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个我给大家换换口味吧,说一起因为借钱而引发的命案,地主意外绝后,顽童道破天机,空前绝后满天飞。
壹
话说,明代成化年间,山东滕县有一个姓沈的人家,户主名叫沈仁,他祖上虽然没有当过官,却也是以勤劳致富,置下许多的房产、地产。
到了沈仁继承门户时,已经是家有良田千亩、房屋百间,俨然成了一个大地主,只靠着租金就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这常言道:有子万事足。沈仁也有一个儿子,名叫沈时彦,已经18岁了。
这个年纪在当时,早就该娶妻生子了。而因为沈家是个土财主,上门说亲的自然也是不少。沈家希望能找个门当户对的,最终选定邻县王财主家的女儿定了亲。孩子就要成家了,沈仁打心里头高兴!
都说成家立业,他呢也渐渐的把家里的事交给儿子沈时彦,要他前往各处去收房租、地租,熟悉一下自家的产业所在。沈时彦也很争气很认真,整天奔波。
看到儿子如此尽心尽力,沈仁心中也很宽慰,本以为啊,这家业算是后继有人了,却不想乐极生悲。
成化十八年的某一天,沈时彦跟平常一样,天不亮就出门收租去了,可又跟平常不一样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今天,老爹沈仁一直等到深夜,也没有见儿子回来。
沈仁本以为是儿子因为讨债,直至天黑,身上带着银子也不好赶路所以住在某个租户的家里了吧?可想是这么想,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安,所以直到拂晓才渐渐入睡。
可刚刚入睡不久,就听到有人敲门,沈仁立刻清醒了,起来打开门一看,乃是本地的里长。沈仁虽然是土财主,自然是有钱从来也不拖欠什么国税,这大清早的里长敲门,有什么事呢?
这时只见里长说:“有人在半山亭发现了,你儿子沈时彦的尸体,不知是何人所为,请你速去察看吧。”沈仁乍一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再询问时,得知儿子已经死了,顿时痛哭失声昏死过去。
一看到沈仁昏了,里长等人立刻开始急救,掐人中、弯手臂,好不容易才将他救醒,然后带着他来到了案发现场。
贰
一群人来到半山亭,但见沈时彦倒在血泊之中,头颅有明显的斧劈痕迹,沈仁见状是心痛不已趴在尸体上痛哭。这个时候有人发现地上有血脚印,便急忙要里长观看。
里长见血脚印的方向是朝着山下的村落,便与众人一起顺着脚印寻找,径直就来到木匠徐荣的家,发现他家的门槛尚有血迹。
这个死者乃是斧劈所致,徐荣身为木匠,斧子是必用的工具,家门槛又有血迹,那显然是他杀的了,所以里长不由分说地让人们就把徐荣捆了起来,与沈仁一起来到县衙呈告。
这个时候的滕县知县是位进士出身,名叫刘缨,在接到呈告以后立即开堂审理。徐荣被衙役带到大堂,看着大堂之上严肃的知县,两旁威武的衙役,后面愤怒的乡亲,徐荣又紧张又不解,呆呆地愣在那里。
刘知县审视徐荣,只见他30岁左右,生得五大三粗,一身短打扮。问明年纪、住址、做何营生,得知他是个木匠,之后便要其交代杀人的经过和缘由。
徐荣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杀人,还说自己并不知道曾经发生过杀人的事情。看着徐荣一脸无辜的样子,刘知县也没有动刑,而是要左邻右舍们指证,结果众口一词都说是徐荣杀的人。
至于原因则是因为死者是被斧子劈死的,而在徐荣家又发现了血迹。在这种情况下,刘知县很难裁断真伪,便决定亲自前往现场勘验。刘知县带领衙役、仵作,来到龙山,只见死者是死在半山的亭子内,浑身是血。
经过仵作检验,报告说:死者头颅有利斧劈过的痕迹,深入颅骨,显然是一斧毙命。死者流血甚多,有大摊的血液流到亭外,而上面有脚踏的痕迹,这带血的脚印有数十个,方向朝山下村庄。
顺着血迹寻找,也就是来到徐荣的家,徐荣家门槛上也有血痕,徐荣当时所穿的鞋上也有血迹,比对脚印,确信这些脚印乃是徐荣所留。
