神经不正常;楼将亮因前被医院限令出院而怀恨在心,曾扬言要与医院算总账,此次诬陷六人系算总账的开端等等。《敬告书》以“掬血陈词,墨与泪俱临书,怆悌伏惟鉴察”语结尾。很明显,这则启事是想唤起社会各界之同情,造成舆论,压迫军法当局或减、或免被告之刑罚,但收效不大。
军法当局研究这篇冗长的声明,认为没有提出足够的反证。于是被告家属又要求军法当局把陈愉抓起来,他们的理由是:“陈愉素行诡谲,设计毒辣,言之不寒而栗,一旦侦讯明白,或自己藏匿、或羞愧自杀,则而无从对质。”实际上是怕陈愉到处告状。在开庭审判前夕,六名被告中的两名无军籍家属,深恐他们家属也受到军法制裁,于是又急忙写信给军法当局,要求依宪法第九条“人民除现役军人外,不受军事审判”的规定,将查、袁二人转送地方法院。但是由于案子没有终结,第九补给区没有答复。
4、舆论谴责
六人轮奸案在武汉各报发表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汉口市妇女会举行理、监事紧急会议,专门讨论如何声援陈愉的问题。陈愉应邀参加并报告受害经过。该会在通电中指出:“……查六奸犯事后复串通医院,湮没罪证、掩饰事实,尤属罪大恶极。因前景明大楼集体强奸案(美军集体轮奸中国女性案)不了了之,故有此案之发生。谁无姐妹,谁无妻室、是可忍孰不可忍!如长此以往,不加严办,何以惩效尤而维风化、何以处军纪、”
同时成立了“武汉妇女界陈案后援会”。会后,妇女代表顾若昭、史明恕、张人骥等人偕陈愉晋见白崇禧。陈愉向白泣诉了六犯的罪行,白崇禧表示:“本人已洞悉事实真相,一俟证据齐全,即予严办,决不使被害人含冤。”该后援会还致电蒋介石夫人和李宗仁夫人。武汉著名律师张显荣、刘瑞禾、张楚信自愿不收费担任陈愉的常年法律顾问。
10月9日,湖北省参议会也致电白崇禧,要求当局“主持公道,鉴核事实,依法严办”。白崇禧复电表示会严格按照法律惩罚罪犯。
汉口市参议会接到陈愉的报告后也立即致电白崇禧:
“……查汉口陆军医院六军官轮奸住院军官家属一案,实属道德沦丧,妨害风化,影响社会,至为重大,本会以支持公理、伸张正义、维持道德、保障人权起见……电请军法当局严予惩处。”
白崇禧复电:“该案已由第九补给区判决,呈请审核,且已转送国防部核定,一俟法律手续完成,定当公诸社会。”
除机关团体声援外,广大人民群众纷纷投书《武汉日报》,要求对六犯处极刑。群众在书信中指出:“六人集体轮奸案,发生在重镇的汉口陆军医院,实是大武汉的奇耻大辱。六个犯罪者都是知识分子及政府官员,有失官箴和机关名誉,廉耻与天良丧尽,无耻之极、不平之至……对此案之骄淫兽性、颠狂淫乱,我们应发动社会力量督促政府要求严办。”
“风气败坏,人欲与兽性横溢,实在是社会缺乏一种正义的力量来控制与诱导,不将凶犯处以死刑,社会前途不堪设想。陈愉女士受污辱,实为人类母性及整个妇女界之奇耻大辱,此案如能雪耻申冤,则丝毫无损于她的光荣,她能将此案公开向社会控诉,此种与社会黑暗恶势力斗争,不达目的誓不休止之坚贞勇敢精神,实在值得崇敬。我们应无条件地一致予以同情和有效援助。”
由于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吁,湖北及武汉参议会、妇女会的电请,及陈愉本人的到处申诉和各大报纸的宣传报道,使得这个大案迅速播及全国,也震动了国民党政权的上层。蒋介石曾三次来电,要白崇禧查明严办。蒋介石的第一封电报中说:“……上校军官楼将亮之妻陈愉被崔博文挟持轮奸等情,希查明严办,以正法纪。”蒋的第二封电报中说:“……惟医院方面袒护被告、毁灭有力证据,以致社会舆论沸腾等,希并案合办具报为要。”第三封电报除了要求迅速督办外,又要求查清六犯家属钟秀贞等左右案子,混淆视听的活动,“希并案详加严办具报,期勿枉纵为要。”白崇禧把这些电报转给了朱鼎卿,朱下令给军法处,限三日内呈判。
5、以退为攻
六犯虽然不承认罪行,但法庭认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反证去证明自己不能或没有强奸。这时,六犯又想出一计:让医院开具病危证明,好回医院治疗,再图一逞。于是一份份假病危证明到手了。且看石磐的“病历证录”:“病人系开放性肺结核病,右侧胁膜腔积水,气管、心脏显著向后移,口唇轻度青紫,已进入病危期”云云。六犯的诊断书拿到手后,联名向军法处写信要求回医院治疗。他们的理由是:“受了莫须有的冤枉而押牢狱;系开放性肺结核,应安静卧眠和严密隔离,可以阻止病势发展,而勿传染他人。”他们举例说:“日本第一号战犯冈村宁次因患肺结核,在中央医院疗养至体力恢复相当程度才开庭审讯,在押人也患斯族,且已侦讯会审终结,请予回院疗养。”
朱鼎卿批准派五名武装军人看押,将犯人送回陆军医院治疗。这六位“病势沉重”、“行动困难”的犯人回到医院后干什么呢?
