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男,昆明著名恶霸。
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
家庭背景深厚,其母亲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继父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妇女、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数罪并罚,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令人感到诡异的是,被判死刑的孙小果又被改判死缓,又于2001年9月份改判为18年零6个月,多次减刑后,居然在2012年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孙小果迅速“东山再起”,成为昆明多家夜店股东。
1998年1月9日的《南方周末》曾在头版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全方位揭露了孙小果在昆明“令人发指的暴行”。
孙小果的案例,还曾被最高检官员作为典型写进了1999年的《中国法律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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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孙小果有一项“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发明专利,此发明专利助其减刑。
目前,此项专利为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状态。
该专利说明书称,城市里下水道窨井盖被大量恶意偷盗,此发明能“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偷盗行为”。
5月10日,昆明某专利事务所负责人何某向记者证实,当年前往专利事务所送来此项专利的相关材料的,是孙小果的母亲。
偷井盖的人都被抓进去了,发明井盖申请专利的人,却从监狱里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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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杀破狼》里有一句经典台词:
“这里晚上12点以后,我说了算。”
艺术源于生活,现实影射电影。
昆明当时也流传一个说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昆明市民对孙小果的称呼就是“恶霸”。
当年采访时,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
很多此前悬而未决的案子都与孙小果直接相关,打架闹事更是不计其数。
恶霸孙小果“霸”到什么程度呢?
他和他下面的小弟出去玩,在昆明的各大娱乐场所尽情消费,非但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
成年人都知道的常识,通常来说娱乐场所都有点黑白两道的背景,一般的消费者是不敢轻易在场子里闹事的,孙小果去消费非但不给钱,还能让娱乐城的老板倒赔,这么“牛逼”的人物,已经直逼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的“赵瑞龙”了......
昆明市公安局当时的领导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办案过程中受到的阻力太大,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于是主动联系媒体记者前去采访,希望借助舆论的力量来推动案件查办孙小果。
公安局的领导,办一个强奸犯,还需要借助媒体,希望通过舆论的力量来查处孙小果。
公检法系统里面办个案子,也要靠“舆情热议”。
让人忍不住问一句:孙小果的家庭背景,究竟有多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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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原本尚在服刑的孙小果就已经开始在大街上“潇洒游荡”了,商业活动也开始运作了。
改头换面,孙小果改名“李林宸”,死刑犯变成了M2酒吧的“大李总”。
到了2016年前后,孙小果没再继续使用“李林宸”这个名字,重新使用了本名,在银合集团旗下多家公司担任股东。
1997年,孙小果曾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情节。
1997年11月7日法院一审查明,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
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孙小果变形记:强奸案死囚、狱中“发明家”和夜场“大李总”.澎湃新闻
死刑犯的“传奇”人生,堪称魔幻。
孙小果事件,不仅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是在挑战道德的底线。
目前,昆明公安局正在侦办孙小果专案。
插一句,1998年春节,为了办理孙小果案,整个昆明市政法系统都忙成一团,办案民警只休息了大年初一这一天。
如同20年前的当地公安局领导的希冀一样,希望这一次,舆情热议,让孙小果事件再借助一次媒体的力量,也上一次热搜,让案件的审判在群众的监督下公开公正的进行。
这一次,看看孙小果还有什么“扭转乾坤”的高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