可再检验徐荣的工具箱,发现箱内斧锯没有血迹,更无血腥之气,因此可以确定箱内的斧锯等工具都不是凶器。徐荣家里被捕快衙役搜了个底朝天,可都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物品,只有二两银子。
叁
刘知县要徐荣交代鞋上的血迹从何而来?徐荣讲自己那天要到外村为别人打造家具,因此天不亮便出了门,走到龙山的半山亭却发现一具死尸,浑身是血,觉得晦气。
心想:“今天早晨出门,遇到这样不好的彩头,真是晦气。昨日也没有看黄历,看来今日不宜出门,更忌讳伐木、造作,不如回家等明日再去不迟。”
因此转身回家,由于天黑,他也没敢前去看死者是谁,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脚已经踩到死者的血,所以路上都有血迹。其实,徐荣发现死尸而没有报案,在当时已经是违法了。
按照《大明律·刑律·贼盗·发冢》条规定:“若地界内有死人,里长、地邻不申报官司检验,就要被杖八十。”徐荣发现死尸,应该立即报告到里长之处,才能够免去责任,要不然就该被杖八十。但他没有告知里长,也难怪人们会怀疑是他谋财害命了。
从案情来看,如果徐荣用斧子杀人就应该注意到脚上的血迹,也不会明目张胆地一路走回家中,在门槛上留有血迹,而带血的鞋也没有更换这显然不符合情理。
不过,也没有证据确认不是徐荣杀人,他是个木匠斧子也不可能就只有这把,如果其将杀人的斧子藏起来就难找了。再说了,徐荣在县衙说不知道有人被杀,如今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又说自己知道有人被杀,而且还走近看过,想必还有什么问题没有交代。
那么徐荣家的二两银子则成为重点,因为沈时彦当时前往外庄去收地租,身上带有银两,这二两银子是否是赃银呢?如果能够确认是赃银,那徐荣则难脱干系。
于是刘知县派人传沈时彦收租的欠户,得知欠户交银17两,而经过辨认,这些都不是欠户所交的银子,这也就是说,赃银的线索也就中断了。
肆
鉴于证据不足,刘知县也不好进行裁断。毕竟徐荣是被告,在他家还发现有血迹,也不能够认定他有罪没罪,所以知县把他带回县衙关押了起来,等候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寻找新的证据。
可又如何展开调查,又从何处入手呢?此案的证人都是事后才到现场,没有目睹杀人,只是依据血迹推测是徐荣杀人,因此也不能够提供更多的线索。
各种证据都对徐荣有利,应该是无辜的,他虽然脱离不了嫌疑,但也无法找到别的证据。刘知县反复思量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而此案的嫌疑人仅有徐荣,所以还要从徐荣身上打开缺口。
刘知县每天提审徐荣,再将其押回监狱,让手下查明都是何人给徐荣送饭?有无人打探此案的情况?期望案件能够有新的突破。可能你们会问,犯人关在监狱要吃牢饭,为什么这里是家属送饭呢?
那是因为,按照《大明律·刑律·断狱·狱囚衣粮》条例规定:只有那些没有家属及死罪重囚,官府才会给囚犯每天给仓米一升,冬给絮衣一件,其余的囚犯都是要自筹衣粮的。
徐荣还没有定罪,当然不在官给衣粮之列,所以每日的饭食,要由其家属送到监狱。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王朝灭亡,民国才予以废除。
最初几天,都是徐荣的老婆前来送饭,狱卒们也没有发现他老婆与徐荣有什么串供之事。可突然有一天,有一个小孩前来送饭,并且打听徐荣是否已经被定罪。狱卒把这个情况立刻就向刘知县汇报。
刘知县认为这个孩子与徐荣非亲非故,不应该由他来送饭啊?况且还是打听案情,觉得其中必有缘故,便命令亲信火速将那个孩子带到后衙问话。这个孩子被带来后衙,看着也就是六七岁的年纪。
刘知县以糖果招待这孩子,然后询问是谁要他送饭和打探案情。这俗话说“童言无欺。”孩子哪里知道什么隐瞒?
