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不止那位媒体同行,相信善良的公众也是出于这一忧虑才会如此关注这个发生在昆明的案件。而更多的人们关注的,则是二十年前的枪声是否会响起?孙小果服了十多年的徒刑是否会成为他的免死金牌?当年的死刑是否会恢复执行?
下面,就让我们以法律之名,来研判一下孙小果案件的走向。
首先,我们从程序上来推演一下孙小果案件,迎接他的程序应该是一次重审,一次上诉和一次裁定。
目前,不管是中央巡视组还是普通百姓,都对孙小果可以死里逃生的那次改判充满质疑,所以巡视组才要求云南省一定要查清当年到底是谁修改了孙小果的生死簿。
如此查下去,相信当年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到枪下留人的那一纸判决或裁定一定是要撤销的,于是案件就又恢复到了当年判处孙小果死刑立即执行的状态。
但是先不要着急,那份二十多年前的判决是不会得到执行的。
之所以不会执行,是因为孙小果在出狱之后,又涉嫌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犯罪,这些新的罪行是也需要进行审理的。
包括李长青、张平在内的多位刑事辩护专家都指出,孙小果的案件应该由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重审。二十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还是使用老刑法来审理,而其出狱后新的罪行则适用于新修订的刑法极其修正案。
二十多年前的罪行和其新犯下的罪行一起审理,数罪并罚。
如果经过审理,认为孙小果的罪行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则孙小果之前所服的那十几年的刑期是可以依法折抵的,扣除已经服完的刑期,余刑正常执行。
但如果依法判处孙小果死刑立即执行,则其之前已经服过的刑期是无法冲抵的,经过二审和最高院的复核后,孙小果将走上那个迟到了二十多年的刑场。
还有一个问题是值得一提的,那就是孙小果在二十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里,就已经有了两个加重量刑的情节,如果这次重申孙案,单纯凭那两个情节都足以让他再重上刑场了,更不用说还有新加上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重新看一下孙小果当年孙犯下的罪行,多人轮奸女性被害人;让被害人用嘴咬住桌面,一脚下去被害人满嘴牙齿全部掉落……
这些罄竹难书的罪行里,轮奸、重伤两条都是加重其罪行的情节,作为施暴案件的主犯,当年判处其死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没有不当。
哪怕是放到今天,犯下如此罪行的被告人往往也难逃一死,况且还有其他罪行加身,因此孙案的结局是不难预料了。
相信无论是孙小果还是他的家人,对这个结果都是应该预料到的,因此他们现在可以运作的空间恐怕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争取能注射执行,而不是让孙小果走上刑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