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关注的新闻大约只有中美贸易战和孙小果案件。
贸易战先放一边。
尽管贸易战会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毕竟,是战是和,如何战怎样和,政府有很多优秀的公仆和精英在为我们操心,小百姓大多数都是属青蛙的,给点温水就不想动。
但是孙小果案不同,孙小果案件里面有很多和我们一样的平头百姓,惨遭戕害,看到他们的境遇,仿佛看到我们自己,所以,无法不关心无法不担心。
恶霸孙小果罪行简述
“昆明恶霸”百度百科对孙小果的注释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
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
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文字摘自《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
迷一样的疑问
孙小果的家庭背景似乎没有契合老百姓“期望”,甚至是加重了社会的疑虑。因为孙小果案件中出现的种种不寻常,颠覆了民众对于法律常识的认知,倒是契合了历年来位高权重者玩弄法律的套路和实例。
什么样的能量,能让一个被逮捕的人,一天牢房没蹲?
什么样的能量,能让一个判了死刑的人,逃过法律制裁?
什么样的能量,能让云南法制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刊出两篇观点截然不同的文章?
什么样的能量,能让一个被撤职,留党察看的公务员(孙小果继父),六年后重返领导岗位(城管局局长)?
什么样的能量,能让云南省法院系统、监狱系统、公安系统的多位关键岗位上的“人物”,为“拯救”孙小果这个“恶霸”,不顾自己的前程和“安危”,一路绿灯?!
是他当普通民警的生母?还是他当公安分局的副局长继父?或者是某单位职工的生父陈某?某中学原职工的爷爷奶奶?某铁路局、某针织厂原职工的外公外婆?
不得不说,云南的通报,符合规范,但有悖国情和人性。
或许时隔多年,很多左右案情的人和事,需要慢慢梳理,加之“上头”要求办成铁案,诸多证据,要做到滴水不漏,架得住历史和时间的锤炼推敲,所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为普通百姓,我们愿意相信这次通报是在案情没有完结的情况下,面对汹涌舆论的权宜之策。
“难言之隐”无法“一报了之”。
为什么我们如此关注孙小果案
孙小果案中的受害人,均是普通百姓,受害女孩被殴打凌辱之后,甚至连报案的勇气都不足,恶霸作案时开着警车,判刑后一天牢房都没进过,甚至死刑都能绕过......
没有哪一点不让百姓瞠目结舌,随便挑一点,也都符合权贵弄法的现象。
关注此案本质上是每个人对于自身安危的担心----如果我们遇上这样的恶人,结果会是怎样?是民众对这个社会还没有完全失望,对公平和正义还有所期待的表现。
政府对于汹涌的民意,其实并不需要担心,民众只是想得到一个孙小果“亡者归来”的合理解释,而不是迷一样的通报。
孙小果案件中,真正可怕的是什么?
一人们不再关注。像一首歌里唱得那样“无所谓,我无所谓”.......如果那样,那就是民众对于社会现状和未来,极度失望的一个表现;
二结案后,人们依旧不相信此案最终的结果,并不再谈论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