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写文章不多,但是看到这个人如此之恶,就特别想写一篇文章来谴责一番,但是文章写到一半,我们又放弃了,实在不敢写了,因为越写越怕,但是我们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只好硬着头皮转载网络文章了。不为吸引眼球,只为表达内心的愤慨,毕竟就算转载关于孙小果的文章也是需要勇气的。真期待原文作者来找我们让我们删了,因为我们真的想有个借口为自己内心的怯弱辩护。
1
这几天,关心新闻的人都在追问:孙小果的亲生父亲是谁?
难道没有人知道?显然不是。
只是,25年了,没人敢说出孙小果生父的名字。不知道的人想知道,知道的人却不敢说。
一位媒体同行感叹说,几任云南书记都倒了,却没人敢说出孙小果生父的名字。
孙小果神奇在于,他曾经被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却没有死,坐了10几年牢就出来,不可思议,完全超出民众的想象力。
孙小果是黑恶势力的代表,活着的每一天,都在践踏着国家法律的尊严。
25年前,孙小果就曾经让整个昆明陷入恐惧。
1994年10月,昆明。孙小果和几个弟兄酒足饭饱,驾着他养父的警车满街游荡,一路鸣着警笛,路人纷纷避让。
车至环城南路,两个年轻貌美的少女,让孙小果眼前一亮。他迅速让车横到少女前面,几个人呼呼啦啦跳下车,围了上去,不由分说将两个少女强拉上车,继续往前行驶。
他们捂住了两个女孩的嘴巴,在车上就将她们衣服剥了个精光。
车出了城,开到荒芜偏僻的一处空地,停了下来。
兄弟们殷勤地为孙小果摁住了女孩的腿……在孙小果强暴了两个女孩之后,手下兄弟一哄而上,轮奸了她们。
兽行暴露后,孙小果被捕,但仅仅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期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
然而,昆明人民目瞪口呆地发现,孙小果没有入狱过哪怕一天。
因为有人帮他修改了出生日期,从75年改成了77年,他成了未成年人,再来个保外就医。
从此,孙小果“威名”远播,“白天小平管,晚上小果管”的说法在当地不胫而走。
2
1997年11月的一个深夜,孙小果因和前女友张亭发生矛盾而暴怒,召集手下全城搜索张亭。
在他找不到张亭,又无处发泄怒火时,遇到了张亭的表姐、17岁的张苑,以其同伴、17岁的杨晶,孙小果他们二话不说将两人带进KTV的包厢进行“审讯”。
孙小果和其手下对张苑一顿拳打脚踢,接着孙小果令其手下架住张苑的左右臂,自己后退助跑照着少女的腹部飞身猛踢,张苑吐一口鲜血痛昏了过去。
孙小果还没尽兴,命人拿来筷子和牙签,用交叉起来的筷子猛夹张苑的十指,将牙签扎进她的指甲缝里。
张苑在刺心的疼痛中醒过来,发出阵阵惨叫,让这伙人更疯狂,随即一把撕扯掉张苑的衣服,袒露出白皙的胸脯,他们狂笑着,陶醉着,左手叼烟,右手拿牙签,将一根根牙签扎进张苑的乳房;惨叫声伴随着烟头碰撞少女皮肤的“呲呲”声,在张苑的皮肤上烙下一块又一块鲜红的疤痕……同时一直打她,直到张苑又昏死过去。
张苑的同伴杨晶,早已吓得浑身发抖双手抱着膝盖,躲在角落瑟瑟发抖。
当孙小果冷峻的目光射向她时,杨晶哭泣着下意识的说了一句:“你们不要再打她了,再打就打死掉了。”
一顿拳脚包围了上来,覆盖了杨晶。
然后,一伙人回到桌前,继续饮酒。
喝够啤酒,又挟持两少女下楼,来到大门口。众人围上来进行临别的最后残暴——张苑瘫倒在地,拳脚像雨点般落在了杨晶的背上腰上。其中飞起的一脚踢在杨晶的鼻尖上,杨晶飞了出去,也瘫倒在地上,鼻血长淌。
其后,将二人拖拽到门外。
张苑又遭一阵脚踢,再次昏倒。他们竟解开裤子,用尿浇在张苑的脸上,浇醒她后欲拖起来再打,但可怜的少女已经呼吸微弱,生命垂危。
至此他们才扬长而去。
而在门口和门外的整个暴行过程中,不少服务员、顾客、路人都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人出面干涉,因为知道那是孙小果。
甚至两次经过的110警车,也没有干涉,据说是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当权力默许、纵容恶人作恶,人间就变成了地狱,让人喷血。
3
第二天,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抓了孙小果。
孙小果被抓后,奇的是,担心害怕的不是孙小果及其家人,而是办案的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于是警方想到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主动找记者曝光,希望通过舆论的力量推动查办孙小果。
