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多次犯案被判死刑20多年后改名换姓再次露面
一个月前的4月24日,《昆明日报》头版刊发《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昆明开展督导工作》,一个名字的出现迅速引发媒体关注,他就是“孙小果”。因为20多年前,这个名字曾经出现在昆明发生的一起轰动全国的大案中。
早在2010年前后,有人就在昆明见到了已经出狱的孙小果,当时他改名换姓,名叫“李林宸”。再次公开露面,他已经是经营着多家夜店,昆明夜场有名的“大李总”。
所有的公开资料,无法查阅到已经被判死刑的孙小果,那么他究竟是什么时间、什么原因改判?什么时间、什么原因减刑?什么时间出狱?孙小果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犯的罪行
1.1997年11月28日,《云南法制报》刊发题为“掩盖不住的罪恶”的报道。报道称,早在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但是在案发后,其出生年份被更改,从19岁变成了17岁,当时法院判处孙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他随即被保外就医。
2.1998年他再次受审,这一次孙小果的罪行包括强奸多名女性,其中有未成年人,还具有当众强奸的量刑情节,除此以外,法院还查明他故意伤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罪行,经过二审被宣判死刑。
为什么被判处死刑了还能逃脱法律的控制呢?关系究竟有多大呢?
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孙小果的亲哥则是一名党员,23岁就成为武警警官,工作出色。
而孙小果的继父,曾经的昆明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998年被免职后不降反升,2002年出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第二,孙小果的主要家庭成员情况。孙小果母亲孙鹤予,曾用名孙学梅,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强奸犯罪被开除公职,于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继父李桥忠,1992年与孙鹤予结婚,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1998年因在孙小果1994年强奸案中帮助孙小果办理取保候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2004年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10月退休;生父陈某,昆明市某单位职工,1982年与孙鹤予离婚,1996年因脑溢血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爷爷陈某清、奶奶陈某芬,分别系某中学原职工,已去世;外公孙某翔、外婆吴某兰,分别系某铁路局、某针织厂原职工,已去世。
目前,孙鹤予、李桥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于2019年4月3日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调查。未发现孙小果生父陈某涉及孙小果案。
第三,孙小果在监狱服刑期间因实用新型专利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获取减刑情况。经查,孙小果在服刑期间,孙鹤予、李桥忠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共谋,利用并非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达到认定重大立功帮助其减刑的目的。目前,已对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的省监狱管理局1名干警、省一监1名干警、省二监2名干警采取了逮捕措施,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调查中。
第四,孙小果1994年犯强奸罪未被收监执行情况。1994年10月28日,孙小果因强奸案被捕后,孙鹤予、李桥忠四处活动,孙鹤予向办案部门提供了孙小果患病虚假证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部分领导及干警徇私枉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后,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导致孙小果未被收监执行。1998年,经昆明市有关部门调查并问责,分别对盘龙公安分局预审科原科长李万鸿、民警方永昌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对盘龙公安分局其他4名民警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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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
审判以后不收监,除非是两种可能性,一种就被判处了缓刑,或者管制这样的非监禁的措施,第二种可能因为健康的原因不适宜收监。否则正常情况下,通常法院在开始审判之前往往就会把嫌疑人扣起来审判,如果不是判缓刑审判,就应该直接收监执行。
躲过了第一次刑罚,孙小果并没有收敛,反而更为所欲为。1997年,本应该还在服刑的他,又涉及多起强奸案件。《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孙小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按道理讲如果判处死刑,通常不说缓期两年执行,应该指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记者:现实是他还活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就是说有人枉法,对死刑没有执行,第二种可能就是说他判的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云南高院可能是维持死刑判决,改判缓期两年执行,那是有可能的。
要想大幅度减刑,还需要一些外力。2008年,一个名叫孙小果的人,向国家申请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至今还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