便直接说:“我今天中午在东街玩耍,看到有两个叔叔在酒店吃酒,他们向我招手让我到他们身边来,我就过去了。其中有一个叔叔给了我一钱银子,要我买果子吃。另外一个叔叔给我一包饭食,让我给一个名叫徐荣的犯人送去,然后让我问狱卒一句话,就是徐荣今天是否招认了?再让我把回话带回去,并嘱咐我这事谁也不能告诉。至于徐荣是谁,我也不认识。”
刘知县点点头说:“好孩子,本官相信你所讲的都是实话,你能够带领公差去找那两个叔叔吗?这里有二两银子给你,能够买好多好多的果子。”小孩很爽快地答应了,刘知县便派四名公差跟随小孩前往酒店。
伍
那两个人还在酒店等候消息,却没想到这小孩把公差带来了!如何跑得掉?只好束手就擒,被公差押往县衙。呼~~刘知县苦苦寻找的案犯终于有了眉目,也算松了口气,所以当即开堂审讯,得知这两人名叫姚升、姚礼,乃是亲兄弟。
然后突然发问:“你二人抢劫杀人,为什么还要连累他人替你们偿命?速速从实招来,免得本官大刑伺候!”只见姚升说:“小人兄弟二人乃是挑夫,一直靠给别人挑担为生,家道清贫,也还可以度日,不可能干那抢劫杀人之事啊。如今大老爷无缘无故地把我兄弟二人捉来审问,真是半天下雨——不知来头,简直是冤枉死了,空前绝后满天飞。”
见到兄弟二人不肯招认,刘知县便把那小孩叫来,让他把之前所讲的话再重复一遍,然后再问兄弟二人为什么要打探案情。
可即便如此,姚氏兄弟还是推三阻四,刘知县只好用了大刑,姚礼熬不住刑,便承认杀人是实,并且交代作案经过。原来啊,姚升、姚礼兄弟以挑担为生,每天累得要死还挣不了几个钱。
两人干的又是力气活,身上总是带着汗臭味儿,在人前经过时,时常会有人捂着口鼻躲开,还有一些人会说些难听的话。要是遭人白眼也就算了,有时遇到不讲理的还会遭到打骂。
一天,兄弟俩挑担行路,不小心碰了一个人,对方依仗人多势众开口便骂:“臭苦力!瞎了眼了!还不快滚!小心挨打。”哥哥姚升因为气不过,上前与对方理论,结果被对方群起殴打,在家歇了好几天。
这当挑夫啊,累不说还让人看不起,挣不到钱,连个媳妇都娶不上。兄弟俩挨打之后自怨自艾,觉得就是因为没有钱,才会受人欺辱,所以商议如何发财。
他们认为做买卖可以挣到钱,可是要做买卖必须要有本钱啊!而这本钱从何而来呢?兄弟二人想到龙山村的富户沈仁,这沈仁是他们的发小!心想念及旧情应该会帮这个忙,于是便来到龙山村向沈仁借钱。
他们把自己要做的生意情况讲明,说:先将这里的干果运到苏州,销路一定很好,然后再从苏州采买丝绸运回来卖,一定能够赚到大钱。只是现在缺少本钱,希望能够借一些本钱,并且声明将来要是赚到钱,就连本带利一并归还。
沈仁嘛,是个土财主,靠收地租房租为生,多年来收入稳定,也不用担风险,对于贩运之事并不关心、
而且听说长途贩卖的风险很大,平日听人闲谈啊,不是某处某客商被人打劫了,就是某处某客商被人杀死了,要不就是客商贩运物品销售不出去倾家荡产,所以从来不想这事,怕弄不好来一个人财两空。
那既然看不上贩运买卖,也就不愿意借钱,更怕这兄弟俩携带本钱远走高飞,那到时候就是血本无回,所以便借故推托不借。
陸
姚氏兄弟碰了一鼻子灰只好告辞回家,埋怨沈仁不念旧情,因而心生愤恨,所以总想实施报复。姚升打探到沈仁的儿子沈时彦常常到外面的村庄去讨债,兄弟俩就想路上打劫,可又因为路上人多不好下手,所以也就作罢了。
可这一次,也可能是天赐他们良机,沈时彦前去讨债,那欠户好酒好菜招待,结果沈时彦喝得醉醺醺地回家,走到龙山的半山亭,便醉卧在亭子里的石凳上昏睡不醒。
到了黄昏时分,姚氏兄弟挑担路过半山亭,看到沈时彦醉卧在那里,想到沈仁不顾旧交,不肯借钱给他们,其怨恨直透头顶。姚礼心想:“如今我们把他儿子杀了,让他绝后!看他留下那么多的钱财给谁!”