1998年1月,南方周末一篇《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终于曝光了孙小果一伙人惨无人道的暴行。
记者深入挖掘发现,类似的残暴于孙小果而言,不过是冰山一角。
1997年6月1日,和孙小果素无交往的17岁少女张苑,因为一次和表妹张亭玩耍时被其偶遇,便遭到了强奸。
张亭在后来签字的调查笔录上写道:“孙小果打过很多女孩子。有的我不认识。我认识的有李××、胡××、余×、廖×。其中李××(17岁)不但被打,还被他们一伙轮奸;胡××(15岁)也被他们轮奸了;余×(15岁)是被他们强奸的;廖×(18岁)被他们打得脸都变形了。孙小果一伙中的一个叫李钧的,也是在茶苑楼强奸了我和赵××。后来李钧又强暴过我两次。”
当地警官透露,孙小果犯下的案子远不止这些。
至于孙小果参与的打架闹事,那就太多了。
那几年,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钱,名曰“保护费”。孙小果来玩,不仅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对那些小姐来说,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写《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的记者余刘文说,这篇报道出来的当日,孙小果的父母给南方周末打电话:“你一个南方周末的小记者算得了什么,我一月之内叫你进监狱!”
一个昆明市公安局的小干部,竟然敢威胁南方周末的记者?凭的是什么呢?
因为上面有强大的势力罩着,如果没有在一定范围内握有重权的人姑息、迁就、纵容、包庇,孙小果能如此这般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吗!
好在媒体、记者维护了世道最后的体面,南方周末报道一出,轰动全国,当时中央多位领导批示,要求严惩不贷。
孙小果也确实在1998年2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诉后又被云南高院维持原判。
但是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没有死掉,不可思议。
4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也不知道经过了什么程序,总之案件改判了,而且改判得悄无声息。
对于这个案件能够改判,几乎所有的法律人士都觉着不可思议,在1998年那样一个年代,一个高层领导多人批示,民众高度关注的案件,已经公开报道两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可以说已经毫无改判的可能性了,但事实最终就是改判了。
是的,看起来这是个铁板钉钉的案子,正义得以伸张,邪恶被摁在地上摩擦。但是现实告诉我们,被摁在地上摩擦的,是咱们民众的想象力。
没办法,人家上面有人,就是硬气。
2012年,孙小果刑满释放,坐了10几年牢的他,摇身一变成了昆明市昆都夜市中M2酒吧的老板。
早在2010年前后,跟踪报道此案的南方周末记者,就在昆明见到了已经出狱的孙小果,只是已经改名李林宸。
变身后的李林宸开始混迹商界,2011年8月,他成了一家餐饮公司的法人;2014年期间,还作为股东出资成立了投资公司、商贸公司等。
圈里人都知道他是昆明M2酒吧的老板,都喊他“大李总”。熟人说,“大李总很熟悉政府方面”,在他的运作下,M2是昆明所有酒吧中上座率最高的。
熟悉政府方面……说明了背景。
2015年,李林宸换回了本名孙小果。
直到今年4月24日,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这些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才被重提。
为什么人们如此关心这个案件?因为它实在让人恐惧。
想想,孙小果当初为什么没有被执行死刑,为什么被从死刑改为死缓,从死缓改为有期徒刑,为什么连以法理推算的最短刑期都没服完,为什么父母皆为公务员的出牢人员,一出来就有庞大资金开场子、俱乐部……等等如此多的为什么,现在仍然是一笔糊涂账。
能够让云南颤抖,又使得中央领导的批示如废纸一张的人,背后的能量何等惊人。
让整个云南畏惧的,当然不是孙小果,而是其背后的保护伞。
当年,曾有多个信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孙小果背后的大树,是其当“大官”的生父,但是孙的生父却从未直接出面干预过办案。
那么,有没有主动为领导擦屁股,而不弄脏领导的手的?
