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恶‖魔‖在‖人间
回顾孙小果所犯下的罪行,我只能说罄竹难书。
●1994年,孙小果伙和一位友人伙同4位社会无业青年,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姑娘拉上车,将她们带至荒凉处轮奸了她们;
●1997年4月,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的少女宋某;
●1997年6月,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6号房间不顾张某的反抗,当众强奸了张某;
●1997年6月5日,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6号房,强奸了女学生波某;
●1997年6月7日,孙小果在兴绍饭店301房欲强奸幼女张某,受到了张某的反抗。孙小果指使手下对张某进行了毒打和威胁,并不准张某回家;
●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为了得知17岁少女张某某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的下落,孙小果伙同6人将张某带回“温州KTV”包房内。对张某进行拳打脚踢,还用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某乳房,用烟头烫张某手臂,还胁迫张某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手肘猛击张某头部。
恶‖魔‖帮‖手
1994年孙小果由于参与轮奸被抓,第二年被判刑2年。但孙小果却以“保外就医”为由,没有入监。
也是从这个时候,“上天”开始眷顾这个“恶魔之子”。
1997年年底,刚满20岁的孙小果就因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罪名被抓。(至少涉及8起犯罪)
1998年2月,孙小果被判死刑。
故事到这里似乎就告一段落,但,这才是他精彩人生的开始!
2009年5月,孙小果更是以国家专利人的身份,以及自己母亲和继父的操作下开始向法院申请减刑。
2010年4月孙小果的减刑申请获得了法院的裁定核准后出狱,实际服刑约13年。
从1998年开始,孙小果在他母亲和继父的打点下,将死刑变为死缓,死缓改为有期,最后更是将有期徒刑变成了提前释放。
看到这里我不禁被“恶魔帮手”的手段所折服,更为其中的黑暗而哀叹。
这一步步的棋走的好,走的妙呀!权利的游戏,无辜人的眼泪,在那几年被演绎的淋漓尽致。
恶‖魔‖的‖画皮
2010年8月,被提前释放的孙小果摇身一变,成为“李林宸”。
2011年8月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注册了餐饮公司,以此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从2011年8月至2018年,“恶魔之子”以李林宸和本名注册经营了多家夜店,甚至还在“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银河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里担任股东一职。
一度成为昆明商界的名流。
天道‖有‖轮回
但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本性难移的孙小果在2018年7月因涉黑打人被抓。
或许是因为孙小果将“上天的眷顾”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才会如此狂妄自大。
(孙小果母亲获刑20年)
2019年孙小果的所有罪行被媒体所揭露,这才让所有人都发出了“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的感叹。
当然,又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什么现在才让“恶魔之子”付出代价?
但朋友,孙小果的死刑执行不仅意味着其背后势力的倒下,更是那些执法者日日夜夜辛苦的结果。
如果没有社会大环境的改变;如果没有督查办的严格执行;如果没有严打“涉黑势力”,谁知道孙小果还会逍遥法外多久。
别用你世俗的眼光看那些可敬的法律执行者,正义也许会迟,但一定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