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怎样继承?
独生子女能100%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意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
哪个监护人优先?
……
今天先锋君邀请到
福州市公证处
右滑查看嘉宾阵容
▲ 福州市公证处副主任:陈协心
▲ 市公证处一级公证员:谢岚英
▲ 市公证处窗口负责人:陈凤敏
做客先锋944《政风行风热线》
为你解答公证方面的热点问题
辟谣!!!
最近一篇热文《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在网上热传。不少老人听说后,都惊慌得六神无主,自己辛苦一辈子,拼出来的房产竟然不能完全留给亲爱的子女!这可如何是好呀?独生子女,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真是如此吗?
问:4月1日马上就到了,“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这是新政策?是真的要实行了吗?
答:我国继承法是1985年颁布的,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将遗产只遗留给小丽。那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父母还健在,他的父母是有继承权。所以,小丽的父亲去世时,她奶奶还在,那么她奶奶是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如果她奶奶在世时,没有对其父亲的遗产表示放弃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她奶奶生前应继承其父亲的遗产的权利就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发生的转继承。这种情况下,小丽的伯父、姑姑是有权继承到小丽父亲的遗产。
· 继承公证 ·
问:自己是独生子女,父母过世后留下一套房产,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先于父母死亡。我现在想要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否真的如新闻所说独生子女无法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找我父母的兄弟姐妹呢?
答: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先于你父母去世了,你父母的遗产与你父母的兄弟姐妹是没有关系了,你只要能够证明你是你父母的独生子女,而且他们确实均先于你父母死亡,那你父母遗留的遗产就由你一个人继承。
问:我父亲名下有套拆迁安置房,是以前自建房拆迁安置的,我母亲在房屋拆迁之前就过世了。今年我父亲也过世了,房子只有我父亲的名字,我现在要办理继承公证,这套房子是我父亲的个人财产吗?和我母亲有关系吗?
答: 这套自建房如果是在你父母结婚后建的,属于你父亲和母亲夫妻共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使这套房产在你母亲死亡后才拆迁调换成新的房产,调换后的房产仍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你在办理这套房产的继承公证,被继承人是你的父亲和母亲。
问:拆迁安置房,没有办产权证,用拆迁合同协议作公证可以吗?
答:用拆迁协议办理遗嘱公证,是可以的。
问:拆迁房产,三兄弟和母亲共有产权,现在母亲去世了,要买卖房产,是不是要先做继承公证?
答:是的,要先办理母亲产权份额的继承公证。
· 遗嘱公证 ·
问:遗嘱公证的具体内容怎么写明?只写“本人所有财产都留给独生子女”,有法律效力吗?
答:公证遗嘱一般需要列明清楚所想要处分的房产信息,并要有相关的房产凭证。
问:父母在世要把房子留给儿子,怎么办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遗嘱公证,材料是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房产的凭证,以及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问:男女双方再婚前各自有未成年的孩子,再离婚后,继子是否有继承权?
答:继子女和继父母如果形成抚养关系,是有继承权的。
· 证据保存公证 ·
除了遗嘱公证,现在还有一种公证是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将会遇见的公证项目——证据保存公证。它已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必备方式,权益人覆盖面更广,保全对象更多,不单有对书证、物证保全方面,还表现在对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保全、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行为过程的保全等方面,确保诉讼时都能有案可查、有据可考。
在生活中,你是不是碰到过类似吴小姐这样的事情?
有位吴小姐,她的朋友通过微信向她借钱,于是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打到了朋友的卡里。因为是好朋友嘛,吴小姐也就没要求朋友写借条。一年后,吴小姐要求朋友还钱,没想到朋友不肯还钱,连电话也不接听。吴小姐只能通过微信的文字、语音和朋友交涉,但朋友就是赖着、拖着不还。生气的吴小姐想将朋友起诉到法院。
吴小姐该如何举证自己和朋友之间借钱的事实呢?
答:吴小姐可以通过办理保存证据公证,即保全她和朋友关于借钱的微信聊天内容,用以证明他们之间借钱的事实。
问:新房刚刚装修好,还未入住。但是楼上邻居的厕所漏水,水都渗透到他家里,导致他刚刚装好的衣柜都潮湿了。他和邻居沟通了好几次都无法协商好赔偿事宜,他想向法院起诉,但是担心诉讼时间较长,如果衣柜没有及时修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他想问他怎么保存他家衣柜现在的损害程度呢?
答:可以申请办理保全现状的公证,即保全你家衣柜的现状,固定住衣柜受到损害的证据。之后即使你先修理了衣柜,也不影响你向法院提起诉讼。
· 意定监护公证 ·
问:老人可以在市公证处办理意定协议公证。那么什么是意定监护?
答:2015年4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首次提出了意定监护制度。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总则》第33条的规定标志着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地保障了成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留守老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能够有所养、有所依。我们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都有哪些人可以担任意定监护人?
答:按照《民法总则》第33条的规定,意定监护人除了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之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受托担任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监护关系不再被血缘束缚。委任人近亲属、非近亲属、信任的同事、多年朋友、街坊邻里、甚至护工、教友都可以成为意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医疗机构、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也都可以成为意定监护的未来监护人。
问:意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哪个监护人优先?
答:意定监护人的监护资格顺位是优于高于法定监护人的,它是超越法定监护的。所以,意定监护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委托人可以在自己神志清楚的情况下,来指定自己可以信任的、可以托付的人或组织作为他将来失能失智的情况下,也就是我们通俗所说的,糊涂的情况下,监护人可以按照他自己意愿来安排、照料自己的生活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养老院、选择医院机构等,以保证自己在世期间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人格尊严、财产安全。
问:我若委任了某个人做监护人,死亡后是不是财产一定要给他吗?
答:监护是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法法律制度。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监护人应当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意定监护协议中不能有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分配安排的条款,只能是委托监护人处理其自身的事务,如财产的管理、养老的照顾、死后安葬等事宜。
委任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有遗嘱(遗赠)的,还是先按遗嘱(遗赠)执行。委任人如果生前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没有立有遗嘱(遗赠)的,其遗留的遗产是按法定继承办理。所以委任人不一定要将财产遗留给监护人,但双方可以在意定监护协议中约定,如果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可以获取一定的报酬。委托人如果要将财产遗留给监护人还应当别立遗嘱(赠),否则非法定继承人的监护人是不可以得到其遗产的。
办事儿更便捷啦!!
问:随着放管服改革制度深入推广,市公证处办证效率越来越高效、便捷。都有哪些变化呢?
答:1、缩短时限;自2018年5月以来,全面缩短公证事项办证时限,除继承权公证外,其它公证事项的办证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公证日,继承权公证缩短为7个公证日。
2、精简材料:自2018年12月以来,就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复印材料,同时也减少复印材料的提供。
问:开通的下沉社区受理平台,包括哪些公证事项?哪些社区可以办理相关业务?
答:我处共有11个可以在下沉社区平台统一受理,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结婚公证、结婚证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证公证、学历公证、毕业证书公证、学位证书公证、中国护照公证。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打造社区综合受理平台。首批在鼓楼军门社区、庆城社区等布设政务服务综合受理自助终端机,推动23个部门、94个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社区综合平台受理,把服务的门开在群众家门口。
你也有类似的问题?
快给我们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