哪怕他的生父从未直接出面干预过办案,毕竟放纵自己的孩子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作恶多端,蹂躏舆论,践踏法律……这样的领导至少也应该是违纪了吧?
民众真的很好奇,孙小果的亲生父亲是谁呢?
不知道,知道也不敢说。
哦,云南省市扫黑办已经放了狠话,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那我们拭目以待。
希望能扫出一只大老虎,清除肮脏邪恶,还法律以公平。
孙小果的谜样父母:22年前受访曾反思,又被曝为儿奔走活动
1年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离奇走出监狱后摇身一变成为夜场大佬,其身世背景引人关注。
外界一度把矛头指向早年担任过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孙小虹。5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多位接近孙小虹的人士和云南省相关部门处获悉,孙小虹一家与孙小果并无关联。
云南法制报1997年12月9日报道当地人事供图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早在1997年12月9日,云南本地媒体曾刊发孙小果父母接受采访反思责任的报道。在这篇以《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为题的文章中,孙父孙母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
“我们仅是基层的执法者,会有多大的能耐去支持儿子违法犯罪!再说,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孙父孙母曾表示,作为执法干部、作为共产党员,他们有最起码的觉悟,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
孙父孙母曾接受采访反思责任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云南法制报1997年11月28日报道
1997年11月28日,《云南法制报》以“掩盖不住的罪恶”为题,报道了昆明警方摧毁孙小果流氓恶势力团伙的事件。
报道称,早在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其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当年法院判处孙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却被保外就医了。1997年11月,自称“昆明黑社会老大”的孙小果还伙同他人对少女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致使张某某负重伤。
“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遇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上述报道中,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感叹。
1997年12月9日,《云南法制报》刊发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文中,孙父孙母对自己儿子所犯的罪行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
孙小果的父母当年表示,作为受党和人民教育培养多年的执法干部,孙小果的所作所为无疑给他们当父母的蒙上耻辱。他们坚决支持有关部门对孙小果依法惩处,同时积极为办案提供必要的帮助。无论站在执法者的立场,还是站在父母的立场,他们的态度都是明朗的:孙小果等人必须绳之以法。
孙小果的父母还反思,他们对孩子历来严加管束、严格要求,但鉴于社会风气太差,孩子年纪轻,阅历浅,加之其它种种因素,孩子仅靠家庭教育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
文章还披露,孙小果的亲哥是一名党员,23岁就成为武警警官,工作出色。同样的家庭环境,却造就了两种不同的人,走着两条不同的路。其父母认为,这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同。对孙小果来说,最大的失误在于社会、家庭的教育没有跟上。
针对有记者问及孙小果等人如此“残暴”,是因为有所谓“背景”“后台”支持?孙小果的父母明确表示,作为执法干部、作为共产党员,他们有最起码的觉悟,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
“我们仅是基层的执法者,会有多大的能耐去支持儿子违法犯罪!再说,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孙小果的父母曾如是说。
他们还表示,尽管孙小果所犯的刑事责任由他本人承担,作为父母,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承担了医疗费用。
媒体披露家人曾为孙小果奔走活动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显示,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在孙小果案件中,其父母所做的,与此前所说的“坚决支持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大相径庭。
1998年初,《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文中提到,孙的母亲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报》一条头版消息,将孙小果再度拉回人们视野。
上述报道称,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澎湃新闻从多个权威渠道证实,此次扫黑除恶被打掉的孙小果,就是21年前的“昆明恶霸”。
被判死刑的孙小果,不仅顺利走出监狱,还改名换姓,成为昆明夜场上人尽皆知的“大李总”。并且,一审被判死刑10年后,他还于2008年10月27日申请专利,此事也是由孙母联系代理机构一手操办。
5月16日,《南方周末》再度发文称,每次犯事之后,都是孙小果母亲在背后为其四处活动奔走,而孙小果先后使用的名字——陈果、孙小果、李林宸,姓氏分别是跟随了他的生父、生母和继父。
