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10日夜间,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刁爱青因此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
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阿姨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码放整齐煮熟的肉片,阿姨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袋子仔细清洗,期间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肉片当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闹市区)和龙王山(郊区)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在当时来说,碎尸案其实并不罕见。但让经验丰富的南京警方震惊的是,这次的碎尸却堪称建国以后绝无仅有的第一起。受害者尸体在煮熟后,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更可怕的是,切割刀工十分精细,肉片码放非常整齐。虽然已经过去20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仍然对此记忆深刻。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几天后同宿舍女生从《南京日报》中看到了认尸广告,广告中所描写的衣物特征和习爱青十分相似。几位同学与校方结伴去了认尸地点。死者确认为习爱青,头部被煮成红色,十分整齐的切了下来。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回忆,她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刁爱青是一个从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亦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
侦破此案时,专案组发动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均会被逐一进行排查。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由于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际并不广泛,而且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这给警方的调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南大校内正式贴出被害女生的照片。所有学生均被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希望市民提供线索。但限定破案的日期已过,案子仍旧毫无进展。
这个案子重新回到公众视野已经是12年后的2008年,6月19日,21:49分。
在国内著名论坛天涯社区中出现了一篇署名“黑弥撒”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极其缜密的语言对凶手的样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动机甚至是心理活动等进行了大篇幅的叙述。
以下为黑弥撒的原话: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
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
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
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
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
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
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
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
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原帖地址:“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同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原文的用词、某些语言细节和写作历程进行分析,强烈暗示黑弥撒与案情有关。
以下为“很多的”分析与猜测。
1、从文本分析,楼猪的文章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措辞沉稳、冷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帖”不一样,文本极为工整,标点符号的使用非常严谨。比如引号、分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一般的网络文章都是毫不在意的。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
2、我们注意到,楼猪的文章注重细节,比如对于地名的列举、对于音乐类型的列举,以及对于“凶手”形象的描述。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细致、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
3、显而易见,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楼猪的文章是“事实”,尽管如此,楼猪却依然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测”。以弗洛伊德主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楼猪在潜意识当中希望有一种强烈的“隐瞒真实身份”的欲望。
4、非常引人注意,楼猪对于“凶手”的人格描述,完全是正面的。
5、楼猪在文章后半段对于“凶手”的心理分析,采用了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童年经验理论。
6、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因为提供信息对他本人是无害的,成本很低。而事实是,楼猪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综合本小节的“整体分析”思路,楼猪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做出的这一表述,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在“完美犯罪”的成功实现中,楼猪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峰体验。
7、一般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所提出的“可能”必然是多样化的,因此才需要“排查”。但是从楼猪的陈述中,我们发现,楼猪完全没有“可能性多样化”的倾向。虽然他一直强调是“猜测”,但这种猜测却始终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姿态呈现出来。暗示出楼猪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高度的自信。
8、楼猪ID为中文“黑弥撒”。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多有撒旦崇拜。这与楼猪在之前音乐分析中的“死亡”、“哥特”相契合,说明之前关于楼猪正可能正是文章中所谓“CD媒介说”的凶手,亦暗示出楼猪人格上的某种倾向……
9、ID注册时间为“2006-8-1322:14:00”,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上线时间为“2008-6-1921:51:00”,在长达两年左后的时间里,该ID上站73次,发帖4篇,回复12次,“潜水员”倾向明显。
10、ID上线IP地址及其活跃时间分析。“很多的”的帖子在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第一页五分之一处。发帖时间为14点12分。
之后,有网友分析发贴ID及帖子内容,认为“很多的”和“黑弥撒”实际是同一个人,且认为二人都有军方背景,可能是高干子弟。发贴的动机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
警方得知后,对“黑弥撒”进行了调查。
黑弥撒今年26岁,南京人,学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之所以网名叫“黑弥撒”,是因为BlackMass(黑弥撒)是他喜欢的一张重金属音乐。
黑弥撒说:“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
2009年1月14日,在天涯的帖子“大家用勇气揭露自己的阴暗面吗”中,有ID名为“WACT666”的用户在16点21分54秒发表了一篇令人毛骨悚然的帖子:
先说说我自己,我外貌很普通,基本是在人群中没人会注意,我内心不甘平凡却又不想被人关注,呵呵。在自己内心的定位,我认为我是一名艺术家,不过我的作品只为自己而作,只有我自己欣赏。
那一年,我记得足足有1033刀,我使坏了两把剃骨刀,才完成我最满意的作品,看着眼前这完美的作品,我跪着哭了好久好久,这么美的东西却只能一个人欣赏,美丽只有一霎那,我毁了她,因为我相信没有永恒的美丽。
现在,我才发现最美的作品就是我本身,每天看着我那泡在福尔马林里强壮的左手臂,那感觉,就像一个饥渴的人在饮着甘露一般。同事都以为我是出了车祸,其实是我自己用2mm的麻药,一把1.5*3.5cm的手术刀自己完成的,我的梦想就是早晚有一天我会变成那最美的作品,被万人敬仰。
说得不好,不过我已经有足足一个月没有和别人沟通了。
原帖地址:天涯杂谈“大家有勇气揭露自己的阴暗面吗?”