于是,姚礼从腰间抽出板斧,上前就劈,直中头颅,沈时彦就这样毫无知觉地命丧黄泉了。之后,兄弟二人搜身,发现沈时彦身上有刚收回来的租银17两,就席卷而去。
刚开始的时候,兄弟俩还提心吊胆,唯恐事情败露,所以不敢露财,打算等风声过去了,以这些银子做买卖。后来听说徐荣被沈仁告到县衙,邻里们都作证是徐荣杀人,兄弟俩暗自庆幸。
可因为没有确认徐荣是否承认罪行,更不知道县太爷是如何判决的,所以兄弟俩总是有些放心不下,便来到县衙附近打听。可接连几天,总见县太爷提审徐荣,却打听不出什么消息。
兄弟俩想找狱卒打探,又怕暴露身份,所以想到找这个孩子替他们入狱打探,却不想这个孩子把公差引来了。
柒
案情大白,刘知县火速派人前往姚氏兄弟住所,彻底搜查凶器及赃银。果然找到了行凶的板斧,经仵作检验,板斧宽窄与死者伤痕吻合,而板斧也有血腥之气,确认是凶器无疑。
之后也搜到赃银16两,召集欠户前来识认银两记号,也确认是他们所交的租银,也就算是证据确凿了。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谋杀人》条规定:谋杀人因而得财者,同强盗,不分首从,皆斩。
因此刘知县将姚氏兄弟拟为斩刑,申报各级上司核准,然后予以执行。按照《大明律·刑律·贼盗·强盜》条例规定:强盗得财,只能够追回正赃给主,如今17两赃银仅剩余16两,再变卖姚氏兄弟的财产予以补足,应该将17两银子给还沈仁。
问题是沈仁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诬告了徐荣,使其身陷大狱,饱受酷刑,按照《大明律·刑律·诉讼·诬告》条规定:诬告人死罪未决者,应该是杖一百、流三千里。
沈仁的罪责很重,不过他不明真相,而儿子确实是被人杀死,算是事出有因,所以予以薄惩,从赃银之中分出10两给徐荣,然后将徐荣释放回家。
这个案件如果找不到新的线索,徐荣可能永远也脱不了干系。按照当时的司法制度,案件不告破,嫌疑人就要被一直关押下去,徐荣有可能会因此命丧监狱。
姚家兄弟从被人歧视的苦娃子,转瞬之间成为凶恶的杀人犯,不仅让人痛恨,也让人痛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想发财致富,就应该正大光明去努力,而不是挖空心思去害人,害人者迟早要受到惩罚的。
希望人们能够记住,采取非法手段获得利益,只会使自己的命运变得更加悲惨。
这正是:
善恶到头终有报,
人间正道是沧桑。
呜呼哀哉~~
空前绝后满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