上述报道称,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孙小果的继父李乔忠(后改为李桥忠)曾任昆明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02年出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退休。
多方证实与云南省高院原院长孙小虹无关
5月17日,昆明市扫黑办就孙小果案公开表态称,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正在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当天,中央政法委就孙小果案件,在其公众号“长安街”发声指出,严查死刑犯成为“黑老大”,彰显扫黑除恶来得必要、中央督导来得及时,孙小果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审查,势必打造一个扫黑除恶的“样板间”,成为各地专项斗争开展的对照和参考。
20多年来,孙小果的家世背景、尤其是神秘的生父迟迟未浮出水面。
坊间传言,孙小果或与上世纪90年代担任过昆明市中院院长、云南省高院院长的孙小虹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孙小虹,山西夏县人,1991年3月起任昆明市中院院长、党组书记,1998年1月至1999年11月任云南省高院院长。
对此,多名接近孙小虹的人士近日向澎湃新闻表示,该说法不实。孙小虹虽先后担任昆明市中院院长和云南省高院院长,但孙小果改判时,孙小虹已经离任。云南省相关部门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人士的说法,孙小虹一家与孙小果并无关系,网上言论纯属造谣。
谁在背后给孙小果“撑伞”?
|
图自:上游新闻
此前报道:强奸犯被判死刑后出狱又涉黑,昆明扫黑办回应
据此前红星新闻报道,1998年2月因强奸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近期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次被当地列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典型。
据权威的《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1994年10月,孙小果就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却神奇地“在监外执行”,1998年,孙小果因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被当地法院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1998年《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过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昭昭恶行。
但是,这个“死囚”却离奇地逃离了死刑,至少获得多个“减刑”,并且在短短几年之后就出狱,成了昆明夜场的“大李总”。近期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次被当地列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典型。
|
孙小果出席夜店庆典图片来自M2酒吧玉溪店微信公众号
孙小果究竟通过何种方式,从一名死刑犯走出监狱的?红星新闻记者近日确认,孙小果有一项“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发明专利,此发明专利可能助其减刑。2015年5月13日,《焦点访谈》报道披露,服刑人员利用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是骗取减刑的捷径。
|
检索显示的孙小果发明的专利
昆明某专利事务所为孙小果具体办理了此项发明的专利申请。5月10日,该所负责人何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当年前往专利事务所送来此项专利的相关材料的,是孙小果的母亲。
【社论】是时候揭开孙小果父母的神秘面纱了
21年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出狱后却摇身一变成了夜场大佬,孙小果的人生经历此前引来广泛关注。经过澎湃新闻的梳理,最近,孙小果的谜样父母,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早在1997年12月9日,云南本地媒体曾刊发一篇题为《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的报道。在该文中,孙父孙母不仅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还反思了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失职。
可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根据媒体披露,为违法犯罪的孙小果四处奔走、活动的不是别人,正是孙父孙母。《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显示,孙母曾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而孙小果先后使用的名字,也分别跟随了其生父、生母和继父的姓氏。看来,孙小果能够华丽转身成“大李总”,很难说与他的父母没有干系。
如果说此前的报道让公众意识到“专利减刑”制度可能存在的弊端,那么孙小果父母的两面派作风,更让人细思恐极。公众一直在追问,多次死里逃生的孙小果是否“背后有人”,而从其父母一系列娴熟的操作来看,这样的怀疑不无道理。
根据报道,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那么这位神秘的母亲,到底是谁?她在孙小果的相关案件中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现在,是时候揭开其神秘面纱,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了。
当然,比起孙父孙母的真实身份,还有一些问题更令人担忧。孙父孙母人前诚恳认错、人后猖狂庇护的伎俩,是否属于当地权力场域中的“潜规则”?如果没有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公众还能不能发现孙小果与“大李总”之间的联系?21年过去了,一个臭名昭著的恶霸竟能在犯下罪行后逍遥这么长时间,暴露了哪些制度上的漏洞?
