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5月2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组长韩勇向云南省反馈督导情况。云南省委书记陈豪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出席会议,云南省长阮成发主持会议。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对云南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5月22日至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听取了云南省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韩勇向陈豪、阮成发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郭声琨同志讲话精神,要求云南省按照督导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督导组向云南省移交了《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报告》《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问题清单》《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责建议清单》。
韩勇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重大案件专案组组长,对重要案件亲自部署,听取汇报,坚决排除干扰阻力,为全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表率。结合地区实际增列4类专项斗争主攻重点,加大对重点案件、线索的督办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涉黑涉恶犯罪和涉嫌充当“保护伞”案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新坐标、新要求,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督导中发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政治站位方面,在州县层面,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将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部署和推进。依法严惩方面,有的地区和部门线索核查不深不透,案件查办进展缓慢,还没有形成高压态势,与中央部署要求有差距。综合治理方面,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把乱象治理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有的行业和领域还存在监管盲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空间和条件。深挖彻查方面,一些地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挖得不够深。组织建设方面,有的地区没有把基层组织建设与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从督导组受理的来信来电举报来看,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的监管还不到位。组织领导方面,有的地区对专项斗争的基础保障不足,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不深,组织领导不够得力。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韩勇提出了六条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二是进一步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效果,增强紧迫感,乘胜追击打好攻坚战、歼灭战。三是进一步加大行业乱象治理力度,从源头防止黑恶势力滋生。四是进一步在深挖彻查上取得突破,推动各地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六是进一步加强组织统筹,确保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陈豪表示,督导组反馈的督导意见,既充分肯定了云南省工作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整改。省委、省政府坚决带头承担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改成果,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强大攻势,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陈豪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把督导整改、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政治标尺,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督导整改。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动真碰硬追责问责,建章立制保障整改,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以督导整改为契机,紧扣三年为期目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抓好社会乱象治理,强力推进深挖彻查、“破网打伞”,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督导组还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该案办成铁案,中央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云南省委表示,省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成员,云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昆明市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孙小果涉黑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
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国扫黑办已将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据悉,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期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孙小果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中央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孙小果案背后存在较多问题,遂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向云南省交办。
全国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第20督导组已责成云南省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严查孙小果涉黑案及背后存在的严重问题,全国扫黑办将配合中央督导组对该案同步督办,一盯到底,彻底查清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孙小果的后台到底是谁?
这些天,孙小果案成为舆论持续关注的焦点。今天,此案终于引起中央层面的关注,将其列入全国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对于“新区晚参”的很多读者来说,孙小果是谁,可能还不是很清楚,我简要梳理一下此事的来龙去脉。
事情起因于此次扫黑除恶。4月24日,《昆明日报》报道称,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而报道中的这个“孙小果”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被判处死刑了,为什么此次扫黑除恶还有他,此人竟然还活着?
此后,媒体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昆明市公安局等多个渠道确认:这个孙小果就是那个该死的孙小果!
孙小果不仅“死里逃生”,而且早在2010年,孙小果就已改名“李林宸”在狱外活动;2011年8月,孙小果还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2013年起,其先后以李林宸和本名孙小果注册经营起了多家夜店。
孙小果当初因何被判了死刑?
刊载在1999年《中国法律年鉴》上、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牛正良的文章中真实记载了孙小果其中一件暴行:
1997年11月7日晚上,孙小果等人将一名17岁少女张某某及其女友杨某某带到月光城夜总会,在包房内,孙小果等人“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
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
彼时《南方周末》采访了解到,当时昆明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保护费”。孙小果及其弟子来玩,不仅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对娱乐场所的小姐,“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孙小果如今已发福。
另几起案件同样肆无忌惮: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
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
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行奸污了一名女学生。
来自新京报的采访称,孙小果手下有“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三十二太保”,还有个初一女生仗着孙小果的威风,把一个初三女孩儿“折磨得死去活来”。后来就是“三十二太保”之一出面“摆平”了这场纠纷。
《南方周末》上述报道记者事后曾回忆,昆明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
《中国法律年鉴》称,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本该执行死刑的孙小果并未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2010年就已经办理了港澳通行证,且有乘坐飞机的记录,2012年4月办理了护照。在2015年办理了新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恢复了孙小果的名字。
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资深刑警向新京报记者分析,孙小果可能有两套身份,一套叫孙小果,一套叫李林宸,而“李林宸的这套身份是干净的”。
事实上,孙小果理应受罚而未受罚的案子,这并不是第一次。1997年7月孙小果等人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后,受害人报了案。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
1995年12月20日,因另一起案件,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3年,刑期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然而,孙小果在监狱里没有呆过一天。
1997年11月10日凌晨,孙小果被警方抓获时,他开的车都是公安牌照的警用轿车。
更为诡异的是,公开渠道根本无法检索到孙小果案判决及改判、减刑、出狱文书。5月5日,新京报记者前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方均拒绝接受采访及提供相关资料。
什么样的人有如此神通,横行数年毫发无伤,该死之人不仅未死,反而照常经营夜店继续逍遥,这不是低层级可以运筹起来的事,更非一般保护伞可为,如果没有超级强大的后台,决不可能如此遮天蔽日!
如今,网上有各种传言,孙小果的继父、孙小果的生母和生父之间的关系,当地报纸被逼重新发稿、孙小果生父的猜测等等,传言很丰满,只是尚未有任何确凿的版本。
今天,中央督导组要求云南把此案彻查清楚,涉及到的国家公职人员一查到底,办成“铁案”,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孙小果的后台到底是谁?这不仅关乎真相,更关乎国家一直倡导的公平正义,如此凶残之人横行数年而得不到惩处,这让公义在昆明简直活成了一个笑话。
很多人喜欢讲“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句话我不是很赞成,如果法治社会正义总是迟到,虚头巴脑总不来,却还给出等得起、早晚会等到的从容,那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这也正是孙小果们的大小保护伞最喜欢的——他们能一次次让正义无限期迟到。
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生前说,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