就在回到医院的当天中午,五名犯人之一的石磐来到陈愉夫妇病房门口破口大骂:“老子好汉做事好汉当,强奸是强奸,强奸并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看你们全家活得成不!陈愉、楼将亮看你们还有几天可活!老子特地回来看你们,老子敢断定你们的死期不远了!”
陈愉偷偷往门外望去,石磐后面没有士兵押看,十分骇异。楼将亮闻骂吐血不止。负责看守犯人的士兵向军法处上告石磐在看押治疗期间不守法纪等事。六犯所谓“病危”、“行动困难”、“不能行奸”已不攻自破了。
6、关键证词
轮奸案除六名主犯外,还有一个人以湮没证据罪被起诉,他就是石磐的勤务兵陈松连。这个21岁的青年农民平时就住在案发点——17号病房。有时因天热,则在走廊里睡。他是这个案子的直接见证人。六犯及院方对他做了大量“工作”,他才同意洗刷犯罪现场的地板,因此以湮灭罪证的罪名被逮捕。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他的口供变化最大,同时他又是惟一受过刑的人。他的口供与案件有重大关系。以下是10月22日对他的审讯。
问:9月9日你是在17号病房睡的吗、
答:我不在房里睡,在那个房间外边睡,离房间不远的地方。
问:那天他们六个人强奸陈愉是怎样的情形?你说一说。
答:我在走廊里睡,我未睡着,我看见他们把她抬进去的。
问:是哪个人抬的、
答:是他们六个人。姓崔的、姓石的、姓查的、姓凌的、姓曾的、姓袁的。
问:他们六个人说你是头向水管,脚向17号门睡的对吗、
答:我是眼望着水管睡的。
问:你是哪天洗的地板?
答:第二天。
问:地板上有印子没有、
答:有白的,有半页纸大,像鼻涕。
问:在房间哪个地方、
答:靠木架子旁边。
问:他们六个人,你看清楚了吗、
答:看清楚了。
问:在抬陈愉后是哪个先出来的、
答:只看到姓袁的后出来。
问:要你不要向外讲是哪个说的、
答:是姓凌的。
问:是什么事不要你向外讲、
答:强奸的事。
问:讲的都实在吗、
答:实在。
这个交待是够清楚的了,不过,当国防部派来的尤雄章亲自审问这个案子时,陈松连又推翻了以前的口供,说什么也没有看到。问他以前为什么那样交待,他说我不交待,他们就“摇电话”(指用刑)。但是尤雄章了解到第九补给区军法处曾用刑,但他没有交待,到“剿总”军法处复审时,只拿电话作摇的样子,他就害怕交待了。因此,尽管他推翻前供,仍可把它作为重要证据。
7、最后判决
对被告人审判前后共有三次,三审结论是一样的,判决四名军人罪犯死刑。第一审的评议很重要,出席评议的是审判长徐山耕、军法官赵国孝和许光。
起诉书中关于犯罪证据还说到:“被害人陈愉当庭指控被告如何共同实施、如何相继轮奸,乃至被告等各个奸姿如何,历历如绘、言辞悲切、涕泪交流,各被告经陈愉指质后辩词支吾、形态骤变,甚至无言以对……军法处检察官前往陆军医院,着令被害人陈愉在出事地点复演被告当时如何着手实施强奸事实,无疑义……”第九补给区军法处以共同强奸罪将崔、凌、石、曾四人判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袁、查、陈因无军人身份不受理。白崇禧又叫华中“剿总”军法处复审。在同意第九补给区的判决意见后,继续上报国防部审批。
国防部派军法局副处长尤雄章来汉后对七名被告逐个进行了审讯,并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这个评议决定了六犯的命运。审判长尤雄章最后说:“本案虽尚有研究余地,但复审时并未搜得有力反证,足以证明被告等犯罪行成立,我同意维持原判。”决议不久报送国防部,经代总统李宗仁批准,第九补给区军法处于1949年3月23日5时45分将上述四犯验明正身、绑赴法场,执行枪决,其他三名非军人犯即转送汉口地方法院审判。
经历了半年时间和三级审判,此轮奸案终于降下帷幕。国民党当局这样处理是有诸多因素考虑的:三大战役后,国民党大势已去,我解放大军正在做渡江准备,武汉已处于我军威逼之下。当时的武汉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民怨沸腾;轮奸案发生后,武汉大小报纸报道数月,武汉三镇家喻户晓、群情激愤。这件事对国民党中下层军官刺激尤其大,一个国民党军人投书给军事当局说:“……谁无妻室、姐妹,目前前方将士正在打仗,军人眷属多数得不到丈夫的直接照顾,这种案子居然发生在后方医院里,丈夫是卧床不起的军官,妻子被人集体轮奸,前方将士闻之非常寒心,影响士气匪浅,为了使全体将士坚凝斗志,无后顾之忧,对此案一致要求彻底严办。”国民党当局为了平息舆论,赢得人心,稳定军队,保住江南的半壁河山,不杀犯罪分子不行,所以从蒋介石到白崇禧才多次下令严办。
然而,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早已经失去人心,即使严惩这几名罪犯,覆亡也只是早晚的事。
本文根据《文史春秋》2007年第7期的王维贵和苏英的文章《1948年震惊全国的汉口陆军医院轮奸案》和商若冰《记旧汉口陆军医院的一起恶性案件》进行的整理,感谢原作者的努力,侵权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