追踪该ID的过往发言,发现此人在刁爱青的另一篇帖子中写道: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原帖暂时未找到,可能已删除,网上查询不到WACT666的信息。
据网友以及国外媒体的推断,此案警方在1996年已经锁定嫌疑人,但因涉及南京军区高层,被迫放弃调查,这也是2008年此案的相关网文被迅速和谐的原因。
但此传言除自称知情的校友的证言外,并无确凿证据。
2011年10月20日。在百度“南京碎尸案”贴吧内,有ID为padrino87201发帖称:
知道真相的朋友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我既然敢这么问,就说明我有实力和手段能迫使凶手露面。希望各位不要猜测我的身份,背景。我只能说,如果凶手真的是军区高干子弟,我也有能力让他曝光在大众之下。除非他现在是军委之一,那我没辙。
有网友向其提供线索:江苏省某厅长,祖籍浙江。96年南京鼓楼分局ju长。孙wen德。
2011年12月5日,或许经过调查的padrino87201发帖表示了无可奈何:
这是我最后一次发帖。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我想保持沉默。我所说的每句话,以及网络上每位网友针对南大案说的每句话,将来都有据可查,我只能说到这个程度了。多了我不能够再说了。适可而止也到此为止。发帖以后,好多朋友都在加我。我有我的原因。也多谢一个网友,从我发帖最初就一直支持我,相信我,我很感激。我最后能告诉大家的就是:我尽力了,我也按照某位网友给我的提示去接触了解了。虽然我不怕什么和谐不和谐的,但是自从10几天前,我觉得还是走好自己的路,过好自己的生活。
群众的力量很渺小,但是也很强大。看到很多网友前赴后继的发帖推理,我很理解,也很沮丧。更有很多朋友是因为好奇心,想从我这里了解一些事情。我对此很无奈。我不是为了满足诸位的好奇心而发帖的。但是这件事情超出我的想象了。我也不能多说了。
最后,大家的推测很好,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说话。朱令的案子到现在都没破,我就问一句:南京JC和北京JC怎么比?大家也不要顶这个贴了,也不要再回复什么了。虽然我年纪比很多网友都小,但是不代表我见过的,听过的比你们少。最后,辜负大家的希望了,我尽力了。我也了解到了很多。
XX网友知道之后,曾经奉劝我,沉默吧,不要再发帖或者接触任何网友了。我沉默了,这是最后一次回复,大家都要为了各自的生活而努力,我也一样,我也是一个百姓。中国14亿人口,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希望大家忘记我,如果质疑我,那我甘心受骂,因为我没能实现最初承诺的目标。
希望诸位,一切安好,平安健康才是福。
原帖地址:“谁能跟我谈谈真实情况,我有办法让凶手公之于众”除以上所说,仍旧有许多网友在不断猜测与推断,但从1996年1月19日至今,此案仍未侦破。 网络上的纷扰对被害者的父亲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孤身骑着车子行在乡间小路时,他总会习惯性地回头看看后座,这才发现早已没了女儿。
原本性格开朗的母亲变得寡言少语,在柴油机配件厂机械地重复着手中活计的时候,她会想起来与女儿的一次对话。
“爱青,你的耳朵后边怎么也有一颗痣?”
“以后失踪了,你好找我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