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是古代对从事直接处决犯人这类人的一种称呼。通俗来说,古代的刽子手就是专门从事砍头的人。古代迷信盛行,因此敢于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寥寥无几。甚至有这样一种说法,说是古代刽子手绝大多数都是相貌丑陋、形象差劲的人。
由于双手沾满了太多的鲜血,以至于刽子手绝大多数都是孤独终身,不可能有子嗣。之所以有人愿意冒着如此风险来从事刽子手这一职业,最主要的原因都是从事刽子手工资高。
古代刽子手砍掉一个人的头颅给多少钱,我们难以得知,但晚清刽子手杀一个人能得到4块银元。这个收入在当时是绝对的高工资,要知道当时普通人一个月赚到半块银元都是一个问题。比如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檀香刑》介绍的老刽子手赵老甲,他金盆洗手后,一跃成为了家乡的首富。
但是,刽子手的工资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赚到。古代对死囚的斩首,往往只会在秋季进行,只有遇到“斩立决”才会马上被处决。人们印象中,刽子手一刀下去砍掉犯人首级,简单无比,其实不然。
刽子手是要拜师的,师父会告诉砍头的诀窍,以及捞钱的方式。拜师目的之一就是索贿赂,同样一个人,刽子手可以让你一瞬间死掉,也可以一刀下去慢慢把脑袋割下来,一切都掌握在刽子手手中。
因此,有条件的死囚亲人,都会通过贿赂刽子手,给犯人一个速死。资料显示,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惩治盗匪法》,里面规定“死刑需用枪击毙”。此后,死刑使用枪毙成为了处决犯人的主要方式。
邓海山被视为清朝最后一位刽子手,他当时供职于湖南长沙县公署。有这样一篇报道,说的是“历年以来,经(邓海山)之手斩杀之盗犯,不下二三百名。”每次斩掉一名犯人后,邓海山都能领到至少四块银元。
每当领到工资后,邓海山都和公署警备队队员一起喝酒吃肉,用自己的高薪水养了一群狐朋狗友。然而,当邓海山请求加入善堂(一种慈善机构),却没人支持他,理由是“杀人数百,无入善之资格。”
事实上,邓海山早就应该收手,他的师父曾告诉他,“杀人九十九,到时要收手”,可惜邓海山没能听进去。据说,邓海山最终至少砍了300名犯人的首级。双手沾满了太多的鲜血,又无法加入善堂,最终落了个悲惨下场,无儿无女孤独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