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的后台保护伞真能成为不倒翁?
这些天,孙小果“死里逃生”一事,成为全国网民关注的焦点。
20年前,因强奸、轮奸、强制侮辱妇女等罪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在死刑判决生效之后还能得以改判,并因在狱中申报了发明专利而获得减刑,出狱后仍然改不掉“吃屎”的恶习,继续为非作歹,涉黑涉恶,再次曝光于公众视野。
于是,一系列问题来了:1992年入伍的孙小果,已经“混”成武警昆明某部的上等兵,并得以进入武警学校深造。1994年,在武警学校读书的孙小果伙同社会无业游民在街道上劫持两名女青年实施轮奸。结果,孙小果因系“未成年人”而得以轻判,且获得“监外执行”。武警学校档案记载,孙小果出生时间为1975年,案发时已19岁。而检方起诉时,孙小果的出生年月变成了1977年,于是因“未满18岁”而获得轻判。更可气的是,他仅仅在狱中呆了7个月,然后逍遥法外,继续干着为非作歹、伤天害理的事情。
等到他再次胡作非为案发引起警方注意时,办案民警这才惊奇地发现,本应在狱中服刑的孙小果,居然在社会上干起强奸妇女、无恶不作的勾当!正是这一系列稀奇古怪的事情,才使这个恶魔获得了“昆明恶霸”的诨名!
照理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判决,孙小果被送去“见阎王”,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罄竹难书的魔鬼,居然能够继续活了下来,并且活得有滋有味。
笔者注意到,昆明的一家报纸曾发表一篇名曰《掩盖不住的罪恶》的文章披露孙小果的罪行。殊不知,没过多久,该报又刊登一篇名叫《可怜天下父母亲心》的文章,为孙小果父母“洗地”。文章称,孙小果父母痛心疾首表明,他们对孩子历来严加管束、严格要求,但鉴于“目前社会风气太差”,孩子年纪轻,阅历浅,加之其他种种因素,孩子仅靠家庭教育,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父母之心,天下人之心,有谁会纵容、包庇、支持自己的孩子去作奸犯科呢?天底下哪位父母会让自己的孩子走入歧途,成为有负社会的罪人呢?文中说,作为执法者的父母,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并积极配合医院对被害人进行治疗。
看到这样的文章,笔者在想,报社是否受到来自某些方面的压力,才为孙小果父母刊登这样的“洗地”文章?
前不久,一场扫黑除恶风暴,再次把孙小果这个令昆明人几乎遗忘了的名字扫到公众的眼皮底下。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20年前被判死刑的孙小果,居然还没有死!
他不但没有死,而且还重操旧业,继续干着黑社会的勾当!
这着实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原来,孙小果不但没有死,出狱后还当着大老板,拥有两个身份证,两个身份证为两个不同的名字。到了他以为平安无事了之后,还大摇大摆地使用“孙小果”这个名字开公司,并在社会上继续嚣张跋扈,以至于再次涉黑被抓。
我在想,孙小果是不是这样认为,这个世界就是他们这些贪官污吏和黑社会通吃的天下了?以至于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胆大妄为!
孙小果原形败露之后,网友还刨出他获得减刑的原因:在狱中申报预防窨井盖被盗的发明专利而获得减刑。据媒体报道,其获得发明专利的资料为其母操办。
如果说,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局长的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申报这项发明专利,我们倒还不至于持疑惑态度。若要把此项发明安在孙小果头上,估计只有傻子才会相信。你想,一个打打杀杀、强奸妇女、无恶不作的魔鬼,怎么可能会去研究窨井盖被盗不被盗呢?除非他吃多了撑得难受!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1997年孙小果犯案被警方控制时,他开的警车,居然是其在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担任副局长的继父李乔忠的。
由于受孙小果案的影响,李乔忠被调离公安队伍。然而,李乔忠的职务并未受到影响,没过多久,他摇身一变,成了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局长,职务不降反升。只是,他的名字由“李乔忠”变为“李桥忠”!
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孙小果的母亲、继父能否完成这一系列操作?显然不能!
有媒体人士指出,孙小果案件背后,有一只巨大的手在对整个案件实施操控。
这只巨大的“手”,便是孙小果的生父——一位陈姓神秘人物。据说,孙小果本姓陈,又名“陈果”。一个长期为非作歹的“未成年人”,能够应征入伍,且很快成为上等兵,并进入武警学校深造,足见其后台在军方关系不一般;其因强奸罪被抓捕后,年龄能够更改,获得轻判,且很快出狱,说明其后台的大手能够“军地两用”;两级法院的死刑判决都能改判,说明这只大手很不得了。孙小果能够在狱中申报发明专利获得减刑,可见这只大手操控了司法、检察机关、法院等多个系统?厅级领导能否做到这些事情?答案是否定的!
这到底是一只什么样的大手呢?有媒体称,许多人提到这只大手时,往往三缄其口,讳莫如深。以至于20年前写过《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的南方周末前记者,在得知孙小果还活着时,吓得汗毛都倒竖起来。
无论这只大手有多么的牛逼,我们相信,面对扫黑除恶的疾风骤雨,这只大手迟早要败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迟早要变成一只秃手、烂手!这只手,迟早要被手铐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