所以,不给孙小果再次翻身的机会、彻查孙父孙母的所作所为,不该成为本次事件的终点。自孙小果案受到关注以来,相关人士无不含糊其辞和讳莫如深,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正常现象。真相的水落石出,不能总靠媒体的反复追问。长此以往,公众就难以相信,腐败土壤能被彻底铲除。
因此,通过孙小果案检讨法律和司法层面的瑕疵,弥补实践环节中的漏洞,已成当务之急。既然孙父孙母曾经煞有介事地表示,“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那么就应该给他们真正补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课。
“死而复生”的孙小果,七十二变的本事谁教的?前不久,《昆明日报》的一则报道,浮现了一位熟悉的陌生人。
该报道称:昆明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提到“孙小果”三个字,很多人虎躯一震。
这听来卡哇伊的名字,却套在一位“黑老大”身上。20多年前昆明那个全国轰动的大案里,有个恶霸也叫孙小果。
同地同名同姓同是黑道中人,哪有这么巧的事?
新京报记者从多处权威信源确认:两个孙小果正是同一人。
只是,那个孙小果不是已经伏法了么?
1998年2月,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孙小果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他怎么活了?
“孙小果”案当年之所以轰动全国,首先是令人发指。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感慨:"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
更重要的是,孙小果不是初犯,而他之前的种种罪行——轮奸、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均未受到惩罚。
《南方周末》1998年报道《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披露:
1997年7月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发生后,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
警方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经查案卷得知,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2年。
你没看错,如此恶行累累,只判了2年。因未满18周岁,孙小果变成了从犯,成为五个轮奸犯中判刑最轻的一个。
而事实上,据武警学校的档案记载,孙小果出生于1975年,案发时已经19岁了。但在检方起诉书中,孙小果的出生日期“变”成了1977年。
然而,就算这两年有期徒刑,也不妨碍孙小果逍遥自在。他保外就医,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警方给孙小果母亲打电话,得知“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后,就不了了之了。
这就是狠人孙小果。一个能逾越监狱和警察的男人。
当时,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未成年”孙小果交“保护费”。
孙小果及其弟子去玩,不仅不给钱,还要钱。对娱乐场所的小姐,“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凭什么他如此嚣张?
