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2月20日报道,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命令,于20日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系上世纪九十年代昆明黑恶势力的典型代表。1995年12月,孙小果就曾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刑2年。但判决生效后,孙小果父母利用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使其未被收监。
1997年4月某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对16岁少女宋某实施侵害。同年6月,孙小果再次犯案,强行奸污一名女性。4日后,他重施故伎,将2名女学生诱拐到宾馆,并对其中一人实施强奸。同年11月,孙小果伙同其他人对2名少女进行惨无人道的羞辱和毒打,给2人造成严重身心伤害。
1998年2月,屡次作恶的孙小果因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但在次年3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改判,决定让孙小果的死刑缓期2年再执行。其实按照正常法律规定,罪行累累的孙小果被判死刑本应是铁板钉钉的事,但由于某些审判人员徇私舞弊,一再包庇孙小果,竟让他躲过了死劫。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旧案再审,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20年。
从死刑到死缓再到有期徒刑,孙小果险些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中央打黑除恶行动的不断推进,孙小果案被列为了重点案件督办。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再审案依法公开宣判,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2020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作出最终裁定,下达执行死刑命令。2月20日,孙小果在回见近亲属后,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