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昆明日报》的一则报道,浮现了一位熟悉的陌生人。
该报道称:昆明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提到“孙小果”三个字,很多人虎躯一震。
这听来卡哇伊的名字,却套在一位“黑老大”身上。20多年前昆明那个全国轰动的大案里,有个恶霸也叫孙小果。
同地同名同姓同是黑道中人,哪有这么巧的事?
从多处权威信源确认:两个孙小果正是同一人。
只是,那个孙小果不是已经伏法了么?
1998年2月,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孙小果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他怎么活了?
“孙小果”案当年之所以轰动全国,首先是令人发指。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感慨:"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
更重要的是,孙小果不是初犯,而他之前的种种罪行——轮奸、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均未受到惩罚。
《南方周末》1998年报道《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披露:
1997年7月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发生后,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警方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经查案卷得知,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2年。
你没看错,如此恶行累累,只判了2年。因未满18周岁,孙小果变成了从犯,成为五个轮奸犯中判刑最轻的一个。
而事实上,据武警学校的档案记载,孙小果出生于1975年,案发时已经19岁了。但在检方起诉书中,孙小果的出生日期“变”成了1977年。
然而,就算这两年有期徒刑,也不妨碍孙小果逍遥自在。他保外就医,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警方给孙小果母亲打电话,得知“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后,就不了了之了。
这就是狠人孙小果。一个能逾越监狱和警察的男人。
当时,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未成年”孙小果交“保护费”。
孙小果及其弟子去玩,不仅不给钱,还要钱。对娱乐场所的小姐,“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凭什么他如此嚣张?
当年报道透露,孙小果母亲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时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而所有相关报道,均没有提及孙小果的生父。
犯罪狂孙小果,没有最恶,只有更恶。仅1997一年,就干了一堆坏事。
1997年4月,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
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现场奸污了一位女青年。
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奸污一名女学生。
1997年7月逍遥法外“去外婆家”的孙小果,四个月后,再次残忍伤害两名少女。
警方调查称: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6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脸上。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1997年11月10日凌晨,警方在月光城迪斯科舞厅抓获孙小果。讽刺的是,他当时开的车,正是其继父的警用车。
正义貌似要来了。
1998年,《南方周末》的道引发轰动,中央多位领导批示,要求严惩不贷;1998年2月,孙小果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年年底,《南方周末》的新年献词是《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江艺平主编在献词里,这样充满欣慰地写道:
告别一九九八,回访我们报道过的新闻,作恶多端的孙小果终于被一审判处死刑,身心俱疲的改革者董阳终于在他乡找到知音,而中国电信也终于开始降低消费者们抱怨已久的不合理收费……这就是世道人心。
是的,希望从来也不抛弃弱者。希望就是我们自己。
这是南周献词的名篇,可是江艺平应该很难想到:神通广大的孙小果,打了所有人的脸。
孙小果没死。
不仅没死,他连监狱都没蹲几年。
减刑可以理解,但首先减刑的前提是,有刑可减。孙小果当时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有高层领导多人批示,全国人民高度关注,公开报道二审依旧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怎么看都毫无减刑余地。
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本案在公众视线之外,被改判了。
经律师分析,如果孙小果上诉被驳回后又改判,“肯定是再审了”。启动再审的原因,可以是当事人的申诉,也可以是法院发现,或检察院抗诉。
既然连改判都可以做到,减刑更不在话下。
总之,2012年,孙小果“合理合法”的刑满释放了。
而且,尼玛令人吐血的是:“刑满释放”前,孙小果就已经不在监狱了。
2010年前后,跟踪报道此案的南方周末记者,在昆明见到了孙小果,并且,能确认的是,孙小果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进行商业活动。
当年被他伤害的少女张苑,经过抢救才脱离危险,长达七八个小时的非人折磨,使她头部重伤,脑内淤血,右额叶挫裂,胸骨骨折,手臂烧伤,乳房刺穿,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双腿依旧无法正常行走,记忆失常,语言逻辑不清,写字异常费力。
当年的报道中,有这样一个触动人心的细节:
老实巴交的父亲望着女儿,悲愤交加。他首先想到的还不是告状,而是寸步不离地守着女儿,怕她再受伤害。因为,他听说那伙人太厉害了,连公安都拿他们没有办法。他是一个下岗职工,每月只有两三百元的收入,既无权,也无钱,他生命中所拥有的,只有这一个遍体鳞伤的女儿。一个多月来,他几乎没有离开医院一步。
我不知道,此后他们是怎么过的。
而加害者孙小果早就“重出江湖”,再次成为昆明上层的大人物。
天眼查显示,2019年的孙小果,已经成为了多家公司股东。
时至今日,孙小果本人的奇葩履历已经不重要了:
他到底是哪一年的,当年因为轮奸被判刑时,到底有没有年满18周岁?
作为服刑人员是如何“去四川外婆家”的?
他为什么被称为昆明夜场的地下皇帝、说一不二?
他是如何被改判以及减刑到14年的?
他又是如何在“刑满释放”前,就用化名进行商业活动?
他到底是何时出狱的?
这些问题如今远远没有一个问题重要:
这些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些魔幻事件背后,导演是谁?
他的母亲,他的继父本人,区区的某区公安分局领导,能有这种能量么?这是多么强大的一支保护伞?如来神掌,怕也莫过于此吧?
孙小果背后,是浓重阴霾之下的云南官场。这黑幕羞辱的,不只是当地官场,还有当年那个时代的正义。
天涯某网友戏言:他的生父一定是孙悟空!
看到这话我笑了,堂堂齐天大圣,只与权贵和妖魔鬼怪斗高低,怎会变成既得利益的高衙内式人物,欺负起底层百姓来?同样姓孙,差的岂止是个银河系?
犹记得,当年南方周末仗义执言,以调查报道的名义,顶受巨大压力将事情披露出来。
这篇报道出来的当日,在昆明公安机关担任要职的孙小果父母,即给南方周末打电话:“你一个南方周末的小记者算得了什么,我一月之内叫你进监狱!”
万幸的是,这次再次捕获孙小果的,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根据官方消息,扫黑办除了扫黑,还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但愿,这次的查处,最终能教孙小果这样的人渣伏法。也期愿其背后的保护伞被充分晾晒。
可悲的是,这保护伞神通广大,却不能给“自己人”孙小果一丝有益的阳光。他们只是种下一个恶徒,并将这恶徒不断送进罪恶的深渊。
孙小果的恶,是报应,更是对他们的嘲讽,是社会的警钟:不受控的权力,终究能“蠢”“坏”到何等地步?孙小果——请永远记得这朵恶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