当年报道透露,孙小果母亲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时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而所有相关报道,均没有提及孙小果的生父。
犯罪狂孙小果,没有最恶,只有更恶。仅1997一年,就干了一堆坏事。
1997年4月,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
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现场奸污了一位女青年。
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奸污一名女学生。
1997年7月逍遥法外“去外婆家”的孙小果,四个月后,再次残忍伤害两名少女。
警方调查称: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6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脸上。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1997年11月10日凌晨,警方在月光城迪斯科舞厅抓获孙小果。讽刺的是,他当时开的车,正是其继父的警用车。
正义貌似要来了。
1998年,《南方周末》的道引发轰动,中央多位领导批示,要求严惩不贷;1998年2月,孙小果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年年底,《南方周末》的新年献词是《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江艺平主编在献词里,这样充满欣慰地写道:
告别一九九八,回访我们报道过的新闻,作恶多端的孙小果终于被一审判处死刑,身心俱疲的改革者董阳终于在他乡找到知音,而中国电信也终于开始降低消费者们抱怨已久的不合理收费……这就是世道人心。
是的,希望从来也不抛弃弱者。希望就是我们自己。
这是南周献词的名篇,可是江艺平应该很难想到:神通广大的孙小果,打了所有人的脸。
孙小果没死。
不仅没死,他连监狱都没蹲几年。
减刑可以理解,但首先减刑的前提是,有刑可减。孙小果当时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有高层领导多人批示,全国人民高度关注,公开报道二审依旧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怎么看都毫无减刑余地。
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本案在公众视线之外,被改判了。
经律师分析,如果孙小果上诉被驳回后又改判,“肯定是再审了”。启动再审的原因,可以是当事人的申诉,也可以是法院发现,或检察院抗诉。
既然连改判都可以做到,减刑更不在话下。
总之,2012年,孙小果“合理合法”的刑满释放了。
而且,尼玛令人吐血的是:“刑满释放”前,孙小果就已经不在监狱了。
2010年前后,跟踪报道此案的南方周末记者,在昆明见到了孙小果,并且,能确认的是,孙小果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进行商业活动。
当年被他伤害的少女张苑,经过抢救才脱离危险,长达七八个小时的非人折磨,使她头部重伤,脑内淤血,右额叶挫裂,胸骨骨折,手臂烧伤,乳房刺穿,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双腿依旧无法正常行走,记忆失常,语言逻辑不清,写字异常费力。
当年的报道中,有这样一个触动人心的细节:
老实巴交的父亲望着女儿,悲愤交加。他首先想到的还不是告状,而是寸步不离地守着女儿,怕她再受伤害。因为,他听说那伙人太厉害了,连公安都拿他们没有办法。
他是一个下岗职工,每月只有两三百元的收入,既无权,也无钱,他生命中所拥有的,只有这一个遍体鳞伤的女儿。一个多月来,他几乎没有离开医院一步。
我不知道,此后他们是怎么过的。
而加害者孙小果早就“重出江湖”,再次成为昆明上层的大人物。
天眼查显示,2019年的孙小果,已经成为了多家公司股东。
时至今日,孙小果本人的奇葩履历已经不重要了:
他到底是哪一年的,当年因为轮奸被判刑时,到底有没有年满18周岁?
作为服刑人员是如何“去四川外婆家”的?
他为什么被称为昆明夜场的地下皇帝、说一不二?
他是如何被改判以及减刑到14年的?
他又是如何在“刑满释放”前,就用化名进行商业活动?
他到底是何时出狱的?
这些问题如今远远没有一个问题重要:
这些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些魔幻事件背后,导演是谁?
他的母亲,他的继父本人,区区的某区公安分局领导,能有这种能量么?这是多么强大的一支保护伞?如来神掌,怕也莫过于此吧?
孙小果背后,是浓重阴霾之下的云南官场。这黑幕羞辱的,不只是当地官场,还有当年那个时代的正义。
天涯某网友戏言:他的生父一定是孙悟空!
看到这话我笑了,堂堂齐天大圣,只与权贵和妖魔鬼怪斗高低,怎会变成既得利益的高衙内式人物,欺负起底层百姓来?同样姓孙,差的岂止是个银河系?
犹记得,当年南方周末仗义执言,以调查报道的名义,顶受巨大压力将事情披露出来。
这篇报道出来的当日,在昆明公安机关担任要职的孙小果父母,即给南方周末打电话:“你一个南方周末的小记者算得了什么,我一月之内叫你进监狱!”
万幸的是,这次再次捕获孙小果的,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根据官方消息,扫黑办除了扫黑,还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但愿,这次的查处,最终能教孙小果这样的人渣伏法。也期愿其背后的保护伞被充分晾晒。
可悲的是,这保护伞神通广大,却不能给“自己人”孙小果一丝有益的阳光。他们只是种下一个恶徒,并将这恶徒不断送进罪恶的深渊。
孙小果的恶,是报应,更是对他们的嘲讽,是社会的警钟:不受控的权力,终究能“蠢”“坏”到何等地步?孙小果——请永远记得这朵恶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