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审理法官杀人案的法院院长投案了,是巧合还是有关联?
在刀文兵案舆情发酵到顶点之际,被指定审判该案的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主动投案了。这实在蹊跷。
蹊跷在哪?事实上,刀案并不是这两天才公布,而是早在三个月前。今年7月7日,一份名为云刑辖228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上显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刀文兵涉嫌故意杀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指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因为媒体关注,刀案在10月21日进入公众视野,并达到舆情顶峰。
22日上午10点30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站发布通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主动投案。
通报没有说陈昌具体的投案时间。但就通报时间来看,刀文兵案情发酵和陈昌主动投案发生在前后两天,吃瓜群众不免猜测:二者究竟有何关联?
首先,我们要解答一个疑问:即为何由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审判刀文兵一案,而不是在当事人所在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对此,山西辉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楠向主编有态度(微信号:zbytdya)解释,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通过裁定的形式将案件指定给下级法院管辖。之所以要指定管辖,是因为管辖权不明,又或者行政区划发生变动或者界限不明,都需要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公众关注度比较高,而且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为种种原因需要回避,不适合审理该案,也需要上级另行指定。刀文兵案即属于后者。
刘华楠律师称,刀文兵作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前副庭长,又曾参与孙小果、马加爵两案而备受关注。综合各种情况,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需要回避,刀文兵一案于是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
符合法律程序是否就说明二者无关联呢?我们来看下面一条新闻。
去年9月,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赵立功的落马,直接与孙小果案相关,而刀文兵在1998年曾参与了孙小果案的审理,该案2019年的再审,则是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时任院长就是陈昌。
在审理孙小果案时,陈昌曾给办案法官们鼓劲打气:“这个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作为承办法院要举全院之力围绕这个案件开展工作,千万不能出差错,马虎不得。”同时,他也提出要求:一定要将该案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然而,孙小果案之后引发了扫黑风暴和云南官场大地震,20名公安系统公职人员和相关关系人先后垮台。时任云南司法厅副厅长、前昆明公安局局长赵立功就在其列。赵也是因孙小果案被抓的第二个云南司法厅副厅长。
那么,赵立功和刀文兵又是何关系?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浮出这样一出“隐藏剧情”:昆明市中院司法技术处的一名副处长是刀文兵的第二任女朋友,为与该副处长在一起,刀文兵与原配离了婚,而该副处长同时又是赵立功的情妇。
多位知情人向媒体透露,赵立功曾给前述副处长的银行卡账户打了两千余万元。赵立功落马后,其“利益关系团体”慌作一团,刀文兵遂与该副处长相约自杀。二人相约顶楼自杀,但最后是刀文兵将该副处长推下楼,其本人并未自杀。该副处长最终身亡。
所以,赵立功、刀文兵、陈昌,三人其实有着相当的关联度。陈昌的投案,是否与此相关?
湖南省廉政智库首席专家王明高表示,官员主动投案背后,一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持续反腐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不断强化,让他们失去了侥幸心理;其次,有些贪腐官员的家人、秘书、下属等的违法情况已经被纪检部门掌握,甚至被带走调查,冲垮了他们的心理防线;第三,一些相关政策的出台实施,也给腐败分子分析利弊形成了有效的政策导引,使他们意识到投案自首是最明智的选择。
真相究竟如何,相信不久即会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