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行业最热的话题,是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TheJournaloftheAmericanMedicalAssociation,JAMA)上发表的一篇研究文献:《最大程度使用防晒霜对血浆内防晒活性成分浓度的影响:一项随机临床试验》。实验中4组志愿者分别使用4种防晒霜,并在7天内被多次抽血检查,以确认有多少防晒成分被吸收进血液了。
图|JAMA官网截图
这原本是一项初步的、离公众比较远的科学研究,更多对医学界、化妆品界有意义。但当它忽然被拉到大众媒体和消费者面前,就容易被粗暴地理解为“防晒霜有害”,而望文生义往往是谣言的开始。
太长不看版
这项实验的意义是积极的;
实验本身是初步的,并不能说明防晒剂有害、有毒;
实验条件非常极端,估计每个人在4天内用掉一斤防晒;
部分不负责任的媒体误读或夸大了实验的结论,造成了恐慌;
防晒的收益大于风险,而且防晒不局限于使用防晒霜。
实验的意义在哪?
除了物理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化学防晒剂确实缺乏足够的临床安全证据。因此从推动安全性研究来说,FDA主导的这件事情,是有很大积极意义的。
研究的背景是这样的:
FDA要求防晒霜作为OTC管理,所以防晒剂得同时有严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然而被批准的成分多年以来一直未更新,就那16个颠来倒去[6]——而欧盟、日本、中国等地,有二十几个防晒成分可用[7]。欧盟对防晒霜也是以OTC管理,但是修订更加及时,也更具有开放性;日本则分得更细,直接划分出了“医药部外品”这个类目,而且更新得很勤。因此在这么多年间,新防晒成分不断涌现,而美国一直只能用老几样,比如阿伏苯宗、奥克立林,或者滞后别人十几年才用上“新”成分。
美国化学学会2015年曾发文吐槽:都已经过了十年了,FDA还是不批准新防晒剂!
厂商不是不提供我FDA要的安全数据么?好,你是在逼我自己做![2]于是,就有了这篇文章。
第一波被研究的防晒剂包括阿伏苯宗(Avobenzone),二苯酮-3(Oxybenzone),奥克立林(Octocrylene)和依莰舒(Ecamsule,即麦色滤SX)。这4种防晒剂都算是应用非常广泛的有效成分。阿伏苯宗,是为数不多的UVA1化学防晒剂(尤其是FDA直到现在也没批准类似天来施这样的广谱防晒剂,美国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奥克立林是UVB防晒剂,同时可以稳定阿伏苯宗。麦色滤SX是欧莱雅的专利成分,UVA2的防晒剂。
其中真正应该被我们留意的是二苯酮-3,这个成分虽然对紫外线的覆盖比较广(UVA2和UVB),但因为有引起光诱导不良反应的风险,FDA是要求含有该成分的产品必须进行标注的。之前也有过一些学术研究,称二苯酮-3可能对发育有影响;它可能会造成珊瑚白化[1],因此某些海岛国家禁止浮潜时使用含二苯酮-3的防晒霜。
UVA1:340-400nm;UVA2:320-340nm;UVB:290-320nm丨Gibson,2008
婴儿和儿童,由于皮肤娇嫩、皮肤表面积相对较大,而且正处于成长发育关键期,所用的防晒产品也得比成人的更安全。
可以说,FDA这项实验,对于推进防晒剂的安全性研究是有意义的,但它的出发目的绝不是要否认这几大成分。从目前的实验结果来说,也无法证明它们就真的对身体有害。FDA这样解释:一种成分会被皮肤吸收、会进入身体,并不意味着这种成分不安全(Thefactthataningredientisabsorbedthroughtheskinandintothebodydoesnotmeantheingredientisunsafe)。[4]
第二波的研究会扩大场景,同时增加好几个防晒剂。[1]后续论文出来后,也希望大家能冷静地审视一项科研成果,不需要捕风捉影、过于焦虑。
分析下研究中的“槽点”
说完研究的正面意义,该坦然地说说研究的“槽点”了,也就是研究的局限性。
1
极端
原论文说得很清楚,实验是在极端条件下进行的。我们来看一下,“极端”条件与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的“正常”情况,究竟有多大的偏差。
1)用量极端
①全身75%的面积都涂抹。受试者穿着泳装,把裸露的地方全部都抹上。这基本上是做人体模具的玩法。正常人只有去海边才会这样操作,而且不是每个人都会严格这样操作。脸部约占全身面积的3%,双手是5%,可见75%是很大的。
②严格按照2毫克/平方厘米的标准涂抹。这的确是防晒霜涂抹推荐用量,但一般人只能用到这个量的1/2,甚至1/6。[3]
(换成正常的)仅仅是脸(3%体表面积),就差不多要使用这么多防晒霜丨果壳拍摄
2)频次极端
每天涂抹4次。或许你觉得4次其实不算多,正常防晒霜还建议每两小时补一次呢。但是你结合上一条极端来想,抹成一个人体模具,这样的事情一天要做4次!
