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期间,一代开国元帅战功卓著的朱德总司令的孙子朱国华被枪毙了,年仅25岁。枪毙的理由是:利用办家庭舞会,播放黄色歌曲,看裸体画报和黄色录像,勾引、诱骗、笼络、控制、要挟女青年,进行流氓、强奸犯罪活动。
朱国华的行为其实就是组织淫乱的行为,要说能不能够得上死刑,那也未必。然而在一个元帅、三军总司令的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么大义灭亲,给那个年代里热血沸腾的群众一个交代就成为了必然。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出自于清朝夏敬渠的《野叟曝言》。说的是帝王将相的子孙犯了罪,应该和普通百姓犯了罪一样惩处,不能因为对家庭、地位、或者朝廷命官客观因素的考虑和权衡而庇护有钱有势有权有地位人家的子孙。
夏敬渠所言,是法家的理念。治国不依靠法律,必定会造成诸多的不公平,假如在法律面前不人人平等,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或者说是变相的成为针对民众的刑具,而成为了官宦以及玩跨子弟的玩具。
朱国华被枪毙了,这是当时法律战胜权力的案例,也是官员正确使用和履行权力维护法律的结果。朱德不心疼?不可能!那是一种心如刀绞的感觉,那是一次老了十年的感觉。
三国时期,曹孟德削发代首,体现了一个政治家赏罚严明的态度和长远的政治眼光。当时在行军途中,曹操骑着马踩坏了农民麦田里的麦子,他要法官为自己定罪,法官不敢。曹操便要举刀自刎以谢罪,被众人拦下,于是便有了削发代首的佳话。在古代,头发和头颅一样,甚至于削发比砍头还要让人觉得羞辱。在古代还有“割袍断义”只说,说明好的像一个人的两个人从此恩断义绝。闲话少扯,那就再来写写昆明灭霸。
在昆明灭霸的行动中,夜场大佬孙小果归案,引爆了20多前的一个判决。在20多年前因为强奸、轮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扰乱社会秩序数罪并罚的孙小果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在20多年后,早已化名“大李总”的孙小果摇身一变成了夜场的实际控制人,那么他的背后究竟有多大的背景呢?要不是这次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孙小果还将一直逍遥下去。
那么现在就来模拟一下孙小果的家庭背景关系,此模拟纯属虚构,和本文无关。
孙小果家庭模拟背景关系:
生父:陈某某,生于某年,历任某地方节度使,某地方参议,某地方太守。
外公:孙某某,曾任某地方巡视员,某地方参知政事。
大舅:孙某某,某地方大将军,枢密院枢密使。
小舅:孙某某,某地方院长,某年因走投机倒把,贩卖军马,被撤销贬为庶民,某年任某地方经略使。
母亲:孙某某,某衙门武都头。
二舅姥爷:孙某某,历任太傅,锦衣卫大总管。
以上就是孙小果家庭背景关系的模拟罗列。可以看出孙小果有着优越的生活环境,长辈们都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虽然也有违法法律的小舅,也被法办了。但总体来说生在这样的家庭是不缺乏各种资源的,然而生活太优越了,长辈们的万般宠爱却一直在纵容着孙小果,后来孙小果犯了死罪,又通过层层关系,免去了死罪。如果免了死罪的孙小果不再危害社会,老老实实的做一个普通人,那么就没有在这次扫黑除恶中再次被抓的事情,也不会引发轩然大波。
“恶习难改,本性难移”这八个字是孙小果的真实写照。倚仗着背后强大的背景,重操旧业。
法律的尊严在哪里?权力的约束在哪里?人大还是法大?带着这一些列的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莫非孙小果有三头六臂七十二变?在一场法与权的斗争中,究竟是法战胜权,还是权战胜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自老子《魏书·任城王转》。说的就是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到惩罚,这看起来似乎不周密,但最终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
“多行不义必自毙”来源于《左传·隐公元年》。讲的是干了许多的不仁义不道德的事情,必定会自取灭亡的。
孙小果不信这个邪,但他现在不得不信。藐视法律的后果就是法律加倍的惩罚你。目前此案已经由中央督导办查办,相信一切都会浮出水面,一切都会有所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