3)持续时间极端
上面这样的事情连续干4天!按照一个正常体型的成年人,这4天在他身上抹了差不多一斤(甚至更多)的防晒霜。如果一瓶防晒商品30g,这4天用光了十六七瓶防晒……好多人一年都用不完这个量吧。
4)试验环境极端
你能想象吗,这个防晒霜试验是在一个没有阳光的封闭房间里完成的。7天时间,试验者见不到阳光,却要连续4天每天涂出4个=16个人体模具,还要被抽30管血……(给再多钱我也不去。)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对于文章标题里的“最大程度”有了深刻的理解?他们真的是玩儿命的最!大!程!度!
2
如何判定“毒性”?
1)FDA并无定论
首先,注意,“有害”“毒性”,其实都是媒体说的,实验论文真的没给出这个结论,JAMA的编辑点评也没说;FDA倒是痛快在官网上说了:在还没有任何后续实验的情况下,我们也不知道吸收这么多到底安不安全。[1][2][4]
2)“毒性”的判定
文章中有一个阈值,0.5纳克/毫升。血液里如果检测到的物质含量超过这个浓度,就判定为“不安全”。然而,这并不是化妆品标准,而是经由FDA食品包装监管标准换算而来。在没有化妆品涂抹标准之前,食品标准只能用作参考。
FDA尚未有明确的针对外用化妆品的类似标准|Pexels
在FDA那里,血浆中浓度0.5纳克/毫升是这样一个阈值:任何未知化合物如果不超过这个浓度,就认为致癌风险不超过10万分之一[1];浓度超过了,就需要另行实验去验证它的致癌风险、生殖风险等等。所以FDA说,(没有后续实验)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4种防晒剂对人有害没害[4]。
3)如何界定“毒性”
“致癌风险”,不是一招毙命,何况还有待验证。你知道吸烟的致癌风险有多大吗?你根本不需要7天被关在没有阳光的封闭空间里造16个人体模具出来,只要在二手烟房间里呆一阵子,风险估计就比这个高了。
防晒的风险与收益
不防晒的风险,短期内是晒伤、晒黑、长色斑;长期来看,会导致光老化,还会加重青春痘、皮肤干燥粗糙等问题。最厉害的是,紫外线会增高多种皮肤癌风险(中国人皮肤癌的几率没有白人高,但也不算低,香港地区每10万人中有14.5人患非黑素瘤。[5])所以“防晒”这件事,收益可能很大。
防晒,并不是一定要用防晒霜。防晒有ABC原则,日常生活中是由易到难:
Avoid:避开阳光,不在中午出门,走在阴凉处;
Block:用衣物、帽子、墨镜、阳伞等挡住阳光;
Cream:正确地使用防晒霜。
但的确防晒霜有不可取代的优势:方便,隐形,不闷热。而且,3种方法可互为补充,提供无死角的保护。
目前来看,除了之前就发现的某些缺点,比如不稳定、容易引起过敏、容易染黄衣服、对环境有压力之外,FDA的新研究并没有确切地给出4种传统防晒剂的危害,风险应当还是小于收益的。因此建议大家,日常生活中不需要恐慌,该用防晒霜可以正常地用,最好能和其他防晒手段结合起来。
例如脸基尼遮挡不了的地方就要用防晒霜“补救”一下|视频截图
如果FDA将来真的证明它们有问题——至少从这个实验来看,停止使用后防晒剂在血浆中的浓度都下降了,可以被人体清除;而令人无奈的是,活在这个世界上,谁都逃不了不自觉地接触到奇怪的化学成分,连南极企鹅体内都有DEET呢。
作者的话:
我个人无责任推测,这事情背后的原因,是因为FDA对于防晒剂研究的推进过于陈腐了;在欧盟和日本都积极推动新成分研发、批准上市的今天,美国化妆品行业早就诟病还端着爷爷辈标准的FDA。
现在美国的状况是,抱着几乎过时的老旧成分一直在用,眼热别家更有效更安全的新防晒成分。这次研究也体现出来,老成分未必更安全,新成分可能更有优势(最老的阿伏苯宗和最新的麦色滤XL,在防晒霜中浓度一样时,后者在血浆中浓度更低,说明它更不容易被吸收)。
因此今天这一举动,我更相信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